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3594期)
时间:2026-02-1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面对外部环境趋紧、内部困难较多的复杂局面,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建立全区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及时出台一揽子稳增长措施,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增长动能稳中向新、发展路径稳中向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在经济回稳向好的带动下,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收支规模均创历史新高,推动重大战略有效实施、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债务风险持续化解、财政管理质效不断提升,圆满完成了自治区人大批准的预算目标,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区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2.05亿元、比上年决算数(下同)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1130.96亿元、增长3.9%,非税收入791.09亿元、增长5.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4347.6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27.74亿元、调入资金140.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6亿元、债务收入833.16亿元,收入总计8126.36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42.18亿元、增长4.2%,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3.58亿元、调出资金38.19亿元、年终结余561.19亿元(主要是部分项目需要跨年度实施)、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05.93亿元,支出总计8126.36亿元,收支平衡。
图1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图    
2. 自治区本级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7亿元、下降3.4%(其中:税收收入275.99亿元、增长3.2%,非税收入64.72亿元、下降24.1%),加上中央补助收入4347.6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18.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0.44亿元、调入资金29.8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亿元、债务收入833.16亿元,收入总计5879.83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6.58亿元、增长5.1%,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3.58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592.22亿元、调出资金6.61亿元、年终结余112.3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03.3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5.14亿元,支出总计5879.83亿元,收支平衡。
图2  202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图
3.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基层“三保”保障情况。市县“三保”预算数2755.72亿元,执行数2679.75亿元,执行率97.2%(部分支出据实结转到2026年执行)。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三保”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以下简称“三公两费”)执行情况。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两费”支出4.84亿元,较预算节约2.28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2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亿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亿元,会议费支出0.48亿元,培训费支出2.83亿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情况。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25年初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80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2025年末按规定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0亿元回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40亿元。
(4)预备费使用情况。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亿元,已动用30亿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经济稳增长等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区。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7.25亿元、下降16.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8.88亿元、下降32.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9.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33.83亿元、调入资金143.25亿元,债务收入1452.27亿元,收入总计2965.6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9.58亿元、增长1.1%,加上调出资金57.58亿元、年终结余475.2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53.2亿元,支出总计2965.64亿元,收支平衡。
2. 自治区本级。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63亿元、增长20.7%(主要是专项债券余额增加,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相应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9.04亿元、上解收入6.8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61亿元、调入资金45.76亿元,债务收入1452.27亿元,收入总计1936.2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8.71亿元、下降27.3%(主要是债务转贷支出增加,自治区本级可用资金相应减少),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66.97亿元、年终结余36.9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323.1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0.42亿元,支出总计1936.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区。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9.38亿元、增长53.3%(主要是国有企业股权产权转让力度加大,产权转让收入较往年大幅增长),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3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35亿元,收入总计85.06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6亿元、增长10.8%,加上调出资金59.51亿元、年终结余6.94亿元,支出总计85.06亿元,收支平衡。
2. 自治区本级。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65亿元、增长16.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3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7亿元,收入总计32.25亿元。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8亿元、增长16.4%,加上补助市县支出0.74亿元、调出资金11亿元、年终结余5.71亿元,支出总计32.25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区。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69.47亿元、增长4.4%,支出2580.17亿元、增长5.8%。当年收支结余189.3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608.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797.84亿元。
2. 自治区本级。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24.97亿元、增长0.4%,支出1182.3亿元、增长9.1%。当年收支结余42.6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161.6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04.3亿元。
(五)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和批准,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举借债务等情况,相应对自治区本级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17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收入增加158.53亿元,政府外贷收入增加18.47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7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产业优化升级、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382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收入。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82亿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增加11.67亿元,其中:黑色冶金采掘企业利润收入增加3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8.67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1.67亿元。
(六)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限额及余额情况。全区政府债务限额15514.35亿元,余额14752.5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4376.42亿元、余额3635.41亿元,市县政府债务限额11137.93亿元、余额11117.17亿元。全区和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在限额以内。
2. 发行使用情况。全区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075.82亿元(自治区本级安排使用290.83亿元,转贷市县784.99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乡村振兴、“四建一通”农村公路、铁路、收费公路、医疗卫生、义务教育、高等学校等重大项目。
3. 还本付息情况。全区政府债券还本658.9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153.84亿元、市县505.1亿元;政府债券付息支出421.1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109.81亿元、市县311.35亿元。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未发生政府债券违约行为。
(七)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下达使用情况
中央下达我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92.41亿元,支出217.08亿元,支出进度74.2%,其中:“两重”建设资金183.71亿元,支出134.16亿元,支出进度73%;“两新”项目资金108.7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77亿元,大规模设备更新31.7亿元),支出82.92亿元,支出进度76.3%。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5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八)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人大决议情况
一年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自治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聚焦“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持续用力、更加给力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推进经济运行回升“向好”、产业结构提质“向优”、市场预期改善“向上”、民生保障力度“向强”,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和“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支撑。
1. 聚焦重点,增强动能,强化重大战略财力保障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主动作为,强化激励引导,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见效。强化人工智能引领。推动构建“北上广研发+广西集成+东盟应用”的跨境产业生态,统筹安排150亿元支持培育以人工智能为引领的新质生产力,积极支持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广西人工智能学院等建设。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出台基金赋能“人工智能+”措施,构建包括100亿元广西人工智能基金在内的“1+10+N”基金集群,其中投入人工智能产业超30亿元,带动社会资本出资超70亿元,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筑牢现代化产业体系根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必须做好强产业的文章”重要讲话精神,持续用力支持加快构建广西现代化产业体系。下达资金超200亿元支持工业振兴,支持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助力招引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助力工业对地区生产总值贡献率超过35%,有效发挥工业的“压舱石”作用。全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大力度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部署,服务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支持平陆运河经济带建设,推动开展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安排资金176亿元支持平陆运河等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资金77亿元支持隆安至硕龙等高速公路项目,安排资金112亿元支持黄百铁路等铁路项目,持续深化与沿线省份、粤港澳大湾区和东盟国家的协同联动。积极支持第22届东博会、峰会以人工智能为主题精彩安全节俭举办,支持推进自贸区3.0升级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统筹资金134.91亿元保障沿边临港产业园区、钦防产业协作园区以及各类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智慧化改造等项目,支持将钦防产业协作园区纳入国家重大规划。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下达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建资金156.2亿元,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投入项目建设类专项债券资金380亿元,强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设立重大工业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周转金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共75亿元,支持52个项目加速落地,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专栏1. 支持全区新质生产力发展
2. 稳定预期,提升效益,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深刻把握财政政策取向由“积极”转变为“更加积极”,着力发挥财政政策扩大总需求和定向调结构的双重作用。持续争取中央支持。将国家所需与广西所能相统一,抢抓政策机遇,扎实做好政策研究和前期准备,研究建立激励奖励机制,形成各地各部门向上争取工作合力。全年共计争取中央转移支付4113.7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增长5.6%。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年初统筹资金超800亿元、下半年统筹资金超200亿元,围绕深挖投资潜力、提振消费市场、稳定社会就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推出系列举措,以更加精准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动态监测全区财政收支运行情况,靠前精准调度库款至市县,有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高于年初预算1.2个百分点、高于各省平均4个百分点,助力巩固全区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积极落实“两重”“两新”政策。统筹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配套资金296.46亿元,其中183.71亿元投向“两重”项目建设,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112.75亿元(其中安排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81.05亿元)支持“两新”政策实施,支持各级发改、商务等部门大力提振消费,促进全区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持续增长。切实发挥专项债券效益。统筹考虑政府投资、化解债务和清欠账款等因素,有序发行专项债券807亿元,支持补短板强基础,促增长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优化完善税费制度。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契税政策、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协同发展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五免五减半”政策、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政策等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区减税降费和退税超300亿元,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负。成功争取获批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增至6家。顺利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持续深化财金联动。全力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2025年广西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推介暨签约大会,加快构建“1+10+N”基金集群,自治区财政出资78亿元,吸引各类资本完成实缴出资243亿元,推动60家企业落地广西或新增投资。支持金融部门实施金融惠企三年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投放金融惠企财政贴息贷款和补贴融资担保贷款超1700亿元,惠及经营主体超6.3万户次,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专栏2. 统筹资金支持下半年经济稳增长
3. 综合施策,暖心惠民,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坚持“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把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放在心上,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摆在账本上,推动财政政策向民生聚焦、财力向民生倾斜、服务向民生覆盖。财政民生支出达5392.35亿元、同比增长4.3%,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持在八成左右。实施十大为民办实事工程。统筹安排835.77亿元,在社保惠民、就业惠民、健康惠民、科教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体惠民、巩固脱贫惠民、交通惠民工程十个领域实施34个项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支持“暖心民政”三年行动。按照分层分类救助原则,支持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水平分三年实现“四进位、两提标、一新增”,即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四项补贴在全国排名进位,城市和乡村两项低保补助水平标准提高,新增发放低保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2025年统筹127.8亿元支持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惠及461万人次。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筹措下达资金35.82亿元,支持人社部门落实落细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稳岗扩岗,助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筹措下达“三支一扶”补助资金1.47亿元,支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专栏3.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筹资金123.16亿元支持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共获中央资金5亿元。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统筹安排500亿元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统筹安排资金6.98亿元支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学前一年大班幼儿保育教育费,惠及50万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各级衔接资金234.17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资金67.39亿元支持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统筹农业产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49.2亿元,支持种业振兴行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等,助力打造“桂字号”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统筹资金14.84亿元,支持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助力构建租售并举住房体系。统筹资金44.85亿元,支持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指导地市规范使用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财政补助资金等,有序推动城中村、城市危旧房和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支持做好防灾减灾。筹措资金9.04亿元保障安全生产领域工作和应急救灾体系建设经费,全力支持应对年初旱情和百色市、崇左市、南宁市洪涝灾害等灾情。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统筹资金467.85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统筹资金283.78亿元,支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下达养老服务类资金3.78亿元,支持民政部门推进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支持适老化改造,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下达资金超50亿元支持卫生健康部门落实育儿补贴政策,惠及154万户家庭。
专栏4. 2025年部分民生补助政策提高标准情况
4. 保护生态,厚植优势,健全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坚持生态优先、集约节约、绿色低碳发展,高效统筹资金,加大保障力度,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守护好八桂大地的山水之美。支持涉重金属污染等环境治理。统筹资金超15亿元,全面落实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支持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涉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下达资金31.9亿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安排0.7亿元,支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力推动产业绿色改造。通过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应用。统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4.5亿元,支持工信部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转型。统筹资金0.58亿元,支持企业实施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资源集约利用。统筹资金6.35亿元,支持推动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用能设备更新。创新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出台关键金属产业和南丹关键金属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开放合作、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多项财政支持举措。统筹超0.75亿元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关键金属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和基础研究。统筹0.6亿元支持南丹关键金属试验区开展新材料研发应用、成果产业化、设备更新等。设立15亿元广西关键金属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广西关键金属集团发展。安排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资金1.33亿元实施找矿突破行动,支持摸清资源家底和增储上产。支持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资金2.35亿元,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在九洲江、漓江和右江等三个流域(河段)开展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统筹资金2.8亿元,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全面提升海洋蓝色碳汇能力。
专栏5. 支持推进美丽广西建设
5. 强化统筹,提高质效,深化现代财政制度改革
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持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加强财源建设。自治区成立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6项财源建设举措,积极巩固支柱财源、培育新财源。安排35亿元收入激励政策,激发市、县(市、区)财源建设动力。深化预算改革。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压减低效无效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项目库分类分级管理,大力压减自治区本级预算项目数量。实施绩效管理。推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出台自治区本级展会支出标准并指导10多个市、县(市、区)开展试点,推动降低成本20%左右。严格事前绩效评估,审核事前绩效评估100余项,核减资金需求205亿元,核减率18.9%。开展绩效目标审核,推进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约束,对28项重大项目(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取消或调整项目(政策)4项,削减预算安排近12亿元。盘活资产资源。制定《广西国有“三资”清查盘活总体实施方案》,各级财政、国资、自然资源、数据等部门合力推进国有“三资”清查盘活,切实提升国有“三资”使用效益。推进体制改革。推动12个设区市出台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关系。出台加强财政管理促进市县财政平稳运行“八条措施”,促进市县财政可持续发展。落实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着力增加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强市县财政统筹能力。强化科学管理。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紧安排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两费”支出同比下降1.7%,通过投资评审核减资金超42亿元。加强财会监督,建立起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
6. 防范风险,坚守底线,筑牢财政持续发展根基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筑牢财政安全屏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打好化债攻坚战。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各级财政、金融、国资等相关部门凝心聚力,研究制定化债举措,扎实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举全区之力支持柳州市本级化债,稳步降低来宾市本级债务率,严防其他地区“返红”“变红”。加快化解隐性债务,有序推动融资平台转型退出,有效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不断提升化债能力。清偿拖欠企业账款。各级工信、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做好三年清偿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拖欠企业账款清偿,为企业纾困解难发挥重要作用,提升了政府公信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循环畅通。压实责任稳“三保”。强化基层“三保”作为经济社会稳定“压舱石”作用,综合采取压实基层主体责任、加强“三保”预算审核、完善“三保”资金专户管理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强化监测预警机制等措施,确保全区基层“三保”总体保障到位。严肃纪律强监管。构建“1+9+N”内控制度体系。全面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体系建设,有效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扎实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深入实施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与国际化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监督。
专栏6. 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九)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落实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践,作为支持代表履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核心工作,以“办理一项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方工作”为目标,建立“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落实”工作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办理方式,提升办理质效。开展“转作风、走基层”工作、定期联系服务自治区“两会”代表委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答复落实。2025年,自治区财政厅办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380件,占人大代表建议总数(962件)的39.5%,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数量位居各办理单位第一,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答复件376件、占办理总数的99%。从与人大代表沟通以及“议案建议系统”反馈情况来看,自治区人大代表对自治区财政厅办理建议工作总体表示满意。
各位代表,“十四五”时期,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实施更加积极、精准有效的财政政策,凝心聚力促发展,锐意改革提质效,勇毅担当防风险,推动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全区财政事业取得新的显著成绩。一是财政收支总量迈上新台阶。在全面落实大规模减税退税降费政策背景下,狠抓财源建设,奋力推动全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财力保障。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1900亿元大关;支出规模历史性突破6700亿元,比2024年跃升三个百亿台阶。“十四五”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突破9000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7.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突破3万亿元、增长16.2%。民生支出累计达2.47万亿元,占比稳定在八成左右,其中教育支出5966亿元、社保与就业支出536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3271亿元。二是争取中央支持取得新突破。抢抓政策机遇,各级各部门合力争取中央支持。2020年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迈上3000亿元台阶,2024年突破4000亿元大关,2025年再上百亿台阶,五年间累计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超1.9万亿元、年均增长4.8%,较“十三五”时期增长42.3%;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638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加1899亿元、增长50.8%,为全区重大战略实施注入了强劲动力。三是重大战略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积极应对不同时期的风险挑战,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时出台稳增长措施,综合运用好税收优惠、债券、贴息等政策,助力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聚焦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支持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支持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集中财力办成许多大事要事。五年来,累计安排1800亿元实施工业振兴,推动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累计投入1370亿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累计投入2300亿元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功能;累计统筹超2000亿元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累计统筹467亿元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累计统筹资金780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成色更足。四是财政科学管理迈出新步伐。坚持以改革增动力,以管理提效益,加快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制度。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稳步落实税收制度改革,纵深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管理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建成。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约束进一步硬化。持续压减“三公两费”,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财政监管能力显著增强,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的工作监督,得益于各级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此,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虽然“十四五”时期全区财政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取得良好成绩,但同时仍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收入增长难,物价持续低位运行,传统行业税收增速放缓,新兴行业含税量低、税收规模较小,房地产回暖缓慢,财政收入增长压力较大;支出保障难,重大战略、教育、科技、社保等领域仍需大量投入,债务利息支出增长较快,财政保障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化解风险难,隐债清零进入倒计时,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叠加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和暂付款、落实PPP支出责任等,持续有效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任务仍然较重。
二、2026年预算草案
(一)2026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积极财政政策取向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各级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十五五”规划建议,突出战略重点,注重科学统筹,奋力推进财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2026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和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用好抓工作落实“543”体系,着力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支持“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着力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以财政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全区“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2026年,各级财政部门将聚焦聚力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增加总量、优化结构、协同发力、提质增效”,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增加总量,扩大财政支出盘子。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实施财源建设三年行动,加强国有“三资”清查盘活,进一步壮大财政实力,增加可用财力,保持必要支出力度,确保总体支出“只增不减”。二是优化结构,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资金用在提振消费、“投资于人”、民生保障,更多支持智能经济、现代化产业体系、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确保重点领域保障“只强不弱”。优化政府债券组合与政策实施,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类、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类以及清偿拖欠企业账款的政府债券,用好用足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支持推进“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三是协同发力,放大政策效能。强化战略规划导向作用,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积极落实中央关于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统筹运用我区金融惠企三年行动、担保补偿费、保费补贴等政策工具,放大公共资金的带动作用和公开政策的外溢效应。加快构建“1+10+N”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充分发挥基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投贷联动、多元协同”原则,积极支持“人工智能+”,因地制宜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四是提质增效,深化财税领域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鼓励市县发展经济,增强市县自主财力和统筹能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用好税费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全区和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全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3.5%安排,支出按增长4.9%安排。这一安排是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2026年工作战略部署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十五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析全区经济发展形势、财政收入影响因素,综合研判各方面机遇和挑战基础上提出的。其中,考虑了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以及国际形势发展变化,考虑了当前广西具备的政策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考虑了东盟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考虑了我区正深刻发生的思想之变、格局之变、思路之变、作风之变。同时,也兼顾了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挑战,保民生、稳就业、促发展等对支出的刚性需要,以及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的刚性任务。总体看,是客观务实、积极稳妥的。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990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911.5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61.19亿元、调入资金135.5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6.87亿元、债务收入614.15亿元,收入总计7349.33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6638.79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3.48亿元、调出资金61.3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95.71亿元,支出总计7349.33亿元,收支平衡。
2. 自治区本级。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60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5.7%(其中:税收收入288.5亿元、增长4.5%,非税收入71.5亿元、增长10.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911.58亿元、上解收入74.3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2.38亿元、调入资金12.94亿元(其中: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入11亿元,从一般债券项目单位调入还本付息资金1.9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亿元、债务收入614.15亿元,收入总计5175.37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61.63亿元,比2025年初预算数增长5.2%,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3.48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289.97亿元、调出资金6.1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39.5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24.52亿元,支出总计5175.37亿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继续安排预备费3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主要是根据预算法关于预备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的规定来安排,用于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不确定性支出;安排“三公两费”6.88亿元,比2025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亿元、下降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4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8亿元,公务接待费0.63亿元,会议费1.24亿元,培训费2.44亿元。
(三)自治区本级重点领域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 聚焦发展壮大智能经济,着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支持人工智能发展。坚持把人工智能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引擎,按照“北上广研发+广西集成+东盟应用”发展路径,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继续安排150亿元,支持以人工智能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其中:安排7亿元数字经济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布局建设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等。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安排20亿元左右设立人工智能发展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重点投资面向东盟的高质量语料数据集、人工智能场景落地、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大模型等项目;积极用好已设立的100亿元人工智能发展基金支持产业加快发展。安排激励资金5亿元,增强市县实施“人工智能+制造”行动、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坚持立足优势、深挖潜力,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统筹安排科技领域专项资金30.8亿元,支持实施“尖锋”行动计划,助力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组织实施“智果”行动计划,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区外成果转化落地,支持技术攻关成果开展中试验证与示范应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引进与产业化转化;支持实施“赋能”行动计划,聚焦事关全区国计民生的重点产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生命健康、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实际需求,助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应用场景。  
——支持推进人才发展。坚持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统筹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9.1亿元,支持自治区重大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配套支持以及重大人才活动等,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
2. 聚焦十大支柱产业,着力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支持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发展。坚持将制造业发展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上继续下更大功夫。统筹安排155亿元,全力支持打造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支持制造业重点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其中:安排29.52亿元支持工业扩量提质和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升级,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制造业数智赋能以及中小企业培优育强,对推动工业企业增产增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成效好的市、县(市、区)给予奖励等;安排政府债券资金20亿元,支持“1+4+3+7”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强化政府投资基金赋能现代化产业。坚持发展耐心资本、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统筹安排60亿元实施政府投资基金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三年行动,以存量基金和重大专项股权投资基金为主要抓手,支持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及关系广西长远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推动重点产业串珠成链、聚链成群,实现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一链一基金”。
——支持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产业发展。坚持将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材料作为十大产业之首,作为推进我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形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关键金属产业集群,示范引领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自治区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产业战略部署,重点安排40.15亿元支持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其中:安排20亿元加快推进设立关键金属产业基金;用好15亿元的广西关键金属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安排2.6亿元支持找矿突破行动,推动矿产资源增储上产;统筹1.55亿元支持广西关键金属领域重大技术攻关、中试验证与产业化应用;设立南丹关键金属试验区科技计划专项,用好南丹关键金属贷,并统筹工业振兴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更好发挥并购基金作用,服务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等自治区重大战略。
——支持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坚持将现代特色农业这篇文章做好,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安排12.36亿元支持现代特色农业提质增效,支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助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其中:安排6.3亿元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现代种业提升、牛羊产业发展、休闲农业等项目,聚焦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支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助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安排2.56亿元支持第一产业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支持推动农林牧渔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等。
——支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扩能提质。坚持扩大有效供给与提升发展质效并重,积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统筹安排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增强城乡消费能力,支持加快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促进消费扩容升级,支持健全城乡消费市场运行监测及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监督管理机制等建设,深挖服务消费增长潜力。
3. 聚焦经济稳增长,着力支持扩大投资和提振消费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和方向,提高民生类投资比重,提升投资效益。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两重”项目建设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统筹安排173.44亿元支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其中:安排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金30亿元、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周转金30亿元,完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适当延长资金使用时间,支持重大工业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打通项目落地的堵点难点;安排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17亿元(含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亿元),支持各地紧紧围绕中央重大战略和重点扶持领域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筹安排70亿元继续保障平陆运河项目建设;统筹安排水利项目建设资金20.16亿元,支持邕北灌区、龙江河谷灌区、黑水河现代化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农村集中供水、农田水利、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安排6.28亿元支持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支持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坚持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增加政府资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超74亿元,重点支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等,支持打造“人工智能+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充分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其中:争取中央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资金,并安排自治区以旧换新配套资金,支持接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政策;支持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安排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经费0.26亿元,重点支持举办一系列有影响力的赛事,促进赛事经济和体育消费发展,推动充分释放体育消费潜力;着力实施文旅促消费专项行动,积极发展夜间经济、数字文旅等新业态,整合广西生态优势、长寿文化等特色资源,推进“文旅+”“+文旅”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统筹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发展等。
——更好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政策效能。发挥政、银、担、企各方力量,更大力度支持扩大消费和投资。统筹安排24亿元支持实施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担保费用补贴、科技贷款风险补偿等政策,降低全区经营主体信贷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力争引导金融机构投放金融惠企财政贴息贷款超2000亿元;会同相关部门引导金融机构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推动增加居民消费能力和优质服务供给;安排融资担保代偿补偿和业务奖补资金2.4亿元,促进全区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安排7.58亿元,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
——持续完善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安排60亿元用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聚焦工业、投资、消费和三产等重点领域,根据业务主管部门考核情况,由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支持落实人工智能、县域经济、招商引资、绿色转型等重点任务,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动力。
4. 聚焦发展向海经济,着力支持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
——支持高水平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落实向海图强战略,发挥广西区位优势,坚持陆海统筹,提高经略海洋能力。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战略牵引,推动更多资源和产业向北部湾经济区集聚,安排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用于支持钦防产业协作园区、沿边临港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安排5.08亿元支持沿边临港产业园区用足用好优惠政策,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统筹资金13亿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安排南宁机场T3航站区等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45亿元,支持完善航空基础设施布局。安排G242、G359等国道建设项目资金1.02亿元,支持畅通公路骨干网络等。
——支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服务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17.2亿元,支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服务建设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项目集聚区,支持全面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其中:统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超3亿元,支持市场开拓、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及边贸创新等;安排金融开放门户资金0.5亿元,全力保障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工作;安排外贸外资奖励0.7亿元,对设区市和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分类分档给予奖励,支持推动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加大引进和利用外资力度。统筹安排资金支持节俭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等。
5. 聚焦县域经济与城市工作,着力支持城乡融合发展
——支持发展县域经济。坚持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培育县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统筹安排78亿元支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助推壮大县域经济和新型城镇化高水平建设,支持城市工作高质量发展。其中:安排县域特色产业发展资金10亿元和激励资金5亿元,支持开展县域经济“创先争优”三年行动,集中力量支持一批产业功能县、生态功能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地区县高质量发展。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3.41亿元,增强各地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等。
——支持做好城市工作。坚持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推动城市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支持深入实施城市更新,统筹中央和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1.4亿元,支持住房保障和城市危旧房改造,支持提升基本住房保障水平,服务“好房子”建设。统筹安排城乡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6.19亿元,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提升。支持有关城市规范使用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加快项目征拆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功能。将符合条件的收购存量商品房用做保障性住房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等。
——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统筹安排237.41亿元支持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互换、双向流动,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其中:统筹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73.48亿元、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66.98亿元,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4.24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工作;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5.02亿元,支持防范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户收益;安排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补助资金3.61亿元、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项目资金0.3亿元,支持提高广西糖料蔗机械化收获水平;安排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9.49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1.86亿元、农机购置应用补贴1.16亿元,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安排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预算8.14亿元,支持粮食储备,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安排资金4.7亿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农村供水工程;安排资金0.9亿元,支持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安排7.33亿元支持普通公路养护17.49万公里,其中普通省干线公路日常维护1.76万公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15.73万公里;统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支持补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支持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稳边固边计划。持续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统筹推进强基固边、民生安边、产业兴边、开放睦边、生态护边、团结稳边,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统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27.67亿元,支持边境地区改善教育医疗等民生、边民补助发放、保障边境口岸运转、建设智慧口岸、改善通关条件、促进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等。安排边境8县中央和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10.63亿元,对边境县予以倾斜支持。安排边境8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37亿元,支持各县持续补齐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有效推进边境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6. 聚焦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促进高质量就业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推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统筹安排9.5亿元支持就业保障,支持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专项计划,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其中: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83亿元,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57亿元,支持人才引进培养补助、能力建设、培养服务和促进就业创业能力建设、社会保障体系能力建设、完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支出;安排2.1亿元,支持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和适应性培训。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教育民生保障。统筹安排159.91亿元支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其中:统筹安排18亿元支持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工程,安排15.84亿元支持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统筹安排33亿元为全区实施营养改善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实施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工程,安排普通高中建设资金6.43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推进“县中振兴”计划;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统筹安排20.6亿元支持将区直高校高职生生均定额拨款标准由每年7400元提升至8000元,推行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实施高校分类发展推进工程,统筹安排15.41亿元支持将区直高校本科生生均定额拨款标准由每年8100元提升至8700元;安排广西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6.21亿元,支持实施广西高等教育攀高峰、强特色行动计划;安排教育领域基础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4亿元,支持优化高校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实施教师队伍强师惠师工程,安排8.17亿元支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教育资助惠民工程,安排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2.25亿元(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及贴息6.4亿元),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更充分、更公平、更有温度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安排121.27亿元支持实施高质量参保扩面行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让各族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更具品质。其中:继续实施“暖心民政”三年行动,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0.22亿元,2026年将提高自治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社会散居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标准;统筹安排资金为70周岁及以上低保重度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落实中央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支持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安排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75.35亿元,确保各地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统筹安排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67亿元,支持全区各地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待遇;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3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各项扶残助残政策。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加大财政医疗卫生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统筹安排95.1亿元支持健康广西建设,继续支持基本公共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其中:安排38.61亿元,支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安排6.84亿元,支持对重度残疾人、陆地边界线0—20公里范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补助。安排5.37亿元,支持落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6.81亿元,支持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
——支持体育事业发展。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统筹推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统筹安排12.02亿元支持体育强区建设。其中:安排竞技体育发展资金6.15亿元,支持优秀运动队参赛和训练保障,支持提升广西竞技体育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安排群众体育发展资金1.08亿元,支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和举办群众身边的体育赛事,推动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支持完善广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安排返还市县体育彩票销量分成4.35亿元;安排体育业务工作经费0.18亿元,支持体育赛事活动宣传等工作,推动体育文化传播,支持提升赛事影响力。
——支持宣传文化旅游发展。安排1.78亿元支持理论宣传与舆论引导,支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传播体系建设和主流舆论阵地巩固。安排12.58亿元重点支持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提升文化服务效能,支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场所免费开放。统筹7亿元支持文旅产业转型升级、产品创新、品牌培育。安排2.76亿元支持文学艺术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助力培育和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专栏7. 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十大为民办实事工程
7. 聚焦发展方式转型,着力支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支持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统筹安排1.74亿元支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其中:统筹安排1.16亿元,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统筹工业振兴专项资金0.58亿元,支持重点能耗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业用能设备更新以及工业资源和固废综合利用,有力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
——支持生态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统筹安排30.6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其中: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4亿元,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扎实推进漓江支流水质提升,持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的金字招牌;安排涉重金属环境安全专项资金5亿元,打赢打好涉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战、持久战;统筹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9.1亿元,支持美丽蓝天和美丽河湖项目建设,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安排9.1亿元用于返还市县森林植被恢复费。
——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统筹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0.58亿元,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市县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对漓江生态保护的投入力度,推进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加快建设,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
——支持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安排23.58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全面提升区域生态保护成效。其中:统筹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0.5亿元,支持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桂中核心区历史遗留废弃矿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统筹安排4.52亿元支持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提升林业生态发展效益;安排13.1亿元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增加林农收入;统筹安排2.26亿元支持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湿地保护修复和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统筹自治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41亿元,用于支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统筹中央财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2.7亿元,助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8. 聚焦兜牢安全底线,着力支持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支持政法领域深化改革。统筹安排33.72亿元支持政法领域深化改革,其中: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8.53亿元、自治区统筹诉讼费补助资金4.38亿元、“两房”建设补助资金0.81亿元。积极落实推动诉讼费退付管理改革,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筹安排平安广西专项经费,支持各级政法单位开展平安广西建设,推动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实保障;统筹安排8.56亿元,支持强化乡镇村级运转经费保障。
——支持民族宗教领域发展。统筹安排47.11亿元支持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助力巩固发展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良好局面。
——支持市场和药品监管领域建设。统筹安排1.9亿元支持食品安全风险抽检监测、监管执法保障、智慧化监管、基层能力建设等。统筹安排1.1亿元,支持“两品一械”监管能力建设,推动提升药品风险管控能力和治理水平。
——支持加强国防领域建设。统筹安排资金落实国防领域地方应承担的保障责任,支持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支持完善沿边沿海安全设施,持续筑牢祖国南疆安全的战略屏障,服务强边固防工作,坚决守住守好祖国“南大门”。
——支持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建设。统筹安排法律援助资金0.23亿元,保障好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经费,支持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支持应急救灾体系建设。统筹安排5.97亿元保障应急救灾体系、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各项经费,支持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 全区。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26.47亿元、增长21.6%(主要原因:一是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预计183.52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7.6亿元,增长25.8%;二是2025年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数较低,2026年预计实现463.86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4.98亿元,增长25.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54.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75.28亿元、调入资金163.84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409.72亿元,收入总计2829.99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02.53亿元、比2025年初预算数下降1.1%,加上调出资金64.1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63.32亿元,支出总计2829.99亿元,收支平衡。
2. 自治区本级。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8.5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8.2%(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通过非税系统征缴,所列示科目由“11009调入资金”转为“10310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54.68亿元、上解收入21.6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96亿元、调入资金6.18亿元、债务收入1409.72亿元,收入总计1637.73亿元。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7.75亿元、比2025年初预算数增长5.8%,加上补助市县支出58.6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281.1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0.18亿元,支出总计1637.73亿元,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 全区。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72.15亿元、下降9.1%(主要是2025年一次性收入因素较多),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3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94亿元,收入总计79.42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2.42亿元、比2025年初预算数增长19.2%,加上调出资金57亿元,支出总计79.42亿元,收支平衡。
2. 自治区本级。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32亿元、下降31.5%(主要是2025年一次性收入因素较多),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3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71亿元,收入总计26.36亿元。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03亿元、比2025年初预算数增长37%,加上补助市县支出0.33亿元、调出资金11亿元,支出总计26.36亿元,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 全区。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889.33亿元、增长4.3%,支出安排2692.45亿元、增长4.4%。收支相抵后,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96.8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006.38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0.7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57.86亿元。
2. 自治区本级。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50.82亿元、增长2.1%,支出安排1220.06亿元、增长3.2%。收支相抵后,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30.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39.04亿元。
(七)政府债务收支预算、安排使用和还本付息情况
1. 新增政府债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自治区本级一般债务收入182亿元。其中安排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06亿元,主要用于水利、交通、公共卫生、教育等领域;外贷支出6.9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0.21亿元、市县6.73亿元),主要用于水利、交通、医养、乡村振兴和城市综合治理等领域。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自治区本级专项债务收入484亿元,相应安排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亿元,主要用于铁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转贷市县支出384亿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水利设施、产业园区、公共卫生、土地储备等领域。
2. 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全区2026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929.2亿元,通过组织发行再融资债券841.87亿元和各级预算安排资金87.33亿元偿还。全区2026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488.38亿元,全部通过各级预算安排资金、项目专项收入等偿还。全区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预算已全额保障。
3. 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一般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资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以及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偿付;专项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如:车辆通行费收入、公立医院诊疗费和住院费收入等),以及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偿付。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不断增强,财政实力将逐步壮大,政府债券项目收益将逐步显现,全区财政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快安排2025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安排2026年需要及时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发放、必要的保运转支出、需按合同支付的款项、上年结转项目支出等。
(九)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情况
对2026年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开展集中审核,共审核98个区直部门1.66万项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185亿元,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准确性。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见预算草案和自治区财政预算阅读指南。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6年全区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方案,待各市县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6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2026年,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聚焦“建设现代化财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深刻把握财政特点和规律,把财政管理摆在更重要位置,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上寻求突破,以更完善的制度、更有效的机制、更规范的执行、更有力的监管,全面提升财政管理质效,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力加强财源建设,持续壮大财政实力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先给后取,培植财源”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做强税收、规范非税、严格征管、激励约束”思路,推进实施财源建设三年行动,做好财源建设“六篇文章”,推动财政增收和结构优化,提高财政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积极做好以智能经济为引领的强产业文章,重点聚焦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增加制造业和服务业税收。做好房地产转型文章,着力稳定行业相关财政收入。做好国有企业发展文章,着力强化国有资本财税贡献示范引领作用。做好“三资”盘活文章,推动资产资源转化为财政增收实效,着力提升资产资源处置效益。做好依法纳税文章,确保应收尽收,着力堵塞漏洞、提高征管效能。做好激励约束文章,充分发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引导作用,严格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形成财源建设强大合力。吃透吃准中央政策精神,积极谋划储备重大项目,合力争取中央更多支持。
(二)深入推进科学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按照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原则,全面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走深走实,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形成“清单化”基金投资指南,打造“人工智能+”基金集群,搭建“三层资本”支撑体系,努力落地一批“AI+”优质项目,引育一批专业人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构建覆盖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和运用的闭环管理体系。根据中央部署,稳步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规范税费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重视解决基层财政困难,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体系和分配办法,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和统筹能力。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加强国库资金统筹能力。实施“人工智能+财政管理”,创新重大项目监管,确保资金拨付安全高效。优化直达资金机制,强化库款保障和资金调度,推动重点支出提速提效。
(三)坚持习惯过紧日子,强化预算约束管理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研究完善管理制度。牢固树立预算法定意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规范预算追加和调整。坚持勤俭办事业,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必要、非急需项目支出,持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评估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评估评价结果应用。研究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对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民生工程等,开展事前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决避免超越发展阶段上项目、提标准。强化成本理念,加快支出标准建设,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处理好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关系,将有限的财政资金从市场领域退出,充分交给市场主导,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四)筑牢安全发展底线,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压实各方化债责任,依法合规运用各项化债政策,加大化债资源筹措力度,持续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加快融资平台转型。坚持把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健全隐性债务问题问责闭环管理机制,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持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系统研究PPP付费问题。把基层“三保”摆在最优先位置,完善“三保”分级责任体系,加强“三保”预算审核和专户管理,建立覆盖全区的“三保”风险预警系统,对高风险地区实施重点监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全面强化财会监督,严格规范财经秩序
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加快构建并完善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强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加强会计和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监督,扎实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增强监管穿透力和有效性,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和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抓牢抓实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筑牢财政安全“防火墙”。
实干谱华章,创新开新局。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坚定信心、勇毅前行,奋勇争先、善作善成,全力建设现代化财政,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部分预算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关于2026年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