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6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一次全省民政会议和202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十四五”时期和2025年全省民政工作,提出“十五五”时期工作思路,安排部署2026年全省民政工作,确保“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01

“十四五”民政事业交出合格答卷


会议指出,“十四五”期间,全省民政系统始终务实担当、砥砺前行,有效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较好完成了“十四五”规划任务和目标。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强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较2020年末分别提高16%、49%和16%。困境儿童保障标准连续4年增长。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持续完善,深化开展“五主动”和“精康融合”行动。老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覆盖。二是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稳妥实施,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3万余个,投入近4亿元助力乡村振兴,各级慈善组织年均接收捐赠约20亿元,服务领域持续拓展。三是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建成119个公园式婚姻登记服务点,推动安葬模式向绿色生态转型。深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采集上图乡村地名6万余条,三批126个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公布。

02

2025年:“云尚+”品牌建设驱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5年全省民政系统的工作成绩。去年一年,全省民政系统以“党旗下的民政人”党建品牌为引领,着力打造“云尚+”系列民政服务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服务质量与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强化关爱服务保障,推动“云尚有爱”建设。全年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36.08亿元,城市低保标准提至74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至560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至968元/人・月。在昆明、曲靖、玉溪、文山等4个州(市)推行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全年救助临时遇困人员1.96万人次。二是聚焦服务老年群体,推动建设“云尚有养”。老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部署开展10件为老实事、9件为老政策清单,深入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申报创建5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8个集体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61名个人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全面推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深入开展“云尚有你·银龄彩云南”系列活动,打造“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品牌,开展活动2000余场,受援52万人次。与14个省(区、市)建立旅居养老战略联盟,依托南博会推介康养资源。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累计建成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013个、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2.19万个,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三是落实社会福利政策,推动建设“云尚有福”。儿童福利保障标准稳步提高,惠及2.6万名儿童。“云尚有福·七彩童年”关爱服务项目服务30余万名困境儿童。稳步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发放补贴11.79亿元,惠及79.95万残疾人,开展“精康融合”服务5.89万人次,实施康复辅具缅甸、老挝助残项目。四是深化殡葬婚俗改革,推动建设“云尚有礼”。持续推进殡葬领域改革,推广生态安葬。婚姻登记服务持续优化,全省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34.7万对,其中通过“全国通办”办理结婚登记5266对。创设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119个,婚姻辅导实现县级以上全覆盖。举办全省第二届集体婚礼,为2200余对新人举办集体颁证。五是创新推进社会治理,推动建设“云尚有你”。创建“云尚有你·社心向党”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设立云南省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支持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联合省应急厅构建社会组织参与重特大灾害应急救援常态化机制。《云南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全省慈善组织达115家,福利彩票销售达100.14亿元。六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推动建设“云尚著名”。全省共备案、公告地名784条,规范更新修订国家地名信息库地名信息2400余条、采集上图地名9500余条。《文化中国行·地名里的云南》系列短视频受到中宣部表扬,全省地名文化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03

把握发展方位,明确总体要求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民政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不断探索创新,以拼搏的姿态、奋进的步伐,谋划好“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蓝图。

做好202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必须坚持“四个必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指引,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健全完善党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必须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民政工作,通过兜底保障民生营造稳定环境,通过发展银发经济、公益慈善、婚庆服务等民生新业态促进消费与经济增长,强化数字智慧民政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准确把握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工作定位,推动服务对象、内容、力量、手段实现“四个拓展”,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必须坚持以深化改革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以创新思维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法治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04

2026年重点任务:深化品牌建设,续写惠民新篇


会议要求,2026年,全省民政系统要不断健全民政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开年第一课”、学习“第一专题”。巩固提升“党旗下的民政人”党建品牌创建成果,以上率下、以点带面推动“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工作,全力打造民政党建品牌。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反腐肃纪,引导广大民政干部自觉固根基、拒腐蚀、转作风、提效能,着力打造一支有党性、有爱心、有奉献、有担当的云岭民政铁军。

二是深化“云尚有爱”品牌建设,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上再加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社会救助综合性政策制度,推动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管理向分层分类转变。要持续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规范执行与长效监管,坚决纠正政策执行不规范问题。严格规范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充分运用“铁脚板摸排+大数据比对”,常规性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摸排,防止出现“应保未保”“漏保漏救”,以“单人保”代替整户保等。要配合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提升社会救助制度及防止返贫致贫政策的内在协同性,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协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明确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中参照“单人户”施保的政策要求。要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要推动全面建立社会救助闭环运行机制,深化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拓展优化联办事项、救助结果反馈,形成“一人(户)一条救助链”。要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推进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

三是深化“云尚有福”品牌建设,在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上再强化。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省级指导标准。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深化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加快构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推动康复辅具产业发展。要深化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六大体系”,推动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助学、助医等工作,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推动流动、留守儿童“精细排查、精准建档、精准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与作用发挥。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

四是深化“云尚有养”品牌建设,在增进老年人福祉上再提速。要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工作机制作用,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行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弘扬孝亲敬老文化,培育老年文化品牌。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银龄行动”拓面升级,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创新“银发+养老+行业”融发新业态,实现银发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双向赋能。夯实老龄工作基础,加快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进程。要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政策供给,出台普惠型养老机构认定等办法。系统开展乡镇敬老院改革工作,推广大理州“幸福小院”模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加快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云南省养老服务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失能失智专业化机构建设,不断改善公办养老机构硬件条件。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推动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合理配置。积极稳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开展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适老化改造以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和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加快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深化“云尚有礼”品牌建设,在培育婚丧礼俗新风上再拓展。要立足婚丧领域治理,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推行生态安葬,进一步提升群众“身后事”暖心办质效。持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配套政策措施,深化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持续推进婚俗改革。

六是深化“云尚有你”品牌建设,在创新推进社会治理上再突破。要继续巩固拓展社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成果,深化“云尚有你·社心向党”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统筹做好社会组织发展与安全、数量与质量、国内与国际、秩序与活力等工作,优先培育服务国家战略的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全链条综合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大局中展现作为。要加快推进《云南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制定云南省重大突发事件慈善力量动员应急预案。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做好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深化慈善文化“五进”活动。要深化“云尚著名・七彩映滇”品牌,持续优化地名管理服务,推进《云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备案公告管理。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地名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会议还对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民政领域安全管理等工作提出要求。

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红河、大理7个州(市)民政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和向群主持。厅领导,巡视员,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出席会议。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州(市)民政局有关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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