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示
经各班团支部推荐,智能制造学院团委审核,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在公示期限内,广大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必须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电话和信件。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17日
联系人:李慧平
办公地址:机械楼501
监督电话:020-8799-3930
共青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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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彦珺
校对 | 洪培珊
文件来源 | 宁韩瑶 吴思雨
审核 | 陈斯贝 李慧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