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对接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涉进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4月28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普陀法院”)组织召开“涉进博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经贸委员会委员、东浩兰生集团上海外经贸商务展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章伟民,上海普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力出席,上海普陀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公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证处相关负责同志,中以(上海)创新园、天地软件园文创、科技企业代表,政治部、办公室、审监庭、知产庭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开门纳谏
座谈会上,来自中以(上海)创新园、天地软件园等六家企业代表畅所欲言,他们表示:近年来,企业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希望法院在加强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围绕商标注册、专利测评、侵权取证等方面,为展会参展商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引导企业规避风险。同时,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为初创期的文创科技企业提供更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
机制介绍与案例分享
张佳璐
上海普陀法院
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上海普陀法院作为涉进博会知产案件管辖法院,在上海高院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制定了《服务保障进博会十条意见》,并设立专项领导小组。知产庭集中开展针对性学习,主动收集各类典型案例,全面了解可能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参与完成上海高院专项课题,在理论及实践上积累知识储备。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参与法律服务保障进博会工作座谈会,与西虹桥法庭、青浦检察院、公安部门等做好沟通,构建来案同步跟进机制,对商标仿冒等情况,达成早介入、强保护的共识。升级驻会保障措施,会同长三角地区法院组建跨院联合服务保障团队,主动走访医疗展馆,与口罩、呼吸机、疫苗等疫情防控相关的展商交流,解答商标保护法律问题。
林抒蔚
上海普陀法院
知识产权庭法官
林抒蔚介绍参与上海高院涉进博会专项课题基本情况,分析展会纠纷的共性问题,并通过三起涉展会侵权典型案例,对展台设计保护、商标类别认定、参展性质等方面作出风险提示。
互动交流
朱佳平
上海高院
知识产权庭法官
近三年,上海法院无一起涉进博会知识产权案件,说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得非常好。上海高院主动跨前,做好各方面前瞻性调研,畅通立审执通道,及时回应司法需求,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普陀法院连续三年提供驻会服务,今年还探索了防疫形势下的“线上+线下”服务举措。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涉进博会知识产权案件的收集,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为第四届进博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朱佳平还就驻会代表提出的专利评估报告、权利冲突、防范商标抢注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解答。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出“大合唱”
荣晓英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高度重视进博会相关标识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就进博会会徽、会标、吉祥物进行权利登记,目前在全球多个国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并与搜索平台建立了“进博会”关键词保护机制,防范“搭便车”不正当竞争。同时,也充分借鉴国际、国内大型展会经验,注重权利源头筛查、把控,确保权利主体的清洁性。在进博会召开期间,与知识产权局、商事仲裁等多家机构共同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联合纠纷办公室,驻场提供权利申请、权利证明、侵权投诉等多项职能。
赵鹏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作为专家组入驻进博会,提供专利纠纷调处保障工作,在前三届进博会中妥善处置了一批专利侵权纠纷。考虑到展会类保护周期短、时间紧,建议加大权利人宣誓和侵权告知力度,探索简易程序快速办理,提升纠纷处置效率;坚持多部门联动协作,继续深入探索建立专利保护专家库,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更为全方位保护。
陈浩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所所长
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考虑到市场主体对于知识产权流转的需求,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通过知识产权保险制度规避流转期间的侵权风险。同时,建议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进一步探索行政处罚、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联动机制,更好地构建展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
吉邱萍
上海市普陀区公证处
上海市普陀区公证处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公证专业化建设,结合自身展会类证据保全的经验,分享了对于展会上出现的直接侵权、许诺销售等情形的应对建议。同时,参展企业需做好维权准备,一旦发生侵权,可以通过申请公证介入的方式完成证据固定,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刘力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并指出大家对上海普陀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为法院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上海普陀法院作为上海市四家知识产权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之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水平。
一是强化涉进博会案件审理,发挥司法规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精心审理涉进博会知识产权案件,通过典型案例加强司法规范和引导,切实保障参会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来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文:王萌
图:顾俊磊
责任编辑 | 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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