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企业:
大湾区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截止时间汇总,需要申报的企业要规划好时间,请知悉。
【广州市】
各区主管部门要按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其中,请于6月6日(星期五)前报送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及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请于8月8日(星期五)前报送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汇总表及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深圳市】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时间:2025年5月10日—6月10日。
【东莞市】
请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正式公文,并附评价(复核)汇总表。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正式公文,并附认定(复核)汇总表,企业提交截止时间由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佛山市】
请各区6月5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文和评价(复核)汇总表报送我局;于9月5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文和认定(复核)汇总表报送我局。
【中山市】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5月20日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7月20日前。
【珠海市】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6月5日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9月1日前。
【惠州市】
于6月16日前报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文,并附评价(复核)汇总表至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科);9月1日前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文,并附认定(复核)汇总表至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科)。
【江门市】
分别于7月13日前报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9月23日前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汇总表。
【肇庆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截止时间:8月31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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