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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务税收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22

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链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8023/content.html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23号)

为支持办好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十五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2026年至2030年期间举办的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藏毯展区)、中国亚欧博览会,以及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适当扩大各展会的免税展品类别及免税销售额度。


链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8026/content.html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24

更好发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对外开放平台作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十五五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十五五期间举办的广交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免税销售额度由按年度计算调整为按每届展会计算


链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8029/content.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6A版的通知(税总货劳函〔202627

根据进出口税则、海关编码调整情况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6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通知要求各地及时下载文库,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并将文库及时发放给出口企业。同时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链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24/c5248035/content.html
(T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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