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商务部、中宣部,国家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2021年第23号),认定中国—东盟电视周为“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由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推荐入选的项目,也是本次唯一一个由政府行政机关推荐入选的项目,将获得国家在政策引导、国际平台搭建、品牌打造等多方面的支持。


  中国—东盟电视周(以下简称“电视周”)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牵头承办,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国—东盟媒体交流年开幕式的贺信精神,深化中国—东盟媒体交流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联合制作、互译互播、评选推优、展览交易、技术研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方式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广电视听内容交流交易、技术交流创新、平台共建共享、文化互通共融。

  电视周自2019年起已举办两届,累计共有10个东盟国家参与,13名国内外部级领导出席,达成合作协议12项,参加展播的省份(直辖市)12个,参加展播的国内外电视频道(网络平台)多达107个,展播节目部数351部,已成为配合国家整体战略,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的中国—东盟媒体合作平台。

  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和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合作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紧扣这一主题,联合老挝新闻文化旅游部,共同主办第三届中国—东盟电视周系列活动,紧抓双方关系提质升级、双方务实合作全面深化的新契机,助力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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