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发文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77条试点措施
7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用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做好复制推广工作,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此次复制推广的77条试点措施,涵盖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改革、“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风险防控等7个方面。其中,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推动电子提单等电子单据应用、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34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推进电子支付跨境应用、鼓励采信商用密码检测认证结果、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开放、提升政府采购平台数字化水平等43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国。(新闻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成都出台支持外贸发展的新政策
7月2日,为应对国际经贸环境深刻变革,抢抓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机遇,推动消费转型升级,成都市商务局近日正式发布《2025年度支持商贸企业提质提能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商贸主体培育、外贸提质增效、服务贸易创新三大板块,推出差异化支持政策。《措施》提出在外贸领域推出“组合拳”政策,包括:设立1000万元品牌出海专项资金支持品牌出海,对企业海外营销及海外品牌注册/认证费用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对2025年获评省级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入选商务部优秀海外仓案例,以及被认定为四川省级公共海外仓的运营主体给予50万元奖励;实施出口信保降费扶持,其中大型企业(上年出口额≥6000万美元)支持50%,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支持100%;另设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贴息、汇率避险补贴等配套措施,予以相应资金扶持,切实降低其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新闻来源:成都商务)

天津印发《天津口岸2025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
6月30日,天津市商务局印发《天津口岸2025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以下简称《行动措施》),围绕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进一步促进物流畅通、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进一步推进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降本增效等五大方面提出20条措施。《行动措施》重点提出,进一步支持跨境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发展。推动建设天津-石家庄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编制天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方案,推动天津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加大跨境电商资金支持力度,新增产业带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合规性服务等支持方向,引导企业利用跨境电商转型升级。推进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海关9610监管模式)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应用,依企业需求做好9610跨关区退货相关通关保障等。(新闻来源:天津市商务局)

上海印发《上海口岸2025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若干措施》
6月27日,上海市商务委等十部门和单位印发《上海口岸2025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优化监管模式、优化物流网络、加大政策支持、推进互联互通、加强企业服务等五大方面提出31条措施。《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发展。通过跨境电商供应链数据交互,进行精准风险评估,对以不同包装类型运抵监管场所的货物,实施差别分拣,实现跨境电商9610、9710和9810清单模式、报关单模式全模式同场作业。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应用,允许相关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加大化妆品、带电商品等海运敏感货物便利化服务力度,推动跨境电商敏感货物海运出口。动态评估跨境电商化妆品、带电带磁货物航空便利化运输试点成效,优化扩大试点品类清单,提升便利化收运规模。根据锂电池航空安全运输检测报告数字化管理应用场景,实现一次备案、多次使用。落实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9810监管模式)货物“离境即退税、销售后再核算”相关政策,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等。(新闻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编撰:程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