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贤纳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是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县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之一。2019年经省委编办批准,更名为目前全国特检行业唯一的“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拥有国内一流的国家电梯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特种金属结构材料质检中心、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以及全国首个特种设备学院、全国唯一的“双普基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级应急培训演练基地等,形成“一总部七基地”发展布局。具有全国特检机构最高等级的甲类A1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格证书,是全省首批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机构”,建设有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储备和综合实力位居省本级全国同行前列。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国家级荣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共20个岗5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年龄、专业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锅炉检验岗2”招聘应届毕业生,其他19个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应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11日以后出生),检验师、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特聘类岗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41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2.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对应的是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按其预期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其他人员以参加资格复审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3.专业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更新于20234月)。目录外的专业,由省特科院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一般以资格复审时可出具、符合有关政策规范要求的相应证书为准。

5.工作经历条件。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及内容的要求,一般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含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机关任命文件或所在单位证明)及与所在单位相关联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资格复审时。

6.其他条件。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招聘条件含有“男性适合”或“优先”等不属限制性条件的提醒的,应对其岗位匹配度有理性认识。

(四)岗位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为院编外合同制管理。参照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54月上旬通过浙江特检微信公众号、浙江特检在线服务号、院官网(https://www.zjtj.org,信息公开>人才招聘)。公告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430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特检招聘网(https://zp.zjtj.org/),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部门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能报名1个岗位,可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2.资格初审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据此确定入围人员,资格审查5月12日前完成。入围人员(含笔试人员与免笔试人员)与计划招聘岗位数比例不少于3:1,入围人数不足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专家特聘岗及研究岗(按1:1)除外。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和短信向应聘者反馈初审结果,通过初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省特科院网站公布。

3.应聘资格确认。514日前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考核有关安排。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笔试、专业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省以上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检验师、副高级职称、博士等重要人才可免于笔试。

1.笔试。

笔试暂定于20255月(半天),杭州市内。笔试采用闭卷答题形式,考试内容包括:

1特种设备相关理工科通用基础知识;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限于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3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

4省特科院基本发展情况。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后续招聘工作需要,按1:3分别确定各岗位入围下一轮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具体见《招聘计划表》“经笔试入围比例”,符合免笔试条件者不占比例),同时笔试成绩60分以下不入围。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不含60分以下和缺考者)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可以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省特科院对笔试后入围人员安排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经审核后被认定为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3.专业测评

所有岗位均安排专业测评。经笔试入围和招聘条件明确可免于笔试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测评具体安排见院网站信息。

专业测评分由综合能力分及专业素质测评组成,具体计分规则如下:

1综合能力分占专业测评成绩的20%20分,按职业资格、学历、荣誉等情况划分为三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得分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20分,同类型的可就高计分但不累加。综合能力分按下表进行核算计入最终成绩: 

综合能力分构成表

类型

得分

职业资格情况

高检师、正高职称

10

检验师

8

副高职称

5

无损三级、中级职称

3

检验员

1

学历经历情况

“双一流”(原985、211)重点大学博士后

8

其他博士后,或“双一流”(原985、211)重点大学的全日制博士,或全球QS(US)排名250名以内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博士

7

全日制博士,或 “双一流”(原985、211)重点大学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全球QS(US)排名250名以内的海外高校硕士毕业生

5

在职博士、全日制硕士、“双一流”(原985、211)或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

3

荣誉等其他情况

省以上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

10

省级高校优秀毕业生

8

“双一流”(原985、211)重点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

5

校级优秀高校毕业生

3

纳入第二批省级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试点名单的高校特种设备科教融合优秀毕业生

3

中共党员

2

2)专业素质测评分。占专业测评成绩的80%80,计划于笔试后一天进行。由评委提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与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研究水平等。

专业测评设合格线,测评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入围面试。专业测评后,在本岗位专业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测评成绩(不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比例(专家特聘岗及研究岗不设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名单;测评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合格人员全部入围。

4.面试 

1)时间。面试计划于专业测评后一天进行。

2)规则。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不设考试范围,主要考核综合素质能力面试设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专业测评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杭州红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违纪证明(承诺),日后若发现隐瞒违纪情况的取消录用或解除合同。

考察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并结合本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和事业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应聘人员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影响院用人的,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结论。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上级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不能按照要求时间入职的,视为放弃录用。

(五)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院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同时递补。

2.咨询。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特科院直接咨询,联系电话:0571-86024818,许老师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71-88109809

附件:浙江省特科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