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单和执法动态(2026.3.01-2026.3.15)
●美国国会考虑将华为子公司Futurewei纳入BIS实体清单及多项限制清单。美国国会众议院中国问题特别委员会(House Select Committee on China)的主席 John Moolenaar 与资深成员 Ro Khanna 于2026年3月5日正式致信美国多位内阁及核心监管机构负责人,包括商务部部长 Howard Lutnick、国防部部长 Pete Hegseth、财政部部长 Scott Bessent 以及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主席 Brendan Carr,共同发起了一项针对华为子公司Futurewei Technologies, Inc. (Futurewei) 的重大合规监管倡议。该倡议信的核心诉求在于,要求美国政府立即采取联合行政行动,确保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 Futurewei公司在适用的美国国家安全法律和法规框架下,受到与中国企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完全相同的推定对待。信函敦促相关部门对 Futurewei 启动审查,以期将其纳入包括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的实体清单(Entity List)在内的多项严厉的限制性名单中。
●美国司法部寻求没收逾1500万美元涉伊朗石油非法交易资金。近期,美国司法部(DOJ)通过两份独立的起诉书宣布,正寻求没收超过1530万美元的被扣押资金。美国政府指控这批资金被用于资助一个非法的伊朗石油分销网络,相关交易严重违反了美国针对伊朗的制裁法规。DOJ 强调,上述试图在今年早些时候完成的电汇转账依法应予没收。其核心法律逻辑在于,这些资金流转为相关人员提供了对与恐怖主义有联系的实体施加影响的资源,这些实体包括 National Iranian Oil Company、Islamic Revolutionary Guard Corps 以及 IRGC Quds Force。此外,DOJ 国家安全司负责人 John Eisenberg 明确表示,这些电汇转账协助了去年被美国列入制裁名单的个人 Mohammad Hossein Shamkhani 规避美国制裁。
●近期中国货柜普遍遭遇美国海关5H审查。近期,针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的货物,美国海关CBP启动了针对进口文件的专项审核。大批集装箱在抵港后被系统标记为 Entry Processing Hold,导致流程冻结,提柜与转运停滞。在美国海关的自动化商业系统 (AMS) 和自动化商业环境 (ACE) 中,5H 对应的是 Entry Processing Hold 状态。与针对货物实体进行开箱、X光扫描的传统实物查验不同,5H 审查的核心在于文件核查。该机制的运行依赖于系统筛查与人工复核的结合。CBP 会重点审视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报关单据上的货值、品名、HS 编码以及美国进口商的资质。一旦系统对比发现异常,流程将立即冻结。
●美国司法部于2024年10月更新了《公司执法和自愿自我披露政策》(CEP),旨在通过明确激励鼓励企业主动披露 misconduct、全面合作并整改。政策核心为三层架构:一是符合自愿披露、全面合作、及时整改且无加重情节者,可获不予起诉,但仍需支付受害者赔偿等款项;二是虽披露但未完全达标或存在加重因素者,可获不起诉协议、协议期少于三年、免设监察官及罚款减免50%-75%;三是其他情况,罚款减免不超过50%。政策明确,自愿披露需在公司知晓后合理迅速且无披露义务时进行;全面合作要求公司主动识别涉事人员、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及时整改则需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完善合规制度并处罚责任人。
中国出口管制和海关动态
●2026年3月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22号),明确对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6年3月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关于“十五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23号),明确对2026年至2030年期间举办的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藏毯展区)、中国—亚欧博览会,以及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适当扩大各展会的免税展品类别及免税销售额度。
●2026年3月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关于“十五五”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24号),明确对“十五五”期间举办的广交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免税销售额度由按年度计算调整为按每届展会计算。
●2026年3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24号公告《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公告规定,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的商品在海外发生退货时,不再要求必须退回原出口海关,而是可以灵活选择全国范围内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的监管模式。企业可根据物流成本、时效等因素,自主选择最便捷的口岸办理退货,从而缩短退货周期,也有助于企业更快处理售后问题,盘活海外库存。该政策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外,该政策叠加2026年2月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除退货便利性外,符合条件的退货商品也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并可退还已征收的出口关税。
●2026年3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25号公告《关于进口乌拉圭牛黄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自当日起,允许符合严格检疫和卫生要求的乌拉圭牛黄进口。该公告明确了从源头管理到终端入境的全程监管要求,包括产品来源动物要求、生产加工企业要求、生产加工要求、包装标签和储存运输要求、出口前查验和证书要求、进境检验检疫要求等。
●2026年3月2日,全国首个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前置监管仓”落地山东威海,海关监管首次深度嵌入跨境电商平台仓库生产作业流程。在不影响企业原有仓库作业前提下,将海关监管嵌入企业生产作业环节,实现“仓储、分拣、申报、查验、转关”一站式办理。
跨境投资贸易合规
●当地时间2026年3月15日上午,中美两国经贸团队在法国巴黎开始举行中美经贸磋商。
●2026年3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启动多项调查,重点关注制造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及强迫劳动相关贸易问题。3月11日,USTR宣布对16个经济体发起调查,审查相关国家在制造业领域的政策和做法是否导致结构性产能过剩,并对美国商业造成不合理或歧视性影响。调查对象包括中国、欧盟、新加坡、瑞士、挪威、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韩国、越南、中国台湾、孟加拉国、墨西哥、日本和印度。根据程序,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与相关经济体开展磋商,并向公众征求意见,书面意见和听证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公开听证会预计于5月5日举行。
●2026年3月12日,USTR又对60个经济体启动另一项301调查,重点审查各经济体是否有效禁止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进入其市场,美国政府将评估相关国家在立法和执法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不足是否对美国企业和劳动者造成不公平竞争压力,调查对象涵盖美国多个主要贸易伙伴,包括欧盟、中国、日本、印度、英国、加拿大、韩国、墨西哥、巴西、沙特阿拉伯、阿联酋、新加坡和越南等。根据程序,USTR将与相关经济体开展磋商并向公众征求意见,书面意见和听证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公开听证会预计于4月28日举行。调查结果可能成为美国进一步采取贸易措施的依据,包括启动贸易谈判或对相关产品实施新的关税措施。
●2026年3月10日,英国政府宣布将自4月1日起取消33类海上风电相关工业产品的进口关税,以降低本土制造企业生产成本并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该措施由英国商业与贸易部发布,是英国推进“清洁能源超级大国”战略的重要政策之一。根据公告,本次关税调整通过“授权用途”(Authorised Use)制度实施。符合条件的英国企业在进口特定商品时可享受零关税待遇,但前提是相关产品必须用于指定用途,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加工。该制度旨在在降低关键制造成本的同时,防止低价进口商品对其他国内产业造成冲击。政策涉及海上风电设备制造所需的多类关键材料和零部件,包括风机转子叶片制造材料、电缆组件,以及用于陆上和海上变电站的辅助与低压系统部件。相关商品原适用的英国全球关税税率多为6%或2%,通过授权用途程序可降至零关税,共涵盖33项CN10商品编码。
●2026年3月9日,中国交通运输部分别约谈了马士基集团和地中海航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两家企业的国际航运经营行为进行了沟通。据公开资料显示,马士基总部位于丹麦,是一家综合性集装箱航运及物流企业;地中海航运集团总部位于瑞士,是全球运力最大的集装箱航运公司。此次约谈背景或与近期国际局势密切相关。随着美国联合以色列对伊朗采取军事行动,霍尔木兹海峡通行受限,全球能源运输和贸易受到影响。受此影响,马士基宣布暂停部分中东港口的货物订舱,并对在途货物加收紧急附加费,每个二十英尺集装箱1,800美元,四十英尺集装箱3,000美元;地中海航运则在核心航线实施燃油附加费,并提高亚洲至欧洲及部分非洲的货运费率。同时,地中海航运开通经红海沙特港口至海湾国家的陆路替代线路,以保障供应链畅通。
●2026年3月8日,阿曼能源与矿产部宣布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以落实《阿曼2040愿景》能源转型目标。根据规划,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将提升至30%—40%,2050年实现90%—100%,支撑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目前,阿曼已投运光伏项目总装机近1550兆瓦。着眼未来,阿曼计划到2030年前新增太阳能装机5080兆瓦、风电1720兆瓦,已规划专用土地约6.5万平方公里。预计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可为电力行业年减碳900万吨。阿曼新能源市场正处于快速扩容期,在光伏电站建设、风电装备制造、垃圾发电等领域存在丰富的合作与投资机遇。
●2026年3月4日,美国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表示,美国总统特朗普近日宣布的全球15%关税预计将在本周生效,较目前的10%有所上调。贝森特指出,这一关税是对之前特朗普通过《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单方面对多数国家实施的较高关税的替代措施。去年,特朗普未经国会授权,自行实施了一系列进口关税,但美国最高法院在2026年2月20日裁定特朗普此举超出其法定权限,因此原有更高关税被取消。在最高法院裁定之后,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实施全球10%关税,并表示将立即提高至15%。贝森特表示,15%关税实际生效时间可能为本周内。同时,他预测美国关税将在五个月内恢复至最高法院裁定前的水平,这一期间将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商务部完成相关贸易研究,为未来可能采取的额外关税措施提供依据。贝森特强调,这些替代关税具有法律稳健性,原有关税曾经历四千多起法律挑战,虽然执行节奏较慢,但权威性和持续性更强。这些关税措施若未经国会批准,只能持续一百五十天,但在此期间美国相关部门将评估贸易影响,为进一步调整提供参考。此次全球关税调整涉及进口商品和国际贸易政策,其实施和后续变化可能对国际商业环境和跨境贸易产生直接影响。
●2026年3月4日,欧盟发布《工业加速器法案》,针对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和关键原材料四大新兴战略产业,对外国投资者设置强制技术转让、外资股比、研发投入、本地员工及产品本地含量等限制条款,并在公共采购中提出“欧盟制造优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方注意到法案对全球产能占比超过40%的第三国投资者提出专门限制,这构成严重投资壁垒和制度性歧视,涉嫌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2026年3月2日至5日,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升级第四轮谈判在瑞士举行。中瑞双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以及原产地规则、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环境、经济技术合作等议题开展深入磋商。中国—瑞士自贸协定于2013年7月签署,2014年7月生效实施,对促进中瑞双边贸易投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9月,中瑞双方启动自贸协定升级谈判。
●2026年,印尼外资投资环境出现显著变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风险分级执行力度提升。印尼继续沿用基于风险的商业许可框架,所有许可在OSS系统统一管理,低风险仅需NIB,中低风险需NIB加自我声明证书,中高风险需经政府核实的证书,高风险需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商业许可证。系统校验、事中监管及追责力度增强,企业不能再边跑边补材料;二是许可范围扩大、模糊空间减少。新增创意经济、地理空间信息、合作社、电子系统等行业,分类细化,企业蹭代码或打擦边球空间被压缩,合规要求更明确;三是前置许可强化,新规强调先合规再经营,空间、环境、建筑许可等必须在申请NIB前完成,OSS系统一次性集中处理。外国投资公司最低实缴资本大幅下调,降低中小企业门槛,但资金在规定期限内除合法业务外不得转出。重点行业如新能源、高端制造和数字经济在流程清晰、审批高效环境下受益,但技术、环保及产业链配套要求更高。公司注册、前置许可核查、NIB申请及风险判定、行业许可签发及资本锁定均在OSS系统完成,高风险业务技术和合规指标标准化、前置化。
●沙特阿拉伯经济特区一揽子监管新规即将于2026年4月正式生效。新规为企业设立、许可程序、税收安排及监管机制提供了系统性指引,标志着沙特经济特区政策由规划阶段全面转入落地实施,旨在为外国投资者构建更为明确和稳定的法律环境。作为“2030愿景”经济转型的重要战略支撑,沙特正通过税收优惠、贸易便利化及产业集群建设,吸引国际资本并推动经济结构多元化。重点特区包括红海沿岸的阿卜杜拉国王经济城、东部省的拉斯海尔特区、西南部的贾赞特区,以及以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科技城为核心的云计算特区,主要聚焦物流与供应链、先进制造、海事工业、数字基础设施及矿产加工等领域。新监管框架由经济城市与特区管理局统筹,统一了企业注册、许可审批及合规要求,投资激励方面,特区企业可享受最长20年的5%企业所得税优惠、利润汇出免预提税、区内设备及货物关税减免或延期缴纳、内部交易免征增值税等政策。部分特区还提供灵活用工政策及外籍员工费用减免,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随着2026年政策目标节点临近,阿联酋政府对私营部门“阿联酋化”(Emiratization)政策的执行力度正持续加码。根据最新安排,到2026年,私营企业技术岗位中阿联酋公民的雇佣比例须提升至10%。企业需在合规压力下加快调整用工结构,同时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与不断上升的人力成本。自2026年1月1日起,私营部门新签或续签阿联酋公民工作许可的最低月薪已上调至6000迪拉姆。与此同时,未达到“阿联酋化”配额的企业,每缺少一名阿联酋籍员工将被处以每月6000迪拉姆的罚款,且罚款标准后续仍可能逐年递增。违规企业还可能面临企业评级下调、工作许可受限及部分政府服务暂停等行政约束。随着2026年目标落地,监管力度将持续强化,企业在招聘、培训与本地人才留存方面正面临更高合规要求,用工结构优化已成不可逆趋势。
●近期,阿曼推出新的税务信息化举措,实施全国电子发票系统“Fawtara”,涉及增值税发票管理,显示税收数据管理数字化升级趋势。阿曼推进电子发票制度,加强增值税申报数据实时监控,逐步以结构化电子发票取代纸质或PDF发票,通过企业系统生成并传输,实现自动校验和高效监管。制度分阶段推广:第一阶段2026年8月启动,约100家大型企业试点;2027年扩大至所有大型增值税纳税人,最终覆盖全部登记企业,适用于B2B、B2C及B2G交易。
●则源于2024年发布的第14117号总统行政令,并被纳入《联邦法规汇编》第28编第202部分。该规则自2025年10月6日起生效,旨在限制美国企业向特定国家转移大规模敏感个人数据。受监管的数据类型包括生物识别信息、人类基因组数据、精确地理位置数据、个人健康信息以及金融数据等,同时要求企业建立严格的数据合规、审计和记录保存机制。若认定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可能面临每次违法每日100美元或最高1万美元的法定赔偿责任。
跨境权益保护
●2026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其间披露我国涉外审判工作进展。“十四五”期间,全国法院共审结涉港澳台案件3.1万件,同比增长15.6%;审结涉外案件15.9万件,同比增长66%,其中知识产权案件4.9万件、海事案件1.2万件,分别增长115.9%和84.6%,体现出我国涉外司法案件持续增长的趋势。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提升涉外审判能力和国际公信力。法院依法贯彻反外国制裁法,对非法制裁和“长臂管辖”行为进行反制。例如,在外国航运公司因制裁拒绝签发提单案件中,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发出海事强制令,责令其交付提单并赔偿损失。在维护开放型经济方面,法院强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遵循世贸组织国民待遇原则,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同时,人民法院持续完善国际商事审判机制,推动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强化跨境送达、域外法查明等制度,提升涉外纠纷解决效率。张军院长强调,未来将进一步加强涉外审判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海事司法水平,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6年3月6日,长江和记实业(“公司”)通过旗下巴拿马港口公司发布声明称,针对巴拿马政府接管巴尔博亚港和克里斯托瓦尔港两个货柜码头的行为,已依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对巴拿马政府启动国际仲裁,索赔金额不少于20亿美元。公司认为,巴拿马政府于2026年2月23日依据第23号行政法令强制接管港口设施及相关资产,属于违法行为,并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称,该行政法令授权政府占用港口公司资产及设备,并扣押公司专有文件和资料。巴拿马港口公司已就该法令提出法律追索,并向巴拿马海事管理局申请归还被扣押的文件和资料。公司认为相关文件属于私人企业合法持有的资料,政府在未获得有效法院授权的情况下予以扣押,缺乏法律依据。同时,公司依据相关双边投资条约向巴拿马政府提交争议通知及补充材料,指控政府长期忽视沟通与磋商,在缺乏透明度的情况下强行接管港口资产及人员。公司表示,将继续通过国内及国际法律程序追究责任,并要求巴拿马政府就其违约及不当行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026年3月2日,总部位于中国香港的上市公司先丰服务集团(FSG)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及商务部长,挑战其被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的行政决定。该案源于美国商务部于2023年6月依据《出口管制条例》将先丰服务集团及其部分关联实体列入实体清单,理由是其涉嫌利用西方资源为中国军用飞行员提供培训。被列入清单后,美国企业向该公司出口受管制商品、软件或技术需申请许可,并适用推定拒绝政策,对其国际业务造成明显影响,合规成本大幅上升。公司表示,自被列入实体清单以来,曾多次尝试与BIS沟通。2023年6月至12月,FSG向BIS发送多封信函,提供详尽报告阐述公司历史、业务、监管框架及合规政策;2024年,FSG委托前BIS官员任职的专业机构ECSA开展独立调查,证实FSG未参与任何涉中国军机飞行员培训行为;2024年起,FSG四次向BIS提交移除申请,但BIS仅一次作出收讫的自动化回复,无任何实质回应。在起诉书中,公司提出行政越权、程序违法、违反宪法正当程序及非委托原则等多项主张,并请求法院撤销列单决定或命令相关机构对其移除申请作出正式审查。该案目前已被法院受理,法院已向所有被告以及美国检察官和司法部长发出电子传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