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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上午,厦门市发改委联合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厦门市民营经济成效及《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特色亮点等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9月28日上午,厦门市发改委联合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厦门市民营经济成效及《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特色亮点等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厦门市发改委副主任简永丰
厦门市委金融办副主任连任
厦门市科技局副局长曹伟民
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林珍雅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知识产权局局长洪志新
出席并介绍有关情况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鲜明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多次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今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直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全方位、多维度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自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民营经济在厦门经济结构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全市民营经济贡献了超五成的税收,近六成GDP,提供了七成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占超九成市场经营主体。可以说,民营经济是厦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更是创新创业的主阵地。
聚焦民营经济发展态势,得益于政企携手,多方联动,凝聚发展合力,民营经济呈现“回升向好、稳中有进”态势:一是经济贡献增强。今年上半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6.6%,分别高于全省、全市同期GDP增速0.9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支撑作用明显。二是发展动能转换加快。在工业机器人、智慧城市智能系统、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3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集群;国家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90.5%,数量全省第一。三是外贸“主力军”地位凸显。2025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进出口额同比增长7.6%,高于全市进出口增速7.1个百分点,占全市进出口总值的53.1%,连续14个季度为最大外贸主体,占全市进出口的半壁江山。四是综合实力提升。全市境内上市民营企业达45家,占全市上市公司的66.2%,今年,有4家民营企业实现上市,2家民营企业首次入围2025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4家民营企业入围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
政策内容
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逐步优化,民营经济正在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挑战,例如部分领域无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融资依然存在问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关税波动下竞争压力加大、合法权益保护不足等现实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近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发展障碍,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厦门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开展“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强调要听得见、听得进企业呼声,落得好、落得实企业关切。因此,此次我们出台的《若干措施》与以往不同,不追求“大而全”的完整体系,而是突出以企业反映的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当前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五方面突出问题为目标,找准切入口,围绕公平竞争、企业融资、科技创新、稳外贸扩内需和权益保护五个方面,提出21条政策措施,细化为66项具体任务,让民营企业安心发展、放心投资。
一是我们以全链条公平为核心,破除民企准入壁垒。聚焦民间资本“准入易、参与畅”:通过滚动发布推介项目清单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基建、清洁能源等关键领域。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机制,4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对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至40%以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最高达20%。同时依托智能审查系统清理业绩、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通过PPP、并购重组等方式盘活闲置国资与低效用地,从“准入、参与、合作”全环节构建公平竞争环境。
二是我们以精准融资赋能为抓手,破解民企资金难题。构建“低成本+多渠道+强增信”融资体系:通过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提供最高3000万元支持及1%贴息,供应链协作基金给予2%利率纾困;推动担保公司成为“合约核心交易商”,培育国有资本成为“耐心资本”,拓宽债券、股权等融资渠道。创新“信易贷”平台,每年新增撮合融资30亿元以上,推出“鹭质贷”“信贷周转基金”等特色产品,配套“首压首抽”监测与尽职免责机制,精准滴灌民营经济融资需求。
三是我们以创新人才双驱动为引擎,激活民企发展动能。强化研发与人才双重支撑:对民企研发投入最高补助500万元,支持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参与“揭榜挂帅”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创新场景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0万元奖励。人才政策向民企倾斜,“双百计划”民企岗位占比不低于70%,新增15个优培生单列名额,支持民企与高校“双跨双聘”联合引进高端人才,探索放开跨专业职称申报限制,将电子工程、低空经济等纳入职称改革,同步强化先进制造业人才住房保障。
四是我们以内外市场联动为支撑,拓宽民企发展空间。依托“稳外贸+扩内需”双向发力:加密北美航线保障舱位供给,每季度发布技贸预警,支持民企申报AEO认证、赴“一带一路”参展;针对出口转内销开通许可认证绿色通道,提供“同线同标同质”服务,联动电商平台推广直播带货。培育邮轮游艇、银发经济等新兴消费业态,支持首店经济与“老字号”创新,依托重点展会搭建双向投资平台。
五是我们以全维度权益护航为保障,优化民企发展生态。构建“保护+规范+纾困”权益体系: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快速维权,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提供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建立异地执法协助机制,严查超范围查封扣押财产行为。严格清理拖欠账款,将国企清偿情况纳入考核并实施失信惩戒。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推行“无感监测”“无事不扰”清单与“扫码入企”制度,以“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减少对企业干扰。


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金融资源精准赋能民营企业,不断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民营企业融资“量增、价降”,有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协同,降低民营企业融资门槛。出台《厦门市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升级信贷周转基金,建立民营企业贷款“首压首抽”机制,推广无还本续贷,营造预期稳定的接续融资环境。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改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效能,降低服务收费,加大“支农支小”力度。截至8月末,累计为1468家民营企业提供621亿元贷款周转服务,节省企业过桥费用超2.7亿元;全市无还本续贷余额1487亿元,同比增长34%;增信基金累计向1.7万家民营企业提供融资570亿元。
二是促进融资对接,挖掘民营企业信贷需求。建立市区两级政金企长效对接机制,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会同发改、金融监管部门走访各区,指导融资对接“回头看”工作,深挖民营小微企业有效信贷需求。截至8月末,市区两级累计组织政金企活动50余场,全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累计投放贷款3222亿元。
三是提供资本助力,扩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上市后备民营企业提质扩容,提供上市路径规划、投融资对接、专家辅导、合规证明、问题协调等13项服务。完成“专精特新”专板制度建设,其中,厦迪亚斯、雅迅智联率先成为全省两家通过“绿色通道”机制挂牌新三板的企业。目前进入专板培育的民营企业88家,全市百家境内外上市公司中近七成为民营企业。
接下来,市委金融办还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一是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的民营企业重点支持,确保民营企业贷款在新发放企业类贷款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
二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加快“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指导两岸股权交易中心联合银行、券商、投资机构等战略合作方,为专板民营企业提供投融资、上市培育等服务,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专板进行培育。
三是加强公共信用信息赋能金融应用。积极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加强政金企间的信息资源互通。聚焦场景深化应用,推动金融机构分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复制推广“火炬积分贷”“新质贷”“鹭质贷”等区域特色信贷产品,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四是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引导各区担保机构主动下沉服务重心,逐步消除民营企业融资“空白地带”。加强政策支持,健全担保费补贴、业务奖励、风险补偿等措施,共担民企融资风险,优化融资环境。
五是常态化组织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项目库建设,及时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清单推送至金融机构。开展企业融资对接和金融政策宣传,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信易贷”“融天厦”等实现线上高效融资对接,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此次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夯实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激发我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主要有以下举措:
一是支持民营企业科技研发。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自主研发、产学研等研发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场景驱动的技术和产品创新,以及新技术催生的新场景应用,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等领域高端制造产品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应用场景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
二是鼓励民营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我们将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上中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揭榜挂帅”等各类市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联合攻关及科技成果中试和应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在厦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创新实验室、龙头企业、创新联合体等牵头研究前瞻性、引领性和颠覆性的技术创新项目。
三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统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及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全面加强科技和产业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对民营企业在本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按转化成效给予适当奖励。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根据运行绩效给予每年每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感谢对商务局工作的关注。为支持企业国际国内市场开拓,我局在出口信用保险、境外参展、内外贸一体化、融资保障等方面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信用保险支持力度。为“出海”企业筑牢风险屏障。对小微企业由政府承担基本风险统保,覆盖年出口800万美元以下企业近5500家;对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予以50%、年度最高200万元补助,并减免资信调查费;对企业中长期出口信用保费予以30%、年度最高100万元补助;对于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的保费给予40%、年度最高100万元补助。
二是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降低境外参展政策门槛,对“一带一路”国家和金砖国家展会上浮10%补助,支持企业拓展新订单新客户。支持超700多家企业参加第137、138届广交会、第33届华交会等国内重点展会,进一步优化广交会展位分配规则,助力受外部环境冲击较大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三是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组织“外贸优品中华行”全国纺织服装对接活动;举办外贸优品进机关、进工会活动;在中山路步行街设立全国首家外贸优品快闪店。近期,正在高崎机场集中展示厦门时尚消费品领域优势产业12家外贸品牌风采。
我市外向型经济高度发展,相应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呈现逐年增多的势头。为此,我们从“提升能力、完善服务、构建体系”三个方面同步发力。
一是帮助企业提升应对能力。先后组织三批250家企业参加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 ISO56005实施工作,海辰储能、汉印股份两家企业通过认证。累计举办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活动40余场,培训7000余人次。
二是完善海外维权公共服务。通过制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南,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设立海外维权资助专门条款,在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上开辟“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栏”等举措,提供海外知识产权查询、维权、纠纷应对等服务。近一年来,出具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意见书8份,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家意见5次。
三是构建纠纷应对指导体系。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过一年多的筹建,9月初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正式开始运营。早在今年4月,保护中心已获批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可以说这是厦门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一次全面升级。截至今年9月,向厦门市相关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48次,其中“337”调查案件预警4次,商标在海外疑似被抢注预警6次,提供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12次。
下一步,我们将接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的预警体系和专家库,发布重点产业风险预警报告,同时,试点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等,为我市在境外遭遇“337调查”、商标抢注、专利诉讼等纠纷的企业,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应对策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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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投资厦门、厦门发改委、今日海沧
编辑:孙 颖
校对:骆莹莹 池心泉 程 林
审稿:黄剑伟
终审:洪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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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排列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及代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