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5〕36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具体落实的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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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评价项目及评价机构

2026年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评价项目为: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四级、三级);

以上项目由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并由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如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变化、职业技能评价目录调整等情况,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评价项目也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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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技能评价申报的相关事项


申报条件

年满16 周岁且符合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评价。

申请参加本职业技能评价应具备的最低学历要求按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普通受教育程度”执行,申报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中“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包括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

团体申报。本市社会培训机构学员、院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经所在社会培训机构、院校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办理团体申报。

个人申报。由参评人员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个人2寸证件照1张及相关申报资料至上海电气党校(人才发展中心)个人业务受理窗口(浦东大道2748号综合楼A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办理。


时间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考务计划的规范性及时效性,申报及认定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2:申报及评价时间计划表

注:1.培训机构或院校请在人社系统内自行申报。

2.如计划考核时间申报的参评人员人数不足开考条件,评价机构将退回申报批次,参评人员将集中于11月统一安排考试,由考核单位负责通过电话及短信的方式,在认定考核前10日前通知到申报单位或考核对象。

具体的开考条件如下:


申报缴费

参评人员须在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缴纳考核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3),缴费完成时间以“考核费”交至上海电气党校(人才发展中心)账户为准,在转账时请在摘要中注明“申报项目简称和等级+姓名”,如操作员3级+姓名。

账户名:上海电气党校(人才发展中心)

开户行:上海银行丽园路支行

账户号:31614603001736662

考核费缴纳完毕,请尽快以“考核费+单位(个人)名称+项目简称和等级+人数”为邮件名,将缴纳凭证图片以及开票信息等资料发邮箱:sec_act@163.com,以便进行考务安排和开具票据。


打印准考证

(1)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并完成“考核费”缴费手续的团体申报单位在考试前五个工作日到上海电气集团教育中心考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分发给参评人员。

(2)个人申报的参评人员,通过资质审核和缴费后,由上海电气将准考证发放给参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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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绩及证书信息查询的相关事项

考生完成所有科目评价后,一般2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本人“随申办”客户端或小程序账号,通过路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职业技能证书查询”或直接搜索“职业技能证书查询”功能查询成绩及证书信息。(涉及阅卷及工件检测的项目,一般可在完成所有科目评价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查询。)证书信息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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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考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参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如部分科目成绩不合格,可按规定申请补考。五级、四级、三级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二级、一级补考有效期为三年,超过成绩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科目认定。

(二)如参评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新职业技能等级申报,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不再保留。

(三)补考有效期内考核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四)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5

关于证书领取的相关事项

成绩合格的参评人员由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团体领取。团体申报的参评人员由申报机构按规定时间至上海电气党校(人才发展中心)业务受理窗口(浦东大道2748号综合楼A楼一楼大厅)预约领取。

个人领取。个人申报的参评人员按规定时间至上海电气党校(人才发展中心)业务受理窗口(浦东大道2748号综合楼A楼一楼大厅)预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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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务受理的相关事项

(一)业务受理地址:浦东大道2748号综合楼A楼一楼大厅

(二)业务受理时间:周二、周四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5:30(节假日除外)

(三)业务咨询电话:021-20605664

(四)业务监督电话:021-20605730(上海电气)

400-820-9278(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五)业务查询网址(微信公众号)

1.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网址http://biaozhun.osta.org.cn/

2. 业务查询公众号:上海电气职业技能评价中心(评价公告、考核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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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评人员应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具体参照附件4《职业技能评价参评人员须知》。

(二)若遇国定假期调整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认定日期、时间等有关安排由上海电气职业技能评价中心进行调整并通知。

(三)社评组织及评价职业(工种)等相关内容将根据本市备案及运行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 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附件

附件1:《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节选

附件2:申报及评价时间计划表

附件3:2026年上海电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费收费标准

附件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