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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转发的这三个文件都是关于展会上现场销售进口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到的展会基本都是类似于“进博会”一类的“出口进口同等重要”的国际展会。其实从2018年第一届进博会开始,我们国家办展的侧重点就从“广交会”那种的“卖”,转为“买、卖”同等重要的交易推广平台。这既满足国内消费升级、老百姓对优质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展示中国超大规模市场的购买力与开放态度也能提升我们在全球经贸中的地位与话语权。
这种展会上不免会进口一些展品,这些展品在进口时一般都是保税状态(就是先不交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担保即可,一般都是主办方保函)之后根据展后不同处置方式来定是否需要补税。如果展期内销售给中国买家那就要补进口环节的税。这三个政策免的就是这方面的税。
不过展会毕竟不是“练摊”开免税店,还是为了促成大额交易的。所以对免税数量、金额和管理会做要求。
一起来看下政策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