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 口 。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及系统是指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设备)的电气 、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见 GB/T 5226. 1—2019) 。工业机械电气系统主要由工业机械电气设备和工业机械电子控制系统两类组成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包括机床 、建设机械 、起重机械 、半导体机械 、塑料机械 、纺织机械 、缝制机械等电气设备方面 ,工业机械电子控制系统包括安全控制系统和数字控制系统两方面 。
一直以来 ,工业机械电气安全标准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保证安全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件以工业机械电气设备及系统整体为对象 ,提出通用安全要求 , 目的是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保证电气设备和系统工作可靠 、便于电气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
A类标准(基础安全标准)给出适用于所有机械的基本概念 、设计原则和一般特征;B类标准(通用安全标准)涉及机械的一种安全特征或使用范围较宽的一类安全装置(见 GB/T 15706) 。本文件属于B类安全标准 。 当本文件与 A类安全标准中规定的要求不同时 ,对于已按本文件设计和制造的工业机
械电气设备及系统 ,本文件的要求优先于 A类标准中的要求 。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机械电气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 ,包括基本安全要求 、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控制系统安全要求 、安全防护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 的电气 、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设计 、制造 、生产 、使用和维护 。
本文件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 ,其标称电源电压不超过 1 000 V a. c.或 1 500V d. c. ,标称频率不超过 200 Hz。工作 在 较 高 标 称 电 源 电 压 或 较 高 频 率 的 电 气 设 备 或 电 气 设 备 部 件 需 提 出 附 加要求 。
注 : 本文件范围内设备的示例在附录 A 中给出 。
本文件不适用于 :
— 易爆炸环境使用的电气设备 ;
— 放射学及医疗目的使用的电气设备 ;
— 货物 、人员用电梯的电气零部件 ;
— 仪表 ;
— 船舶 、飞机或铁路专用电气设备 ;
— 家用和类似家用器具相同的设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