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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36号),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稳定企业,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升贸易综合竞争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推动对外开放和扩大内需进一步结合,降低企业内外贸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推进新乡市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到2026年底,全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举措更加丰富,企业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得到提高,内外贸协调发展更加畅通,全市外向度提升至5%以上(进出口总额与GDP比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信用环境良好、物流渠道畅通。全市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等方面关键性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1.落实国内国际规则对接举措。全面复制推广国家和省自贸区先进经验,研究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承接河南自贸试验区政策红利,推进新乡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持续提升我市外向型经济占比。发挥贸促机构与内外贸企业连接作用,每年开展重点国别经贸规则、营商环境、法律体系等专题推介不少于4次。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落实更高标准规则,更好联通国内国际市场,促进矿山集团、花溪科技等企业拓展内外贸业务。深入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优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开辟报关报检绿色通道。用好“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积极研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标准规则。全面落实新乡市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国际化专项方案,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处于全省第一方阵。(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新乡海关、司法局)
2.完善内外贸监管体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和隐性壁垒,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优化配置。加强对市内短缺药品生产情况和医疗机构短缺药品情况监测,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静注人免疫球蛋白、N95口罩等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完善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体系。优化采购路径,允许医疗机构自主备案采购,畅通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在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下快速进入国内市场渠道。分批次向社会公示三同产品、企业及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卫健委、医保局、工信局、新乡海关)
(二)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
3.推动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我市新飞电器等名优消费品通过电商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及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培训,鼓励瑞丰新材、万和过滤等企业通过设立海外仓、采用跨境电商等方式拓展国际市场。对未开展外贸业务的生产型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专业培训,促进外贸业务实现“零突破”。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提质增效。持续提升我市开展外贸业务的专精特新企业数量,提升推进上市企业外贸业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4.发挥展会联结内外作用。落实“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支持企业获得境外参展省市财政补贴,确保在全省前列。用好国家重要展会平台,分行业推送省级《年度国际性展会推荐名录》,支持新科防护、雨轩清真食品、金水电缆等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郑州跨境电商大会等知名展会。指导我市食品、机械、纺织服装等类型企业参加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中俄博览会、南亚博览会等境内外国家级国际性展会,拓展国外市场,对接合作项目、畅通合作渠道。发挥起重机械、振动机械、卫材等发展优势,支持企业、行业协会,通过举办全国性、区域性专业展会,搭建对接合作平台,助力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内贸流通企业参加进博会、消博会和区域展会,扩大消费选品。持续办好百泉药交会和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等我市重要展会活动。组织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主体积极参展参评国内外大型农业展会,助力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打造,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三)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引导企业宣传贯彻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产出效率。发挥新乡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职能优势,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活动维权援助服务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一站式”服务。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新乡受理处,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依托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高标准建设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面向创新主体开展专利挖掘与布局、专利检索分析等多样化的知识产权培训和服务。支持内外贸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获得省市资金补贴。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健全内外贸信用体系。全力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推动内外贸企业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准确有效、更新及时、有序共享。推进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逐步健全商务信用体系,在商务领域加强诚信宣传,积极组织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持续巩固提升现有绿色商场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7.构建内外贸一体化流通体系。支持企业依托中豫号·新乡、中新国际贸易陆海新通道等国际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开展外贸商品联合运输。支持新乡内陆港及新乡经开区公用型保税仓发展铁海联运业务,打造便捷高效、优惠可靠的物流通道。推进中欧班列“五统一”常态化运行,拓展完善中欧班列(中豫号)通道网络,加大货源组织、返程开行,加强与东盟、中亚等地区班列合作,提升通道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推进新乡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申报工作,进一步完善跨境物流基础设施。鼓励我市企业通过建立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货品终端储运、维修、退还等服务。鼓励中国邮政等物流企业以立足服务本地出口企业为核心,整合国际物流资源,鼓励采用全链条出口物流运输方式,提供系列服务,为外贸产业集群提供快速、便捷的物流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新乡海关、邮政管理局,经开区管委会)
8.加强内外贸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人才培育力度,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支持驻新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和课程设置,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学院、河南工学院、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等驻新高校着力培养跨境电商、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等领域人才。鼓励新乡市跨境电商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等加大对跨境电商实用人才的培训。进一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为企业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商务局)
(四)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协同发展
9.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基础。培育壮大“8+17”产业链群。依托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平台,与国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合作,持续吸纳国外优势科技资源。引导企业提升品牌建设能力,加强商标品牌的保护和推广,鼓励冰醇茶饮、驼人集团、卫华集团、新飞智家等企业向研发设计、自有品牌等多元经营转型,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支持红旗区云天跨境电商产业园打造跨境电商产业“一中心、四平台、两基地”,为企业提供集跨境贸易、通关、金融、物流于一体的纵深化产业服务,实现一站式电商人才与企业、学校与产业的双向互动,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乡村,建设改造一批县乡综合商贸中心,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五)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保障措施
10.加强财政金融保障。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落实外经贸、商贸流通业财税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外经贸发展、服务业发展、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探索通过共保、再保等形式提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能力。鼓励内外贸企业在新乡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注册,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在市场化、法治化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提供外汇结算、汇率避险等业务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金融办、新乡市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新乡市分行、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并开展行业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扎实有力推进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梳理本地、本行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情况。
(三)及时总结经验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挖掘典型案例,多种形式宣传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成效。认真总结主要做法和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相关工作报告及时报送市商务局。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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