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将于2022年11月15-19日在深圳市举行。根据工作安排,本届高交会福建代表团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等组成。为做好参展工作,现面向全省征集参展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近两年来我省科技领域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成果,特别是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海洋经济、文旅经济等领域及生物医药、智慧医疗、安全消杀、远程诊断、在线教育等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先进技术成果。展厅采用整体特装形式集中展示,共展示30项左右的项目,有实物或模型的项目优先,展位费及统一布展费由我厅负责;
(二)参展项目中技术含量较高、产业带动作用较强、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可推荐参加本届高交会“优秀产品”评比。 获评“优秀产品”的项目将由组委会统一颁发“优秀产品奖”证书。
二、征集要求
(一)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明晰,成果创新水平较高、推广效果较强、应用领域较广;
(二)成果完成及持有单位、完成及持有人无科研失信记录,能够积极参与成果展示推介活动。
三、征集程序
(一)参展项目申报请意向参展单位填写《高交会参展项目登记表》(附件1)、《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遵守<展会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承诺书》(附件2)、将扫描件(盖公章)和电子版(含像素不低于300dpi的成果图片3-5张、3分钟以内的宣传视频、知识产权证明扫描件)于2022年10月13日前报送至所在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审核。其中,知识产权证明扫描件以及承诺书扫描件以项目名称命名,JPG格式,大小1M以上。表格内容将上传组委会系统,请如实填写完整。
(二)优秀项目申报优秀项目依参展单位申报,从参展项目中遴选确认。请意向参展单位填报《优秀产品奖申请表》(附件3),将扫描件(盖章)和电子版于2022年10月13日前报送至所在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审核。
(三)审核推荐请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推荐项目参展、认真审核筛选,填写《第二十四届高交会参展项目汇总表》(附件4),将扫描件(盖章)和电子版(含参展项目和优秀项目的所有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10月19日前将发送至我厅。最终参展项目和推荐参评优秀项目以我厅通知为准。
四、联系方式
附件:1.第二十四届高交会参展项目登记表
2.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遵守
《展会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承诺书
3.第二十四届高交会优秀产品奖申请表
4.第二十四届高交会参展项目及优秀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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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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