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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超声手术设备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超声手术设备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第二阶段建设目标,围绕专用安全检验、风险控制和评价等监管需求,以及安全有效的临床应用需求,开展检验检测关键技术及标准化、质量评价与风险评估、超声生物学效应评价与剂量学等相关研究,建立和完善超声手术设备的检验检测方法与关键测试技术,构建完备的标准化体系和科学的安全有效性评价方法,现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技术部门的科技工作者,开展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技术部门等正式员工,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学术道德和创新能力,在该领域已有良好研究基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可直接申请,中级职称人员需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

(二)课题组应遵守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使用试行办法》《开放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及《成果标注与转化管理规定》各项科研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制度,信守合同。

(三)课题选题必须是课题指南规定的方向。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lijing@whmit.cn,盖章纸质件请于4月11日前寄交至重点实验室。

(二)开放课题将按《开放课题暂行管理办法》评审和公示。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资助金额为5-8万元/项,申报方提供1:1配套资金的优先考虑。经费在立项通过后拨付2/3,中期考核通过后拨付1/3。经费使用按照《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使用试行办法》执行。

(二)课题评审主要内容:一是研究团队的科研实力;二是课题实施的技术路线、关键技术和创新点;三是课题成果的预期目标;四是课题的经费预算。

(三)课题成果要求:满足课题指南考核指标。转化新工具/新方法、论文、验证报告、评估分析报告、专利等。

(四)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专利、专著、论文、研究报告、信息资料、鉴定证书等,其知识产权为重点实验室和课题承担单位共有,所有课题成果须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超声手术设备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武汉)开放课题(课题编号)资助”。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由重点实验室负责办理,申报各类优秀成果奖可由双方单位联合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婧

电    话:027-87179822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7号

邮    编:430075


附件1.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书.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超声手术设备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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