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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样”出口激增等发展动向
☞成都新一轮汽车消费奖励等惠民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服务业大会精神,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30年,服务业总规模迈上100万亿元台阶,培育更多“中国服务”品牌,服务业全球竞争力、影响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
日前,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家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有关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将在“国家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项下,开展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通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并对创建对象给出具体要求,且示范培育周期均不低于2年。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支持符合条件的对象参与创建示范活动,并牵头组织已认定的示范单位及参与创建的单位开展先进经验或实践案例总结,促进相互交流借鉴,适时在全国复制推广。商务部对创建示范项目进行常态化管理,适时对创建示范单位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示范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近日,工信部公布“面向人工智能赋能的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联合体名单”,有14个先行先试联合体入选。其中,四川绵阳中小企业工业数据集建设联合体,是四川唯一入选的联合体。
该联合体由四川长虹牵头,11家共建单位中,有5家来自长虹控股集团。联合体依托绵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探索中小企业数智化升级、数据协同的路径和机制。
近日,四川省科技厅等部门印发《四川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7年)》。四川在链式培育方面,建设“诸葛空间”等产业生态示范区,推动孵化器适配OPC需求,配备共享财务法务服务点。在算力支持方面,建设算力调度平台及大模型应用超市,扩容“算力券”,并设立全国首创的“词元(Token)券”。在金融服务方面,推出“人才贷”“研发贷”“算力贷”等专属信贷产品;成都地区实施“科创贷”利息全额补助。
4月15日,在成都市数字文创产业投资推介会上,《成都市实施“哪吒”行动支持数字文创人才发展的十条政策》同步征求意见。哪吒行动“十条政策”旨在加强数字文创人才引育,聚焦顶尖、骨干、初创等多层次人才,围绕OPC发展、IP运营、内容创作等多个维度,从产教结合、场景供给、金融赋能和服务保障等多个方面,持续壮大数字文创高水平人才队伍。


每年1个亿!成都发“算力券”大礼包
4月13日,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正式印发《成都市算力券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不仅是一份实打实的“福利包”——每年发放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算力券,真金白银帮助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及OPC降低智能算力使用成本,更是成都落实人工智能OPC发展支持政策、衔接前期相关举措的重要行动,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4月14日,第二届AIC股权投资研讨会在成都举行。作为银行AIC投资机构扩容至9家之后的首次全国性行业盛会,国内银行AIC机构、科技企业代表齐聚成都,以“耐心资本育沃土 携手科创绘宏图”为主题,设置嘉宾致辞、仪式见证、主旨分享、成果发布、高端对话等系列环节,共话资本与科创的深度融合,共探成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4月12日,“四川—清华校地合作创新发展大会”在成都举行。会上,14个前沿科创项目集中签约,面向非洲的国际联合实验室揭牌。不仅仅有成立十年的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从新能源到新材料、从人工智能到深地科学,清华大学与四川的合作版图,正在从“单点突破”迈入“生态构建”。
4月21日,成都市商务局、锦江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FA@成都”2026首发经济赋能与场景对接会举行,宣告“FA@成都2026成都首发季”活动正式启动,同时拉开2026购在中国“缤纷五月 活力成都”促消费活动的序幕。
本次活动以“首发引领 活力创新”为主题,系统展示了成都首发经济发展情况,通过分析成都首发新趋势和新机遇,搭建起首发经济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与消费场景的对接平台,进一步加快成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据悉,2025年成都全年新引进各类品牌首店876家,同比增长6.8%,新增首店数量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上海、北京。截至目前,成都全市累计引进首店超4800家,稳居中西部首位。活动现场,成都平台经济代表发布全国首个鲜花消费指数、亲子阅读消费指数。指数分析显示,成都鲜花消费综合活力位于新一线城市首位、成都亲子阅读行为超越了一线城市平均水平。
4月23日,香港与四川联合举办“金融+”赋能川企出海交流会,探讨如何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优势,助力四川企业把握国际市场机遇“走出去”,进一步深化川港金融与产业合作。活动特设专题研讨环节,紧扣川企出海实际需求,共谋稳健高效的出海策略;会后,香港投资推广署与中共成都市金融委员会共同举办企业赴港上市及借港出海暨“交易所面对面·港交所专场”圆桌会,进一步探讨香港资本市场机遇与跨境发展路径。

4月17日,2026“春启万象”天府消费促进活动暨第六届峨眉山春山花朝季在乐山峨眉山市拉开帷幕。活动由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体育局、乐山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以“春启万象·花开天府”为主题,组织开展“花开·享、花开·购、花开·潮、花开·景、花开·育、花开·畅”六大主题活动,全省21个市(州)联动,激活春日消费热潮。


近日,随着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四川“新三样”产品(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光伏产品)持续受到海外市场欢迎。4月18日,据成都海关消息,今年一季度,四川货物贸易进出口2582亿元,同比增长0.7%。其中,“新三样”产品出口达94.2亿元,是增速最快的领域,同比增长61.5%。一季度,四川外贸逆势前行。3月单月全省外贸进出口982.5亿元,同比增长7.9%,单月规模创下15个月以来新高。同时,一季度四川进口同比增长11.3%,进口规模历史同期首次突破千亿元,达1112.1亿元。

金牛区2026年
第二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新都区2026年
第三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重磅来袭
2026年金牛区第二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2026年4月23日—5月10日
本次汽车消费奖励活动采取
“消费者先购买,政府后补贴”
形式进行
快跟着小编来get
如何领取
2026年金牛区
第二轮汽车消费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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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2026年第三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为惠及广大消费者
持续促进汽车消费
新都区推出2026年第三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一起来看看吧!


本次汽车消费奖励活动,采用“消费者先购买,政府后奖励”形式进行。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成都市新都区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家用乘用新车(含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上牌(不限区域),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统一发放购车奖励。
购车奖励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


购车时间
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5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须在此范围内)。
车辆注册登记、上牌时间
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0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奖励申请时间
2026年4月30日10:00:00至2026年5月12日23:59:59(以申请提交时间为准)
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在对应活动页面按照要求填录相关信息,一次性上传、提交资料供审核。申请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同一自然人在本次活动期间仅限申请及享受1次奖励。
特别提醒
1.活动金额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查看审核状态及奖励发放进度,如因未留意到相关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资料审核不通过产生的候补名额,根据审核进度动态释放。
2.奖励将发放至用户首次登录本奖励页面时授权访问的云闪付注册手机号,请用户在资料申请、奖励发放和奖励使用过程中,勿修改、注销该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因用户修改、注销手机号造成的奖励发放失败和使用问题由用户自己承担。
3.本奖励申领页面仅限在境内(不含港澳台)登录打开,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在对应活动页面按照要求填录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资料供审核。
资料审核及奖励发放时间
预计在奖励申领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后3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核完成后,拟奖励名单将在香城商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统一发放购车奖励。

咨询电话
新都区商务局:028-89398776
云闪付客服:955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新都区限上汽车企业购置家用乘用新车(含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且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消费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费者)。上述新车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有关规定。本次购车奖励不可与成都市“驾享蓉城”汽车领域促消费惠民生活动奖励叠加。


本次奖励活动预算400万元,含2000元、4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5种奖励档次,按照总金额控制,不固定每档次名额,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划档,额度有限,以消费者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具体奖励标准为:

注意:“价税合计”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本次活动允许降档申请
例如,购买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40万元(含)以上的家用乘用新车,可申请10000元档奖励;但在活动奖励额度大于8000元又不足10000元时,可申请8000元档奖励;但在活动奖励额度大于6000元又不足8000元时,可申请6000元档奖励;但在活动奖励额度大于4000元又不足6000元时,可申请4000元档奖励;若活动奖励额度大于2000元又不足4000元时,可申请2000元档奖励。
本次活动不允许超档次申请
例如购买发票“价税合计”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家用乘用新车,只可申请2000元档奖励,否则将在审核过程中被驳回,该申请作废。
本次汽车消费奖励针对同一辆新车仅能享受1次。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2.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5日期间);
3.新购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需在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2日期间)主、副页;
4.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需在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2日期间)第1、2页;
5.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选填)。
特别提醒
1.请上传有效购车支付凭证。POS小票、收据、贷款合同、置换合同等均可以作为支付凭证,置换合同和贷款合同应至少上传金额页和盖章页。
2.为保障消费者购车行为的真实可核验性,除通过金融分期付款(如银行贷款,汽车金融公司贷款等)部分之外的其他支付行为,通过银行卡POS刷卡方式实现的,需要保留POS小票作为消费奖励申请及核验依据。


提交资料初步锁定奖励名额
云闪付APP申领端口开启后,申请人以本人账号登录云闪付APP,从“首页”(左上角城市选择成都)-“四川消费券”-“成都市消费券”-“成都汽车、购房补贴”,进入“成都市新都区政府消费奖励活动”专区,选择“成都市新都区2026年第三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支付凭证等资料,系统将对上传资料进行初判,提交成功后初步锁定奖励名额。最晚需在2026年5月12日23:59:59前提交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已提交申请进入“审核中”状态前,申请人仍可点击活动页面底部“我的申请”对资料进行修改,进入“审核中”状态后不可修改。请申请人确认资料上传成功、所提交资料符合活动要求且清晰、真实、完整,因申请人操作失误、错传漏传等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
在奖励申请时限内,奖励剩余额度将根据申请情况实时更新。
活动主页面显示当前剩余额度大于2000元时,用户可进行奖励申领资料的上传及信息录入,但可能在资料上传及录入完毕后提交时出现因额度不足导致提交失败的情况,是因为有用户先该提交申请完成并占用了活动的剩余额度。
材料复核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将不予通过,资料存在缺漏的将予以退回修改,最晚需在2026年5月29日23:59:59之前完成修改,逾期未修改视为放弃申请奖励。
申请人可以通过云闪付APP“首页”(左上角城市选择成都)-“四川消费券”-“成都市消费券”-“成都汽车、购房补贴”,进入活动专区,点击底部“我的申请”查询审核进度。
所有审核将在本次活动奖励申领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后3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审核时限将根据本次消费奖励申请情况及实际审核工作进度适时调整并公告。
对外公示
审核完成后,通过香城商务微信公众号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以具体通知为准。
奖励发放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对应档次,1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至申请人本人云闪付APP账户。


1.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奖励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奖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上传资料,在上传资料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确保身份证件、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上机动车所有人均为同一自然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与发票为同一辆车,且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日期等均符合活动要求,资料真实、清晰、完整,否则申请将不予通过,耽误申领奖励时间、未能领取奖励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3.活动期间,因申请人操作不当、申请人委托他人操作不当或申请人所在地区网络故障、支付平台网络故障、电信运营商故障、其他第三方平台限制等非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及银联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的申请人无法参与活动或参与失败,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及银联不为此承担责任。
4.申请人需根据购买新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销货单位名称和“价税合计”金额选择正确的活动和奖励档次入口提交申请资料。每条申请对应的活动和奖励档次均无法修改。若申请人选择了错误的活动/档次入口提交申请,该条申请在审核过程中将被作废,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如发生多发错发、或经过再次核实申请人不符合参与活动要求(例如出现申请人解除车辆购买合同,退回车辆、发票作废等)等情形的,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有权不予发放奖励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励。申请人需按要求在限期内将已发放的奖励金额全额退回转入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指定银行对公账户。对拒不退回的申请人,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及相关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申请人、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认同活动规则。

云闪付红包长期有效,具体以云闪付-我的-红包-【云闪付红包】显示为准。
使用方法
(1)使用商户:支持云闪付APP内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商城购物等多场景抵扣支付。也可以通过云闪付APP在云闪付线下受理商户进行二维码主扫或被扫支付时抵扣。个别商户不支持红包抵扣,具体以支付结果为准。
线下商户:用户在云闪付线下受理商户使用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支付时,可使用云闪付红包抵扣订单金额。
线上商户:在云闪付APP内或线上商户,选择云闪付APP支付时,可使用云闪付红包抵扣订单金额。
(2)1元云闪付红包可抵扣1元人民币订单金额。
(3)订单金额满0.01元时,方可使用云闪付红包;抵扣订单金额时,需至少支付0.01元。
(4)云闪付红包不可以用于提现、购买“活期+”或者其他理财产品。
其他说明
(1)用户在支付时,如同期开展立减/票券类营销活动,则默认优先享受立减/票券优惠。如无立减/票券类营销活动,优先使用符合条件的专享红包;如专享红包不符合使用条件时,则使用银联红包进行抵扣。点击指定红包对应的“立即付款”按钮进行支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核销该红包。
用户名下有多类专享红包时,优先使用可抵扣金额大的专享红包进行抵扣。
如用户想优先使用红包,可在云闪付首页-付款码-右上角点击…-支付设置-付款码优惠使用顺序-自定义使用优惠,选择红包为第一优先级。
(2)一次订单支付只能使用一种优惠,若用户已享受立减/票券类营销优惠,无法再使用红包进行抵扣。
(3)在使用红包抵扣订单金额时,若用户通过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支付,需确保“我的”—“支付设置”—“红包使用设置”已开启。若“使用红包抵扣”未开启,无法使用专享红包进行抵扣。
(4)当用户在交易时使用专享红包抵扣,如发生撤销、退货等反向操作,用户实际支付金额原路退回至支付银行卡,红包退还至用户,所退还的红包有效期不变,逾期作废。如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
(5)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专享红包限用户本人使用。
(6)用户使用时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7)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以不正当方式套取银联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APP账号等,中国银联和商户有权不予其使用云闪付红包、追回已发放的云闪付红包。
(8)用户使用红包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后续不予补发。
(9)最终规则可在我的-红包-云闪付红包使用须知查看。
(10)如发生多发错发,或经过再次核实申请人不符合参与活动要求,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和银联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励。
企业名单

2026年金牛区第二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2026年4月23日—5月10日
本次汽车消费奖励活动采取
“消费者先购买,政府后补贴”
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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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金牛区
第二轮汽车消费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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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2026年第三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为惠及广大消费者
持续促进汽车消费
新都区推出2026年第三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一起来看看吧!


本次汽车消费奖励活动,采用“消费者先购买,政府后奖励”形式进行。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成都市新都区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家用乘用新车(含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上牌(不限区域),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统一发放购车奖励。
购车奖励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


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5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须在此范围内)。
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0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2026年4月30日10:00:00至2026年5月12日23:59:59(以申请提交时间为准)
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在对应活动页面按照要求填录相关信息,一次性上传、提交资料供审核。申请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同一自然人在本次活动期间仅限申请及享受1次奖励。
1.活动金额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查看审核状态及奖励发放进度,如因未留意到相关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资料审核不通过产生的候补名额,根据审核进度动态释放。
2.奖励将发放至用户首次登录本奖励页面时授权访问的云闪付注册手机号,请用户在资料申请、奖励发放和奖励使用过程中,勿修改、注销该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因用户修改、注销手机号造成的奖励发放失败和使用问题由用户自己承担。
3.本奖励申领页面仅限在境内(不含港澳台)登录打开,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在对应活动页面按照要求填录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资料供审核。
预计在奖励申领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后3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核完成后,拟奖励名单将在香城商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统一发放购车奖励。

新都区商务局:028-89398776
云闪付客服:955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新都区限上汽车企业购置家用乘用新车(含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且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消费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费者)。上述新车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有关规定。本次购车奖励不可与成都市“驾享蓉城”汽车领域促消费惠民生活动奖励叠加。


本次奖励活动预算400万元,含2000元、4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5种奖励档次,按照总金额控制,不固定每档次名额,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划档,额度有限,以消费者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具体奖励标准为:

注意:“价税合计”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例如,购买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40万元(含)以上的家用乘用新车,可申请10000元档奖励;但在活动奖励额度大于8000元又不足10000元时,可申请8000元档奖励;但在活动奖励额度大于6000元又不足8000元时,可申请6000元档奖励;但在活动奖励额度大于4000元又不足6000元时,可申请4000元档奖励;若活动奖励额度大于2000元又不足4000元时,可申请2000元档奖励。
例如购买发票“价税合计”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家用乘用新车,只可申请2000元档奖励,否则将在审核过程中被驳回,该申请作废。
本次汽车消费奖励针对同一辆新车仅能享受1次。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2.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5日期间);
3.新购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需在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2日期间)主、副页;
4.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需在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2日期间)第1、2页;
5.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选填)。
1.请上传有效购车支付凭证。POS小票、收据、贷款合同、置换合同等均可以作为支付凭证,置换合同和贷款合同应至少上传金额页和盖章页。
2.为保障消费者购车行为的真实可核验性,除通过金融分期付款(如银行贷款,汽车金融公司贷款等)部分之外的其他支付行为,通过银行卡POS刷卡方式实现的,需要保留POS小票作为消费奖励申请及核验依据。


云闪付APP申领端口开启后,申请人以本人账号登录云闪付APP,从“首页”(左上角城市选择成都)-“四川消费券”-“成都市消费券”-“成都汽车、购房补贴”,进入“成都市新都区政府消费奖励活动”专区,选择“成都市新都区2026年第三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支付凭证等资料,系统将对上传资料进行初判,提交成功后初步锁定奖励名额。最晚需在2026年5月12日23:59:59前提交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已提交申请进入“审核中”状态前,申请人仍可点击活动页面底部“我的申请”对资料进行修改,进入“审核中”状态后不可修改。请申请人确认资料上传成功、所提交资料符合活动要求且清晰、真实、完整,因申请人操作失误、错传漏传等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在奖励申请时限内,奖励剩余额度将根据申请情况实时更新。
活动主页面显示当前剩余额度大于2000元时,用户可进行奖励申领资料的上传及信息录入,但可能在资料上传及录入完毕后提交时出现因额度不足导致提交失败的情况,是因为有用户先该提交申请完成并占用了活动的剩余额度。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将不予通过,资料存在缺漏的将予以退回修改,最晚需在2026年5月29日23:59:59之前完成修改,逾期未修改视为放弃申请奖励。
申请人可以通过云闪付APP“首页”(左上角城市选择成都)-“四川消费券”-“成都市消费券”-“成都汽车、购房补贴”,进入活动专区,点击底部“我的申请”查询审核进度。
所有审核将在本次活动奖励申领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后3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审核时限将根据本次消费奖励申请情况及实际审核工作进度适时调整并公告。
审核完成后,通过香城商务微信公众号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以具体通知为准。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对应档次,1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至申请人本人云闪付APP账户。


1.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奖励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奖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上传资料,在上传资料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确保身份证件、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上机动车所有人均为同一自然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与发票为同一辆车,且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日期等均符合活动要求,资料真实、清晰、完整,否则申请将不予通过,耽误申领奖励时间、未能领取奖励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3.活动期间,因申请人操作不当、申请人委托他人操作不当或申请人所在地区网络故障、支付平台网络故障、电信运营商故障、其他第三方平台限制等非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及银联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的申请人无法参与活动或参与失败,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及银联不为此承担责任。
4.申请人需根据购买新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销货单位名称和“价税合计”金额选择正确的活动和奖励档次入口提交申请资料。每条申请对应的活动和奖励档次均无法修改。若申请人选择了错误的活动/档次入口提交申请,该条申请在审核过程中将被作废,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如发生多发错发、或经过再次核实申请人不符合参与活动要求(例如出现申请人解除车辆购买合同,退回车辆、发票作废等)等情形的,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有权不予发放奖励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励。申请人需按要求在限期内将已发放的奖励金额全额退回转入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指定银行对公账户。对拒不退回的申请人,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及相关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申请人、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认同活动规则。

云闪付红包长期有效,具体以云闪付-我的-红包-【云闪付红包】显示为准。
(1)使用商户:支持云闪付APP内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商城购物等多场景抵扣支付。也可以通过云闪付APP在云闪付线下受理商户进行二维码主扫或被扫支付时抵扣。个别商户不支持红包抵扣,具体以支付结果为准。
线下商户:用户在云闪付线下受理商户使用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支付时,可使用云闪付红包抵扣订单金额。
线上商户:在云闪付APP内或线上商户,选择云闪付APP支付时,可使用云闪付红包抵扣订单金额。
(2)1元云闪付红包可抵扣1元人民币订单金额。
(3)订单金额满0.01元时,方可使用云闪付红包;抵扣订单金额时,需至少支付0.01元。
(4)云闪付红包不可以用于提现、购买“活期+”或者其他理财产品。
(1)用户在支付时,如同期开展立减/票券类营销活动,则默认优先享受立减/票券优惠。如无立减/票券类营销活动,优先使用符合条件的专享红包;如专享红包不符合使用条件时,则使用银联红包进行抵扣。点击指定红包对应的“立即付款”按钮进行支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核销该红包。
用户名下有多类专享红包时,优先使用可抵扣金额大的专享红包进行抵扣。
如用户想优先使用红包,可在云闪付首页-付款码-右上角点击…-支付设置-付款码优惠使用顺序-自定义使用优惠,选择红包为第一优先级。
(2)一次订单支付只能使用一种优惠,若用户已享受立减/票券类营销优惠,无法再使用红包进行抵扣。
(3)在使用红包抵扣订单金额时,若用户通过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支付,需确保“我的”—“支付设置”—“红包使用设置”已开启。若“使用红包抵扣”未开启,无法使用专享红包进行抵扣。
(4)当用户在交易时使用专享红包抵扣,如发生撤销、退货等反向操作,用户实际支付金额原路退回至支付银行卡,红包退还至用户,所退还的红包有效期不变,逾期作废。如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
(5)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专享红包限用户本人使用。
(6)用户使用时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7)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以不正当方式套取银联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APP账号等,中国银联和商户有权不予其使用云闪付红包、追回已发放的云闪付红包。
(8)用户使用红包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后续不予补发。
(9)最终规则可在我的-红包-云闪付红包使用须知查看。
(10)如发生多发错发,或经过再次核实申请人不符合参与活动要求,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和银联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励。

此外
成华区2026年
第三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青羊区2026年
第三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四川天府新区2026年第二轮
汽车消费奖励活动
正在申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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