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
2025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省委的有力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管理质效稳步提升。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3.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3%,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1510.1亿元,增长6.6%;非税收入733.2亿元,下降5.6%。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02.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5%,增长2%(同口径增长8%)。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3.3亿元,加上一般债务收入1088.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407.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663.4亿元、调入资金396.4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3亿元,收入总计8926.6亿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02.2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7.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2.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69.5亿元、调出资金254.9亿元、年终结转529.3亿元,支出总计8926.6亿元。收支平衡。
2.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7.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9%,增长5.1%,加上一般债务收入1088.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407.8亿元、州(市)上解收入249.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4.9亿元、调入资金58.1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亿元,收入总计6502.4亿元。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2.3亿元,增长16%,主要是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有一次性大额支出,以及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压减结转,加快支出进度所致。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732.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7.8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641.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4.1亿元、调出资金0.4亿元、年终结转143.8亿元,支出总计6502.4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25年省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9亿元,年度执行中安排使用4.4亿元,主要用于援助西藏、缅甸地震灾害救灾、防汛抗旱、台风应急、气象防范等方面。预备费结余14.6亿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2025年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净结余80亿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全部调入2026年省级预算安排支出。
3.全省重点收入执行情况。
2025年,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510.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3%,增长6.6%。其中,增值税完成580.7亿元,增长5.3%,主要是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调整影响,全省增值税留抵退税同比减少较多。企业所得税完成214.4亿元,增长3.5%,主要是受有色金属加工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效益回升拉动。个人所得税完成58亿元,增长10.8%,主要是受居民收入平稳增长以及增资政策拉动。资源税完成74.3亿元,增长81.4%,主要是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并将原中央分享的10%收入调整为地方收入形成增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37.6亿元,增长2.1%,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带动。房产税完成72.7亿元,土地增值税完成76.9亿元,分别增长18.3%、7.6%,主要是加强管理促进增收。
全省非税收入完成733.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5.1%,下降5.6%,主要是罚没收入和耕地开垦费减收。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96.2亿元,增长8.5%,主要是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清缴力度,以及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收入小幅增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41.2亿元,下降14.2%,主要是受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影响。
4.全省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24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7%,增长3.7%。主要用于: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支持各级各类生均经费和学生资助,支持校舍维修改造、专门学校和特殊学校建设,实施基础教育强师兴校行动,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国家免保教费政策,扩充学前普惠和高中教育资源;实施职业教育提质效工程;支持“双一流”大学建设,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50.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0.1%,下降4.5%,主要是优化科研经费支持方式,州(市)科技投入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支持基础研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人才和平台等5类科技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3.9%,下降4.2%,主要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少对文旅行业市场主体的直接补助;根据工程进度,民族文化宫陈列布展项目及省考古所调勘等相关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支持文化宣传,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保障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重点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实施文化强省“十大工程”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六项行动”,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不断丰富“旅居云南”内涵;公共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益性赛事举办、体育赛事备战训练及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培育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8%,增长8.8%。主要用于:聚焦“保基本、稳就业、强帮扶”方向,保障城乡居民、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落实优抚对象抚恤与生活补助,支持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等工作;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支持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及助学服务,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卫生健康支出78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4.7%,增长7.2%。主要用于:以健康云南建设为核心,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实施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待遇;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通过人才引进、技能培训补齐医疗卫生人才短板,同步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推动疾控机构改革,强化疾病监测预警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节能环保支出179.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7.3%,增长21%。主要用于:锚定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与“湖泊革命”攻坚战,同步推进美丽云南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能源保供与煤电运行调节,为产业发展提供稳定能源支撑。
农林水支出849.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6.1%,下降25.3%,主要是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列支较多,2025年无此因素;兴水润滇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减少安排资本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发展;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管好用好上海援滇资金,加力提升特色产业、打造产业集群、培育劳务品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综合改革、卫生公厕建设等;省级公益林保护、森林防火;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烟草行业援建水源工程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446.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9%,增长26.9%。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建设,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安全提升;农村公路及国省干线养护;铁路、机场建设;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百色水利枢纽通航设施建设;航线补贴;运输结构调整补助。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8.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1.8%,增长44.7%。主要用于:以铝、铜为主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和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等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建设昆明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5.6%,增长17.1%。主要用于:商贸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彩云”系列消费券发放;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落实外商投资奖励、食用菌产业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238.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4.5%,下降3.6%,主要是经国家部委审核确认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量大幅缩减,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统筹推进还本付息专项经费政策到期,对应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城中村、城市危旧房、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等;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巩固和增强房地产市场回稳向好态势。
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80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下降21.9%,主要是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列支较多,2025年无此因素。主要用于:构建“防救结合”的应急保障体系,实施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进防灾减灾重点项目落地;保障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资金需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其他支出科目情况详见《云南省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3.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4.6%,增长20.3%,主要是昆明等州(市)一次性收入增长。加上专项债务收入2257.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98.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63.3亿元、调入资金254.9亿元,收入总计3967.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8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0.6%,增长30.8%,主要是执行中财政部增加我省专项债券额度并新增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导致支出增长。加上调出资金115.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349.4亿元、年终结转216.6亿元,支出总计3967.5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3%,增长6.7%,加上专项债务收入2257.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98.5亿元、州(市)上解收入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9.6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收入总计267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6.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73%,下降23%,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用于本级的支出较上年减少。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05.7亿元、调出资金13.9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20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5亿元、年终结转57.6亿元,支出总计267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5.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316.8%,增长104.5%,主要是昆明市等一次性收入大幅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9亿元,收入总计171.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8.9%,下降16.4%,主要是部分州(市)收入收缴进度较慢,无法及时安排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加上调出资金151.2亿元、年终结转5.2亿元,支出总计171.9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2.6%,增长13.9%,主要是云南交投集团等企业经营状况好于预期,上缴收益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5亿元,收入总计18.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9.2%,下降10.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7亿元、调出资金6.1亿元、年终结转2.1亿元,支出总计18.4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25.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2%,增长5.2%。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682.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17亿元,利息收入54.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87.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7.6%,增长6%。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337.8亿元,加上2024年末结余396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303.5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76.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1%,增长3.3%。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802.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17.8亿元,利息收入25.6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20.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8.2%,增长6.3%。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55.5亿元,加上2024年末结余202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79.8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5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9622.4亿元,其中,省级4469.1亿元。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5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320.7亿元,其中,省级3481亿元。全省和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内。
(六)2025年落实省人大决议及推进财税改革重点工作情况
2025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全面贯彻预算法以及《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及省人大常委会四次审查财政工作的意见,及时调整有关预算安排,强化执行管理,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及社会关切,加快建设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财税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
1.夯实健康财政基础。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把财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夯实增收基础、涵养可用财力。一是争取中央支持取得新成效。建立省级部门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目标任务责任制,全力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706.3亿元,争取资金份额占全国总盘子的4.1%(目标为3%)。二是国有资源资产潜力进一步释放。建立健全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开展“起底式”国有资源资产清查,推动资产入账核算和跨地区、跨级次、跨部门调剂共享。三是持续增强重点优势产业造血能力。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推动优势产业提质、加快新兴产业孵化,烟草、电力行业分别实现地方税收收入320.9亿元、147.9亿元,分别占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的21.3%、9.8%;旅游业、医药制造业发展动能强劲,地方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1.7%、14%,涵养税源的成效逐步显现。四是收入征管进一步规范。会同税务部门强化经济、税源、税收分析,加强税收精准监管,有效提高征管效能。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出台管理办法和业务指南,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行为,实现非税收入缴款服务“指尖办”、“移动办”。
2.稳固安全财政底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财政平稳运行。一是有序推进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制定加强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十二条措施,专项债券全流程监管更加规范。统筹用好化债支持政策,全省按时足额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加快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制定加强基层“三保”工作十条措施,搭建“五库一中心”监控体系,形成全过程闭环监管链条,全省“三保”支出3641.3亿元,同比增长6%。三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优化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直奔群众关注焦点、直通资金使用堵点、直击民生保障痛点,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四是严格依法理财。优化法律服务保障,对财政重大改革、重点工作做到全覆盖合法性审核,完成审核695件,有效强化财政法律风险防范。
3.释放发展财政动能。统筹好“政府”和“市场”,以财政精准支持助推经济发展提速提质。一是精准施策释放内需潜力。统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5亿元、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219.2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54.2亿元,保障昆明长水机场改扩建、渝昆高铁、兴水润滇等重大项目建设,形成更多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统筹省级资金13亿元用于“彩云”系列消费券发放,通过丰富补贴品类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二是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助企融资扩面提速。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政策制度,构建政府投资基金三级架构运作体系。构建由财政部门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16”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纾困发展。实现农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96亿元,累计担保余额617亿元,规模居全国前列。出台农业保险创新发展一揽子政策制度,更好满足“三农”领域风险保障需求。推动创业担保贷款上线“融信服”平台,实现线上“一站式”办理。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绩效考核位列西部地区第一档,获中央奖补资金1亿元。三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走深走实。下达各地转移支付资金3732.2亿元,向民族、边境、生态重要地区倾斜。建立保障与激励并重、更加注重激励的省以下财政体制,省级分享的4项税收增量全额留归各地。统筹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资金735.7亿元,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和粮食安全生产两条底线。四是持续完善“三个定位”支持政策。落实财政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政策,构建多部门多资金大统筹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重点高原湖泊省级奖补资金使用范围,健全完善珠江流域省内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探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多元化投资模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全省农村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充分用好中央财政支持辐射中心和沿边产业园区建设财税政策,推动西部大开发、综合保税区、边民互市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五是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支持“双一流”大学建设,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加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推动构建更为完善的科技资金管理体系,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型云南建设。落实科技领域资金特殊支持政策,为科技成果转化铺路搭桥,为科研人员松绑撑腰。改进人才引进资金兑现方式,保障“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等重点人才培引,推动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有效落实。
4.保持民生财政投入。统筹好“效率”和“公平”,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省民生支出517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3.9%。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统筹用好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我省连续两年成功申报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二是推动惠民惠农补贴直达群众。通过“一卡通”平台全年发放补贴414.8亿元、惠及8762.4万人次,财政补贴资金直接进入老百姓口袋。三是社会保障有力有效。强化社保资金管理,增强社保基金统筹共济能力。落实基本救助政策,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生育支持政策,发放35.7亿元,惠及110.4万人次。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初显成效,在财政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中被评为优秀,获得奖补资金4.6亿元。四是加力提效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落实“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持续安排20亿元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五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合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的7条政策措施,落实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优惠、省内重点城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发放住房补贴等政策,推动房地产消费回升。
5.提升质效财政效能。统筹好“存量”和“增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治理效能。一是预算制度改革蹄疾步稳。印发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五个财政”的实施意见,出台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及相关改革配套制度,构建起“1+N”零基预算改革政策体系。建立省级部门预算安排“六个挂钩”机制,在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分领域、分类别制定重点保障事项清单,结合预算绩效质量和预算执行情况优化资金安排。二是省以下财政体制日益完善。持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及时研究完善滇中新区财政体制,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完善各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提升转移支付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开展省级部门过紧日子评估。深化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实现各环节无缝衔接、全链条监管。四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效。出台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十二条措施,深化“事前问效+事中督效+事后核效”贯通式管理,启动政府收入绩效管理试点,建立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联动机制,助力预算安排更加精准高效。五是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建设全国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推行“政采贷”和金融保函,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六是会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成功举办云南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充分展示我省会计人员风采。大力开展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持续加强会计行业规范管理。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回顾“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遇到的困难前所未有,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年来,我们在厚实家底上下功夫,综合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1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9.4%,财力基础更加稳固。紧盯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导向,积极争取各类转移支付成效显著,中央财政对我省转移支付规模达到2.2万亿元,年均增长3.5%,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等资金规模或增幅居全国前列,积极缓解了全省财力紧张状况。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3.4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11.1%,财政支出强度持续加大,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五年来,我们在服务大局上抓落实,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有效。通过预算、税收、政府债券、转移支付等工具组合,强化逆周期调节,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支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等加快建设,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支撑,全力保障我省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支持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等,全力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支持污染防治、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生态移民搬迁、水质脱劣攻坚,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和美丽云南建设,推动落实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协议,全力保障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支持园区、物流体系、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大力发展壮大口岸经济,打造沿边开放新高地,全力保障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五年来,我们在改善民生上补短板,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全省民生领域支出达到2.5万亿元,每年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保持在74%左右。安排教育支出5921.8亿元,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安排卫生健康支出3741.2亿元,支持实施两轮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社保就业支出5814.2亿元,推动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安排农林水支出4698.1亿元,有力支持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粮食安全根基更加稳固。
五年来,我们在防范风险上守底线,安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下达省对下补助1.9万亿元,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坚持“保工资”库款优先,确保基层财政安全运行。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按期足额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有效维护我省政府信誉。用好用足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和措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力缓解。
五年来,我们在财税改革上求突破,财政治理效能充分释放。在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上,更加突出优化配置和提升效益,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让同样的钱花出更大成效。在优化税制结构上,更加突出聚焦效率和公平,深入推进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优化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上,更加突出调动基层政府积极性,深化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基本公共服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2个领域的划分方案。推动财力下沉,将省级分享的企业所得税等4项税收收入超出2020年增量部分全额留归各地,“十四五”时期返还各地64.2亿元,将水资源税中央留给地方的10%收入全部留给县级,不断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促进财力协调。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有力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团结协作、实干担当的结果。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我省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加大、财政紧平衡特征凸显;基层财政困难持续,“三保”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基层缓拨专项资金现象逐步蔓延;法定债务还本付息与如期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困难较大;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预算编制不够规范、执行进度偏慢、刚性约束不强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解决,我们将拿出更大勇气、更多举措破旧立新、固强补短,以系统思维来重塑预算管理基本原则,以苦练内功来应对外部挑战,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五五”时期财政工作总体思路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十五五”时期,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顺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趋势,积极谋划研究涉及财政长期可持续问题,更高质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更高效能落实财政工作任务,更高水平推进财政管理监督,靠前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之以恒将“五个财政”建设引向深入,不断谱写云南财政发展新篇章。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财政政治方向。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自觉把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到财政政策制定、财政改革创新、财政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时时与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确保财政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人民至上,彰显财政民生温度。科学制定民生政策,对政策提标扩面进行提级评估,对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存量政策相应进行调整完善。增强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清晰界定基本民生支出分担比例并做好分级保障。加大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重点领域民生投入,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高质量发展,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财源建设,调整完善省级分享税收收入增量留用政策,健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完善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机制,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力度,推动沿边产业园区和协作园区建设,探索建立产值、税收等利益共享机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严防越位过度干预市场、错位包揽社会事务,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财政资金向公共领域聚焦,向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的方面倾斜,弥补市场失灵。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财政风险隐患。标本兼治防范债务风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建立化债激励奖补机制,推动融资平台转型,支持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有效解决基层财政困难,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建立财力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通过三年时间将财力性补助占比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对县级财政运行监测,健全分级责任体系和清单制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防“政绩冲动症”,分类解决缓拨专项资金问题,稳妥推进财政暂付款消化处置。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项目轻重缓急排序机制,让财政资金精准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点和紧要处。加强各类资金统筹,推动预算跨部门整合,减少部门预算“二次分配”。强化政策、项目、资金的协调性、联动性、匹配性,实行财政政策项目周期性评估。规范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和共享税分享比例。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承接落实好国家税制改革。深挖国有资产资源潜力,全面清理、摸排、盘活资源资产资金。有力提升国资国企贡献度,完善财政支持国有企业发展资本进入机制。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制度,对基层政府基本建设和政府投资规模实施总额控制,推动各项支出政策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性的基础上。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五个财政”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改革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积极面对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压力不减、基层财政普遍困难、财政紧平衡状态持续的局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政策取向上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在预算编制中坚持量入为出、民生为大、防控风险、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8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2%,加上一般债务收入1086.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458.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29.3亿元、调入资金273.5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0.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5亿元,收入总计8741.4亿元。根据提前下达和预计情况,将中央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07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1.5%,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7.8亿元、调出资金17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02.7亿元、年终结转408.9亿元,支出总计8741.4亿元。收支平衡。
2.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3亿元,比2025年预算增长14.2%,主要是受法院诉讼费缴库政策调整,预计增收。加上一般债务收入1086.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458.2亿元、州(市)上解收入249.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43.8亿元、调入资金57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0.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亿元,收入总计6558.3亿元。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3.5亿元,比2025年预算下降4.3%,主要是将财力最大限度下沉,提高基层财力保障水平。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739.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707.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7.8亿元、调出资金1.1亿元、年终结转143.8亿元,支出总计6558.3亿元。收支平衡。
省对下转移支付安排3739.2亿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55.6亿元,增长7.3%。其中,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民族地区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主要财力性转移支付986.7亿元,增加100亿元。加上新增安排各地化债奖补资金60亿元,共计增加160亿元,增长18%。
省级预备费安排情况。安排预备费20亿元,若有符合预备费支出条件的项目,将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加强资金保障,及时拨付资金。
3.省级支出安排及保障重点。
省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3.5亿元,比2025年预算1727.9亿元下降4.3%,其中,用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行保障的基本支出安排478亿元,比上年481亿元减少3亿元;用于省级及支持各州(市)重点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项目支出安排1175.5亿元,比上年1246.9亿元减少71.4亿元,下降5.7%。
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安排283.1亿元,其中,省本级194.9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88.2亿元。落实教育领域零基预算改革要求,逐步构建科学合理、持续稳定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主要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特色提质,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校“双一流”建设,银龄教师计划,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与学生资助保障,提升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和创新驱动能力。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9亿元,其中,省本级38.4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10.6亿元。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主要支持:绿色能源、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深化腾冲科学家论坛、科技“彩云汇”科创大赛成果转化;深入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和“银龄人才万人计划”等引才育才项目,夯实创新发展人才支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7.3亿元,其中,省本级14.6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2.7亿元。落实省委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求,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推动“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主要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完善基层文化场馆运营保障;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培育文旅新业态、新产品,打造特色文旅品牌;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提升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42.6亿元,其中,省本级170.9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71.7亿元。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改革部署,全力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主要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强化失业、工伤保险保障,落实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与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127.1亿元,其中,省本级56.1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71亿元。落实健康云南建设要求,筑牢基层医疗服务网底,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主要支持: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助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补齐医疗卫生人才短板;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医疗待遇,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减轻看病就医负担。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54亿元,其中,省本级7.4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46.6亿元。落实加快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渠道。主要支持:深入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持续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开展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落实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出资,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美丽云南,推动国家公园与国家植物园创建,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磷石膏风险排查整治和综合利用,深化赤水河流域、珠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推进重金属监测体系建设。
农林水支出安排196.2亿元,其中,省本级79.7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116.5亿元。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主要支持: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农业产业,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打好高原特色农业王牌;林下经济产业基地高效生产、仓储冷链、产品深加工、品牌打造、种业和技术创新等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足额保障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建设幸福河湖,强化水利基础设施与中小河流治理。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74.3亿元,其中,省本级144.9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29.4亿元。落实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推进交通强省建设。主要支持: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国防公路、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养护,推动公路优结构;持续加大铁路建设投入,积极推动出省出境和沿边铁路建设,补齐铁路发展短板;培育航线,打造航空枢纽,巩固民航发展优势;建设水运基础设施,畅通水运对外通道。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37.7亿元,其中,省本级6.3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31.4亿元。落实制造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等产业转型升级。主要支持: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基金运营,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传统产业升级及新兴产业培育;规上企业发展壮大,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州(市)数字经济发展,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数据开发利用等“数字云南”建设;继续推进建设昆明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14亿元,其中,省本级8.5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5.5亿元。落实扩大内需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措施,深化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主要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大规模设备更新,促消费系列活动实施;中老铁路国际货运物流“拓市场、优业务”,推动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发展;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智慧化提升改造,推动口岸经济发展;保障“南博会”等重要展会。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1.5亿元,其中,省本级18.3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3.2亿元。落实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权益。主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震能力。
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安排22.1亿元,其中,省本级7.3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14.8亿元。落实全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和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提升灾害处置能力。主要支持:全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德钦新县城避险搬迁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常态化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完善全链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推进防灾减灾系统配备,加强灾害事故源头防控,全方位提升重大灾害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其他支出科目及各科目增减变化情况详见《云南省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0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下降21.7%,加上专项债务收入2421.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99.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16.7亿元、调入资金175亿元,收入总计3812.7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20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下降11.6%,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80.7亿元、调出资金109.7亿元、年终结转202.3亿元,支出总计3812.7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5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0.5%,加上专项债务收入2421.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99.6亿元、州(市)上解收入12.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7.6亿元、调入资金1.1亿元,收入总计2864.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8.9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31.6%,主要是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将未形成支出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收回后,办理结转在2026年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06.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37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亿元、调出资金9.7亿元、年终结转57.6亿元,支出总计2864.8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3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下降57.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2亿元,收入总计76.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2.8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47.1%,加上调出资金53.4亿元,支出总计76.2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18.8%,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1亿元,收入总计23.3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4.4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50.8%,主要是上年收入结转及本年收入增加,带动支出增加。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7亿元、调出资金8.2亿元,支出总计23.3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83.8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2.3%。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690.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92.5亿元,利息收入54.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47.6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7.3%。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74.5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下降0.2%。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792.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10.7亿元,利息收入29.6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91.2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7.7%。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省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省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必要的基本支出和保障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的部分项目资金提前下达各部门,保障好经济社会发展。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财政事关治国安邦、强国富民,在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中承担重要职责。我们将切实增强做好经济财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落实到研究预算安排、实施财政政策、推进财税改革等全过程、各方面,更加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引导调控功能,以“大财政”理念有效破解多重矛盾叠加的难题,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有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聚焦财政政策作用发挥,赋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保持必要的支出力度,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调控供需两方面的优势,放大政策乘数效应,进一步打开财政政策空间。用好用足各类政府债券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着力扩大有收入支撑的消费需求、有合理回报的投资需求。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优化“两新”政策实施,用好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双贴息”政策,大力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财政资金向公共领域聚焦,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效应,集中财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深入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占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不低于30%,对经营主体享受各项降费优惠政策一视同仁。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省级财政支持经营主体资金网上公开办理,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放大政策效能,持续完善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二)聚焦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提升大事要事保障能力
落实争取中央支持目标责任制,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新增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持续培育财源、税源,深挖非税收入潜力,保持财政收入合理增幅。坚持管好资产与用好资产相结合,推动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加大国有资金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做好确认、确权、确值工作,采取优化调整、处置变现、集中运营、整合利用、兼并重组、出租、特许经营等多种盘活方式,深挖国有资源资产潜力。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建立健全增收节支机制,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将财税支持政策向重点领域倾斜、财政资金向关键环节汇聚,在产业强省建设、内需潜力释放、创新效能提升、乡村全面振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民生保障等领域强化财力保障,切实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创新支持产业发展财政投入方式,进一步深化“省级引导基金+重点产业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体系建设,抓好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政策提质增效,以财政精准滴灌助推产业发展提速提质。推进科研经费多元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向创新领域。探索“负面清单+包干制”,赋予科研主体经费自主权。深入推进“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保障经费采取“当年评选、次年兑付”,进一步提高人才发展资金使用效益。
(三)聚焦财政支出民生导向,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夯实民生之基,聚焦民生之需,回应民生之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民生,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良性循环。保持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一体推进民生资金精准投入、高效使用和日常监督,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发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作用,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惠农政策的支持和协同,保护和调动种粮、抓粮积极性。加大重点领域民生投入,统筹用好税费减免、就业创业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重点群体和新业态劳动者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建立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教育经费分配新机制,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健康云南建设,促进医疗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协调发展。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实施好育儿补贴制度。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完善政策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支持落实关爱“一老一小”和残疾人相关惠民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兜底帮扶工作。支持深化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
(四)聚焦财政风险防范化解,守住财政安全发展底线
积极有序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主动仗,持续做好政府法定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监测预警,督促各地按时足额兑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安排收支、谋划政策、举借债务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长远影响。时刻警惕可能冲击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性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在先、防患未然。全力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有序开展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着力解决基层财政困难,严格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分级责任体系,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省对下财力性补助比上年增加100亿元,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分类有序解决基层缓拨专项资金问题。加强财政运行动态监测,通过强化绩效约束、盘活存量资金、规范收入征管等方式,有效缓解收支矛盾,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五)聚焦财税体制改革重点,不断加强财政科学管理
围绕“五个财政”建设目标,坚持财税改革不停步,从最急需突破的问题抓起,敢于触及利益矛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全面清理规范财政存量支出政策,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聚“零钱”为“整钱”,把更多资金用在提振消费、投资于人、民生保障等方面,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化跨部门支出政策和部门整体绩效审核,注重财政政策评估,关注政策实施效果,把宝贵财政资金花出更大效益。进一步理清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责任划分,财政部门重点建制度、定标准、抓监督,其他部门对每笔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承担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管理体系。稳妥承接国家税制改革,增强收入汲取能力。有序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厘清“事谁干、钱谁出”,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按照“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的改革思路,健全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鼓励基层主动发展经济,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持续提升收入规模和质量。
(六)聚焦财会监督重点领域,提升财经纪律严肃性
推动健全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五元一体”监督格局,进一步打通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聚焦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存在问题,综合运用检查核查、监测监控等方式,统筹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在查深查透上发力,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和典型案例通报力度,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持续抓好有关法规文件的落实,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防止花钱大手大脚、寅吃卯粮。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无预算不安排支出,规范预算调剂程序,严控调剂规模和事项。全面推进预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财政管理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坚决抓好巡视巡察、人大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各位代表,新征程奋楫扬帆,强作风实干为要。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听取省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安排,用好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把握大势、坚定信心,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财政管理改革工作,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