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学院2024届
优秀毕业生奖
评选通知
为鼓励学生圆满完成学业,继续上进,刻苦学习,继续深造,做好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管理规定,现将2024届“优秀毕业生奖(含十佳毕业生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名额
1.智能制造学院将评选出40名“优秀毕业生”(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2.学院将推选2名特别优秀的“优秀毕业生”参与学校“十佳毕业生”评选。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每次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中居前20%。
3.毕业综合实践(含论文、设计等)合格并按时毕业。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的毕业生,经二级学院申请,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可直接认定为优秀毕业生,不占原名额。
5.在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政府部门主办或明文委托其他单位组织举办的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毕业生,经二级学院申请,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可直接认定为优秀毕业生,不占原名额。
6.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条件优先级别与列举顺序一致:
(1)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的毕业生;
(2)在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创新创业、挑战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3)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并且获得学业优胜奖(优秀实习生)合计三次及以上。
评选具体程序
请有意评选向且符合要求的同学,于2024年5月23日18:00之前(逾期视为放弃评选),将《附件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下文下载)填写完毕,将附件1电子版和证明材料(可拍照)一并发送给班长,每位申请者的材料放进单独的文件夹(无证明材料无效),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全部材料发送至邮箱:3205996977@qq.com。请邮件名备注:xx班xx优秀毕业生。
注:班主任意见、学院审核意见可先不填。
注意事项
1.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2.在校期间存在挂科、劳动小时和素拓分不达标情况的学生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评选
奖励标准
学校对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颁发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300元,十佳毕业生给予奖金500元。奖项不重复累加,以最高奖项为奖励原则。
附件1
扫码关注我们
微信编辑丨李振誉
一审丨杜信明
二审丨邓霞
三审丨张小玉
我们始终为你
真诚服务 共同进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