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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概况
宁波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机械学院始于1986年成立的机械工程系,是宁波大学历史最悠久的学科性学院之一,积极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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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
机械工程学科建有全省特种电化学储能电源重点实验室、省GF工业创新中心、宁波市微纳运动及智能控制重点实验室。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学科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在先进成形与加工技术、储能技术与装备、精密驱动和检测技术、机械强度设计与摩擦学及智能制工程等方面已形成特色。重点培养高层次机械工程人才,促进宁波、浙江乃至全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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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学院依托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优质的科研平台,持续推动学术创新与技术突破。学院拥有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提供了坚实保障。2024年和2025年,学院全年科研到账经费约7500万元。近三年,学院共承担科研项目150余项。学院科研成果丰硕,获得了浙江省奖、宁波市奖、重要行业协会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部在多个领域取得了重要研究进展。
学院始终坚持以科学研究为核心驱动力,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不断深化学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动技术创新,为培养高水平人才和推动科技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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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加大了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通过保障实验经费、搭建实验平台以及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并不断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研究生培养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学院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学院通过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研究生竞赛,学生在各项竞赛中成绩优异,近三年(2023-2025)研究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系列赛事等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奖项44项,其中国家级金奖/特等奖/一等奖6项、银奖/二等奖3项、铜奖/三等奖5项,省级金奖/特等奖/一等奖10项、银奖/二等奖12项、铜奖/三等奖8项。
毕业生就业渠道广,深受企业欢迎,并呈现出供不应求的态势。就业多集中于国内外知名企业,如上汽大众、宁波舜宇、中联重科、轨道交通公司、浙江中车、海天塑机、浙江亚太机电、敏实集团等重点企业,部分毕业生继续升入“双一流”大学读博,毕业前景看好。

招生专业与学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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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课程学习阶段 (单位:元) | 申请硕士学位阶段(单位:元) | 合计(单位:元) |
0802 | 机械工程 | 30000 | 9000 | 39000 |
注:20人以下不单独开班。

申请条件与报考流程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国家有关学位申请规定。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3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3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同力申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先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2日。
2.操作步骤:
(1)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或更新在册信息;
(2)如实填写自己相关信息(能够实时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等,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
(3)按照平台要求上传单一蓝色背景的清晰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须露双耳,不能翻拍或扫描其他照片,上衣颜色不能太浅等);
(4)填报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人须在2026年7月5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以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专栏“https://tlss.nbusce.cn/”的通知为准)。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于同力申硕资格审查: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所获得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或境外的学位证书还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印密封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1份(详见附件1,推荐书需装进密封袋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4)本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宁波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表》1份(详见附件2)。
3.特别说明:
(1)现场确认需采集申请人本人图像信息,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的申请人,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来我校完成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最终以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专栏(https://tlss.nbusce.cn/)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对同力申硕人员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专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供考生查阅。
注:因在“网上报名”阶段上传提交照片等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申请人自负。

学习方式
(一)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注册方可生效。入学 后根据申请专业按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课程学 习一般采取与我院研究生同班上课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
(二)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6年内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宁波大学硕士学位。
(三)学习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按《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确保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 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直至撤销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并收回已颁发的学位证书。
(二)申请人无我校研究生学籍,在读期间食宿需自行解决。
(三)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学部)以网站通知或公告、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 申请人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为严肃学校招生管理秩序,防范招生诈骗,维护我校形象和声誉、维护申 请人合法权益,请广大申请人增强防范意识,随时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及各招 生学院(学部)官网。
(五)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若后续国家有新政策 出台,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一)学院联系方式
1. 机械学院研究生办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960
2.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专栏):https://tlss.nbusce.cn/
(二)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 818 号,邮政编码:315211


欢迎报考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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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机械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排版 | 机械学院全媒体中心
初审 | 刘明禹
终审 | 沈妍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