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

2024年,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规定,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

1.特种设备数量。全市在用特种设备共120836台,其中锅炉988台,压力容器22714台,电梯75657台,起重机械1118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0135台,大型游乐设施149台,客运索道8条。2024年增加在用特种设备3132台,增长率为2.66%。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总数

锅炉

压力容器

电梯

起重机械

厂车

游乐设施

客运索道

2024年底

120836

988

22714

75657

11185

10135

149

8

2023

117704

1095

21563

74112

11637

9108

181

8

增加数

3132

-107

1151

1545

-452

1027

32

0

增长率

2.66%

-9.77%

5.34%

2.08%

-3.88%

11.28%

-17.68%

0

图片1

图片2

2.生产单位、气体充装单位情况。全市共有特种设备制造单位35家,设计安装改造维修单位241家,气体充装单位65家。

3.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情况。2024年,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5051台;共计考核发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0866人;复审换证作业人员14609人。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全市共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1个,持证监察人员698人,其中持A类监察证人员6人,持B类监察证人员692人。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执法、检验情况见下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项目

单位

数量

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单位

7450

检查特种设备

(台)次

59992

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

1031

检验特种设备


63599

发现安全隐患

1817

检查压力管道

千米

3653.77

完成隐患整改


1609

检验压力管道


851.6

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

240

特种设备行政处罚金额

万元

412.108

5.12315投诉举报中心特种设备投诉举报情况:

涉及区域

投诉举报量(总数:48件)

占比

设备

主要原因

西山区

8

16.66%

压力管道

使用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


3

6.25%

压力容器

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及无检验报告的压力容器


4

8.54%

电梯

电梯异响、困人、频繁骤降、运行中停滞、无警示标识、维护保养不当等

五华区

4

8.54%

电梯

电梯故障、维护保养不当


1

2.08%

起重机械

证照不全

安宁市

1

2.08%

电梯

电梯骤降


1

2.08%

起重机械

产品质量

盘龙区

5

10.41%

电梯

电梯频繁故障、困人、异响、积水、年检超期

官渡区

8

16.66%

电梯

电梯停滞、骤升、骤降、无信号覆盖电梯门故障、困人、警铃无应答、轿厢错层、维护保养不当


2

4.16%

起重机械

设备质量

经开区

1

2.08%

起重机械

非法改装龙门吊

晋宁区

5

10.41%

电梯

电梯骤降、困人、维护保养不当


2

4.16%

锅炉

锅炉质量

东川区

1

2.08%

压力容器

出售需销毁的压力容器

嵩明县

1

2.08%

压力容器

储气罐未标注检验时间

富民县

1

2.08%

电梯

电梯困人

6.事故情况。2024年昆明市共发生3起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设备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 起,死亡 2 人,起重机械 1 起,死亡 1 人,事故均已完成调查处理,与2023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

(二)产品质量安全形势

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71家,证书87张;危险包装物生产企业32家,证书32张;昆明市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3 家。

2024年,办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发证5件。

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遵守“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切实抓好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圆满完成2024年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做好应急值守及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两节”“两会”“中国网络媒体论坛”“第8届南博会”“第二届滇商大会”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订

1.发布8项昆明市地方标准

目前累计发布消防、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昆明市地方标准8项,分别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范》《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规范》《电梯应急救援规范》《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系列标准。其中《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规范》地方标准于2023年复审后正在修订中。

2.持续推进2项昆明市地方标准

目前正在推进的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监测技术规范》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规范》2项地方标准,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监测技术规范》已召开中期技术审查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已完成终期审核,2项地方标准将按相关工作流程继续推进。

3.2024年新立项2项昆明市地方标准

2024年新立项消防、交通运输安全领域昆明市地方标准2项,分别为《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站(桩)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规范》。

(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昆明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和工作制度,对照清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解决实际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2024年4月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全市共立案特种设备案件203件,发布典型案例12件。

1.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一是持续组织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检查,共检查电梯维保单位1033家,检查电梯使用单位3867家,抽查电梯23817台,发现隐患475条,完成整治465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86份。二是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全市共检查49家机构,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逐一整改。

2.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检查燃气管道使用单位,共检查233家次,检查锅炉75台,起重机械6台,压力容器838台,压力管道427条,组织约谈19人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二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气体充装单位监督检查,全市共检查54家单位,其中9家不合格,45家合格,合格率83%。

3.开展医疗领域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共检查企业345家,检查设备2344台,发现并已完成隐患整治48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1份,组织约谈或警示教育69人次。

4.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坚持预防为主,常态演练,妥善做好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各

项准备工作,组织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燃气充装单位、客运索道使用单位等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12 场次,提升了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

印发《昆明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昆市监发〔2024〕108号),成立整治工作专班,高效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印发《昆明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昆市监发〔2024〕30号),将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池、头盔等80种产品纳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重点监管目录并组织实施。2024年第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2024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7大类28种产品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今年累计召开局党组会2次、局长办公会4次,分管领导召集专题会议7次,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和集体约谈3次,高位统筹推动和部署全市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2.紧盯生产环节,严控整车及配件产品质量

加强获证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全市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1家(禄劝县华彪公司),目前已停产,该企业3C认证证书已于6月25日暂停。

3.紧盯经营环节,严禁销售不合格产品

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对全市988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风险隐患23个,完成整改23个。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成50批次产品的抽样工作,已依法对10批次抽样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今年查办案件201起,罚没56万余元。督促和指导947家门店实施进货查验制度,努力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4.强化宣贯培训,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组织对全市75家电动自行车品牌代理商开展法律宣贯和技术培训,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集体约谈会,与品牌代理商和门店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发放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责任义务告知书1269份,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电动自行车。

(七)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对全市辖区内的消防产品,尤其是防火窗、灭火器生产企业开展排查检查。排查灭火器生产企业3家,防火阀生产企业22家,防火门生产企业28家,防火卷帘生产企业22家,防火窗生产企业15家,钢结构防火涂料生产企业9家,灭火器箱生产企业18家,消防风机生产企业29家。

2.组织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对27家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抽检45批次,43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样品不合格,批次抽查合格率95.5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0.44%,依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

(八)开展重点产品 CCC 认证有效性抽查

组织流通领域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实施完成14种401批次重点产品 CCC认证有效性、一致性抽查。重点对货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正三轮车)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 CCC 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伪造、冒用、买卖 CCC 认证标识,证书撤销之后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加强货车源头专项整治

一是对全市范围内货车销售企业情况进行摸排,目前,昆明市共有货车生产、销售企业130家(其中3.5吨以上货车销售企业97家)。二是对货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监督检查,严查销售未经CCC认证、冒用CCC认证标识等货车的行为,重点整治总质量3.5吨以上的货车在生产、销售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1-12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94人次,检查货车销售企业145家次。

2.开展电动车源头监督检查和源头治理

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加改装等行为,做好电动车销售源头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768人次,检查电动车销售门店398家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304家次,下发《严禁销售改装电动车告知书》40余份,公告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的告知书》。2月联动市非标电动车整治淘汰工作专班,对电动自行车协会、品牌经销商进行约谈,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源头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强化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310家次。

(九)制定2024年有关产品监管目录和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将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燃气具、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列入2024年昆明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结合实际,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专项整治、质量技术帮扶等手段,切实提高涉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同时,指导督促生产和销售单位找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形成符合实际的具体风险管控清单,细化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安排部署烟花爆竹、石油液化气、燃气具、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的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2024年完成全部166批次产品的抽查检验。

(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知识“五进”等活动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讲解使用特种设备发生危险时的自救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和媒体参与、支持和监督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

(十一)持续整治无照经营行为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无证无照经营,加强商事制度“先照后证”改革宣传,推行“双告知一承诺”,对检查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分类处置。二是发挥基层职能,指导社区开展摸底、排查、规劝、整治工作,及时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提升监管力度。三是协同综合治理,实行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处理排污企业,抓好食品准入和监管,加强生产环节的商品监管,提高办照率和营业执照持有率,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解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增强市场主体自律和法治意识,规范自身行为。

2024年,共出动45439人次,发现无照经营303户,引导办照1022户,查处615户,罚没372万。开展宣传活动311次,联合行动121次,发放资料3.8万份。

(十二)持续开展农贸市场督导检查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管理宗旨,大力推进集贸市场建设软硬件达标、日常监管到位,促进集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与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相协调,不断满足市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消费需求。围绕“整洁、有序、规范、标准”目标,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管集市”行动成果,推进和督促落实全市“除四害”行动中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派出分局督导检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农贸市场垃圾清运、清洁、消杀等措施。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30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006车次,检查农贸市场次数5936个次,市场开展全面消杀4976个次,处罚场内经营户案件数124户,罚没金额(万元)67.66万元,责令整改市场6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3、74、75、76号令的有关规定未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能力及技术能力与现实需要有差距,仍需进一步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仍然较多,企业产品质量容易受到季节气候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加之监管数量大,抽检经费少,抽查比例受限,产品质量难以彻底把控。

(四)基层监管队伍、监管能力矛盾突出,工作任务事多人少,监管能力需继续提升,监管力量与监管对象、任务、责任增长不成正比。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异常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电梯安全筑底行动,结合实际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回头看”,重点抓好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坚决把好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底线。

(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守安全底线。督促企业压实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关键少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3、74、75、76号令的有关规定,筑牢安全底线。

(四)配合相关部门按照立项计划,积极推进各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助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

(五)强化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大宣传引导,开展多样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提升企业和公众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七)加强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值班责任,持续关注敏感热点信息,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八)强化多方协调联动,加强与业务存在交叉的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检查,增强信息共享,加强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形成监管合力,同守安全底线。

特此报告。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