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须在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注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前(不含),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其中,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额度。积极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参与智能制造重大专项攻关。鼓励港澳科研单位参与。
(二)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参与申报单位的技术能力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核。项目立项后,如参与申报单位在技术、财务等方面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牵头申报单位须承担兜底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人主体责任。
(三)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行政负责人,项目下设课题,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申报单位正式职工,且至少担任1个下设课题的课题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对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等负责。同一项目只能通过1个项目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四)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项目申报须知(附件2)等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并在申报书中明确对应情况。
1.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16:00。
2.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按照2026年度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推荐优势单位积极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把关,确保申报质量。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及企业申报材料(各一份)请于2026年3月5日16:00前报送至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凤滁路48号1楼C108号窗口),并同步将电子版发送至njnakcjcyb@njna.gov.cn。
联系人:
张华:88020852、58856873
李薇:88029507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智能制造系统和机器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第二批)的通知》及相关申报材料
![工信厅通装函[2026]18号.png](./../../static/load.gif)

微信改版了
现在能不能刷到我们的推送全凭缘分
所以大家记得把科小创“星标3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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