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8%:5月份,建筑业多项指数环比回升,行业景气边际改善。其中,商务活动指数为48.8%,比上月上升0.8个百分点;建筑业新订单指数为43.5%,比上月上升1.9个百分点;建筑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3.7%,比上月下降1.2个百分点;建筑业销售价格指数为48.6%,比上月下降0.4个百分点;建筑业从业人员指数为41.4%,比上月上升1.8个百分点;建筑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1.5%,比上月上升1.0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

-6.8%:1-4月,广东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8%,第二产业工业投资整体回落,不过第三产业内信息传输软件、科研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大涨179.6%、32.0%;分区域看,珠三角、粤东、粤西投资同比分别下降6.5%、22.7%、0.8%,仅粤北投资小幅增长0.1%,投资结构与区域分化特征显著。(广东统计信息网)
-7.6%:1-4月,全省房屋施工面积58029.8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6%,其中新开工面积下降2.2%;全省竣工面积1063.76万平方米,下降21.9%。(广东统计信息网)
2477.43亿元:1-4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2477.43亿元,同比下降17.9%;其中商品住宅投资1967.65亿元,降幅12.5%;分区域看珠三角投资2186.42亿元(-16.9%)、粤东粤西粤北291.02亿元(-24.6%)。(广东统计信息网)
49.7亿美元:1-4月,全省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67.9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49.7亿美元。劳务和工程项下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7217人,期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共计98429人。

0.42%:4月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数为99.19,环比上涨0.4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数95.93,环比上涨 0.65%;城市轨道交通未发布工程造价指数。(广东造价信息网)
《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近日,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规划》明确发展智能建造、培育建筑产业链,盘活存量闲置资源、完善住房保障;推进“好房子”、老旧小区、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推广绿色与装配式建筑。统筹市政管网升级,落实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保护活化历史建筑,依托CIM平台赋能智慧城建,从投融资、用地、法规、人才完善配套政策,吸引市场主体参与。规划设定2030年城市更新建设转型初见成效,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人民城市。(详见【专题】)(中国政府网)
《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立足绿色发展,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的生态补偿格局,力争2030年健全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实施方案》重点建立长江、黄河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国家公园、林草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保护修文旅、光伏治沙等绿复;依托差异化补偿完善生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生态色产业,依托环境权益交易、绿色金融、生态管护岗、以工代赈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助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国家发改委网)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 (试行)》: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明确省、地市、电力用户三级非化石能源电力核算规则,采用物理、交易、分摊三种认定方式,衔接绿电、绿证交易与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筑业方面,建筑自建新能源自发用电、绿电直连、园区源网荷储用电可走物理认定;项目采购绿电、绿证按交易认定核算,助力绿色建筑碳排放核算与超低能耗项目落地。(国家发改委网)
三部门联合修订出台《特种作业目录》:近日,应急管理部、住建部、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修订印发《特种作业目录》,新规6月1日起实施,目录分应急管理、建筑施工两大类共21个作业类别81个操作项目;新政优化作业范围、推进多工种证书互通互认,豁免部分工种重复取证,切实减负便民利企,相关部门将督导各地落地执行。(住建部网)
国务院同意批复大湾区内地九市临时调整行政法规:5月27日,国务院同意批复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临时调整部分行政法规。对海关监管、船舶登记相关规定作出临时变通:符合条件的港澳游艇从指定口岸出入境,可免缴海关担保金、申领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并准许在上述九市管辖水域航行。政策落地后将带动湾区游艇码头、滨水配套基建投资建设,利好滨海文旅、临港码头配套类工程项目;省内相关部门将细化口岸布局规划与配套监管细则,统筹推进配套工程落地实施。(中国政府网)
住建部发布2026年度第五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公告:近日,住建部发布2026年度第五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公告,公示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相关资质获批企业名单。省内3家企业顺利取得重要资质,其中广东华发建业建设集团、广东全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获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并获批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住建部网)
中国建筑业协会在广州举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培训班:5月19-20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培训班邀请业内专家围绕“十五五”行业发展、智能建造、高品质住房、城市更新、既有建筑绿色智能改造等六大专题授课,解读政策标准与落地实操,本次活动搭建行业交流平台,助力建筑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赋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在东莞召开智能建造标准宣贯观摩会:5月21日,本次会议邀请专家围绕智能建造、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开展研讨,明确依托建筑工业化、机器换人实现降本增效,完善行业标准与数字供应链,依托导则打造品质住房、落地光伏低碳技术;参会代表实地观摩跨江通道、产业园、保障性住房等智能建造标杆项目,搭建全国建筑业技术交流平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江小群会长带队赴深圳调研座谈:5月29日上午,住建部原总工程师、中国建筑业协会新任会长江小群一行莅临深圳,与省建筑业协会、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深圳建筑业协会及多家会员企业座谈交流。本次座谈是中国建筑业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本月履新以来首次赴省市走访交流,旨在了解省市建筑业发展现状,倾听企业诉求,搭建国家、省、市三级协会联动平台,凝聚行业共识,共同应对行业挑战。(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官网)
内蒙古印发《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民营建筑业扶持专项政策,围绕破解民营建企接单难、融资难、创新弱、人才缺等发展难题,从破除招投标不合理限制、国有投资项目预留份额扶持中小建企、助推建筑“三化”科创发展、拓宽多元金融授信渠道、落实工程款拨付标准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产业工人技能培育、深化国企民企混改合作、整治建筑市场违法乱象八个维度出台配套举措,明确各部门与属地分工履职,持续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助力当地民营建筑行业稳健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安徽印发《省住建领域“人工智能+”行动方案》:5月19日,安徽省住建厅印发住建领域“人工智能+”行动方案,明确到2027年行业智能应用普及率超70%,将落地一批AI应用场景、智能建造试点及产业基地,围绕居住服务、城市更新、智能建造、政务治理四大领域全面赋能住建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安徽省住建厅网)
厦门出台《经济特区建筑条例》:近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条例》统筹全市各类建筑活动监管、厘清各部门监管权责;从严规范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控,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从法规层面防范工程款拖欠;压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小型工程、农村自建房、地下管线、消防审验监管细则;设置专项扶持条款助推智能建造落地,同步建立工程代建、行业信用评价、两岸建筑资质互认与产业协作配套机制,明确各类违规行为对应的处罚标准。条例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人大官网)
苏州升级建筑机器人应用政策:5月17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机器人施工应用的通知》,明确政府投资类新建房建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市政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工程须应用建筑机器人,硬性规定智能建造装备应用产值占对应分项工程造价30%以上且覆盖不少于3个施工分项;从招投标、计价标准、数字化监管、信用激励多方面保障落地,借力项目实践机器换人,助推建筑业智能化升级。(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广东出台留用地新规 优化集体土地管理赋能项目高效开发: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促进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意见》,文件聚焦历史留用地兑现难、土地开发低效等问题优化管理制度,新规施行后, 新增征地留用地原则采用非实地安置;实地留用地优化审批兑现流程,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合作开发与土地流转,鼓励零散地块整合连片开发;非实地安置明确货币补偿、置换经营性物业、作价入股三种路径并划定安置底价标准。新政同步完善不动产登记、集体资产监管、项目开工履约管控,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利好产业园、商业配套、乡村基建等建筑项目落地,文件印发六个月后实施、有效期五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广东印发《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明确扶持建筑业对外工程承包,引导省内建筑企业开拓东盟、中东、非洲等海外市场,带动建筑设计、造价咨询、施工劳务、工程装备全产业链出海,同步试点粤港澳工程建设规则对接,助力本土建企国际化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广东发布《加快构建重点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行动方案(2026-2030 年)》: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构建重点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行动方案(2026-2030年)》,提出重点培育具备投融建营一体化的综合型建筑企业与细分领域专业建企,扶持中小建筑劳务企业向总承包、专业承包转型,联动龙头企业带动全产业链升级,同步稳妥扶持本土房企良性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广东印发《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升级《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方案》按研究型、综合应用型、特色应用型高校分类施策、差异化建设,聚焦理工农医等紧缺学科扩容提质,将土建、智能建造等产业刚需学科纳入重点培育范畴,计划到2030年提升理工农医招生占比至55%以上、落地一批现代产业学院,依托高校学科建设为大湾区建筑业数字化、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领域持续输送专业人才,配套财政扶持与动态绩效考评机制,以科教赋能全省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广东批复6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前美村、澄海区莲下镇程洋冈村、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茶山村、兴宁市石马镇刁田村、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凤岗镇黄洞村共6处历史文化名村实施规划周期为2021-2035年的保护规划。文件要求各地兼顾村落保护与开发,守住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规范区域内建设行为;盘活历史遗存、补齐配套设施,兼顾社会、经济、生态三方效益。同时做好规划落地与宣传工作,发动全社会共同守护古村落。(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广东印发《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近日,省住建厅印发《2026年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主题,于6月在全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开展系列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深化安全宣传教育,依托隐患随手拍、专家帮扶、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工地观摩、应急演练、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筑牢建筑施工安全防线。(广东省住建厅网)
广东正式施行《关于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近日,省住建厅明确原试行的《关于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由试行转为正式施行,文件有效期顺延至2031年8月7日。文件分别从鉴定机构资质条件、强制鉴定适用情形、鉴定执行标准、现场鉴定作业程序、鉴定报告编制规范五个维度细化管理要求,明确机构需具备相应检测能力,能力不足须委托第三方机构,划定需鉴定的自建房范围,统一鉴定标准、现场人员配置及报告出具规范。(广东省住建厅网)
广东省商务厅印发《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近日,省商务厅印发《行动方案》,提出至2028 年全省展览总面积超2900万平方米、年办展800场以上。方案一方面做强广交会、高交会、建博会等龙头展会,围绕建材、陶瓷、智能家居等优势产业培育区域特色专业展;另一方面以广深为核心打造国际会展高地,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依托本土制造业发展产业型会展。政策同步鼓励会展搭建采用模块化、绿色建材,推进展馆智能化改造,落地智慧会展、绿色会展新模式,并依托粤港澳联动办展、组团出境参展,配套通关、交通、人才扶持等保障举措,以会展经济带动建材、建筑装饰、场馆基建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广东省商务厅网)
粤港合作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 提升大湾区建筑产业竞争力:6月2日,香港发展局与广东省住建厅签署《粤港工程建设标准化协同合作协议书》,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出席签约。根据协议,粤港设立工作组与技术委员会,两地科研院所分设秘书处,联合编制大湾区工程建设标准。本次签约助力两地建筑标准互通互认、技术协同,依托香港国际化优势深化装配式建造合作,提升湾区建筑业竞争力,服务区域开放发展。(新华网)
省建协承办2026年第一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5月27日至28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省建筑业协会承办的2026年第一期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暨建设工程领域多元解纷普法宣讲员专题培训班在广州顺利举办。培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在建设工程领域的运用,提升普法宣讲员队伍专业素养,促进房屋建筑建设工程领域民事纠纷的有效化解。(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官网)
广州印发行政强制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近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行政强制裁量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规范城管查封扣押、强制拆除等执法裁量。文件明确,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的在建违建,查封施工现场需报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建、已建成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须严格履行报批、催告、公告等法定程序,拆除全过程落实预案编制、财物清点、全程音像记录等要求。新规推行审慎强制、柔性执法,对首违、主动配合整改且无安全隐患等情形可不予采取强制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项目合规建设。(广州市人民政府网)
广州黄埔出台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代管托管管理办法:5月29日,市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代管托管实施办法。办法明确,对辖区产权不明、长期空置失管失修的危房类历史建筑实行政府代管,对历史文化保护范围内建筑可协商开展市场化托管;规范建筑修缮加固、日常管护标准,由财政保障代管修缮费用,建立托管项目库,活化收益优先用于建筑维保,并支持依规申领修缮补助,进一步规范辖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工作。(广州市人民政府网)
广州航天小镇开工50亿元打造商业航天全产业链:近日,广州航天小镇一期项目于黄埔区夏港街道西基岛开工,项目总投资 50 亿元,由广州建筑集团投资建设;一期聚焦运载器、航天器等产业落地,计划 2027 年投产,项目落地将盘活原有传统制造产业园,完善商业航天全产业链,助力航天强国战略落地。(广州市人民政府网)
广州明确绿色建筑实施要求强化过程品质保障:5月28日,广州市住建局发文明确绿色建筑落地细则,围绕项目建设全周期细化管控要求,从前期设计、现场施工到竣工验收落实品质监管,压实参建各方责任,稳步提升区域绿色建筑建设质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广州出台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管控试行文件:5月28日,广州市住建局印发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管控试行通知,围绕预制构件生产加工、运输进场、现场吊装装配、节点施工、竣工验收全链条细化监管要求,压实建设、施工、监理、构件生产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文件强化进场构件抽样复检、现场装配工序旁站管控等硬性举措,补齐装配式工程各环节监管短板,完善闭环管控机制,从源头防范质量隐患,进一步规范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安置房封顶、摇珠分房!广州这两个片区城中村改造迎新进展:5月30日,广州市白云区罗冲围松溪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栋安置房主体结构顺利封顶。这是广州城中村改造四大重点片区中首栋完成封顶的安置房住宅,标志着松溪项目首开区安置工程正式转入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施工阶段,预计2026年底首开区安置房实现全面封顶。(广东建设报微信公众号)
2026工程数智大会深圳召开,赋能会员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5月29-31日,2026工程数智大会在深圳召开,会议以“拥抱未来 共绘建筑产业AI×BIM2.0新蓝图”为主题。大会邀请业内专家解读行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发布相关专著及BIM2.0白皮书,同步开设多场专题平行论坛;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参会交流,助推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官网)
佛山发布《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2030年全市新建建筑装配式占比不低于50%、政府国企投资项目达70%,大力发展模块化建筑与装配化装修,推行EPC、EMPC及BIM一体化建造模式;政策配套多重扶持,装配式项目最高3%建筑面积不计容、模块化项目最高 6% 建筑面积不计容,同时在用地保障、税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出台利好举措,多部门分工协同从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施工管控到竣工验收全流程闭环监管装配式项目落地。(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建工控股:近日,2026年全国建筑产业职工创新交流大会召开。活动由中国职工技术协会主办,共计114项创新成果及多项专利、QC成果获表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有16项职工创新成果斩获重磅奖项(获奖名单附后)。该奖项是国家批复设立的科技奖项,为全国职工技术成果最高奖。(企业官微)

广东水电二局:近日,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发布2026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结果。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获评优良等级,该等级为省内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最高等级。(企业官微)
5月25日,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主体工程土建Ⅰ标右岸8孔泄洪冲沙闸成功通过过流验收,标志着该标段圆满完成二期二枯又一重要建设任务,为后续安全度汛和主体施工奠定了坚实基础。(企业官微)
中建四局:5月21日,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主办,中建四局、中建四局土木公司协办的2026年数智建造标准宣贯暨项目观摩会,在东莞举办。活动聚焦智能建造标准宣贯与经验推广,组织观摩中建四局东莞华润置地中心、云端建造工厂等标杆项目,旨在以标准引领数智转型,赋能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官微)

保利长大:6月2日,保利长大承建的京珠高速广珠段改扩建TJ3标重点工程海隆大桥小榄水道桥完成双塔封顶,项目由此进入主梁施工阶段。该改扩建工程全长约50.4公里,系广东首条“六改十”高速改扩建项目,通车后珠江西岸路段通行能力有望提升四成以上,助力完善穗中珠一小时通勤路网。(企业官微)
广州建筑:5月31日,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首开区1号楼主体结构顺利封顶。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越秀区西北部,是广州火车站片区综合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片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为广州火车站片区更新改造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企业官微)

广州市政:5月20日,广州市政集团下属市政设计院于市政中环大厦举办新址揭牌暨《城市更新系列丛书》首发活动。活动中,相关负责人分别围绕设计院转型发展、丛书编纂概况及实用价值开展专题分享。该套丛书由该院编撰,共计6册,聚焦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两大板块,立足广东地域实际,从政策、报批、可研、绿色改造等多维度搭建技术参考体系,可为省内城市更新项目落地提供全链条专业技术支撑。(企业官微)
深圳市政:5月29日,深圳地铁19号线沙湖停车场综合工区运用库B区首块梁板顺利完成浇筑,混凝土方量720m³,主要承担列车停放、检修、保养等功能。建成后,将为19号线列车日常运用、检修维护和运营调度提供保障。建成后,将为19号线列车日常运用、检修维护和运营调度提供保障。(企业官微)

中建二局二公司:近日,深圳市2026年第二批重点项目暨新一批“工业上楼”项目现场推进会在中建二局二公司的红花岭项目举行。红花岭基地作为标杆项目备受关注16层高的厂房,容积率高达6.71大型货车通过螺旋盘道直达多个楼层卸货速腾聚创、越疆科技、众擎机器人等多家明星企业实现入驻“楼上研发、楼下制造”的高效模式正在红花岭基地上演。(企业官微)
博大建设:近日,博大建设集团成功中标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涝溪水源大坝至环城西路管网工程,合同额超6000万元,项目落地后将完善当地供水体系,保障沿线约15万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企业官微)
中建三局:近日,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指导下,由协会幕墙门窗分会主办、中建三局三公司承办的工程观摩会于武汉举办。会议围绕异形曲面幕墙技术与精细化管控展开交流,展示BIM全周期正向设计、数字化装配式施工等前沿技术成果;全国住建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施工企业共计240余名专家代表参会,并实地观摩中建三局临江726地块在建项目。(企业官微)
中建五局:近日,中建五局承建的全省首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主体结构全面封顶,项目正冲刺年底建成交付节点。该项目坐落于韶关市曲江区,属省内重点民生保障工程,建成后将建成省级航空应急救援、空地一体联合救援及全灾种综合实训三大中心,有效提升粤北应急处置水平,助力全省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护航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企业官微)

中建八局:近日,中建八局南方公司科创管理中心自主研发的混凝土振捣整平一体化机器人在多个重点工程项目投入应用。该设备集成高精度激光找平、自动振捣整平功能,依托智能化技术破解传统施工难题,成为企业智能建造领域标志性科研成果。(企业官微)

《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
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坚实基础。
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到2035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二、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
(一)增强城市发展动力
推动城市特色化发展。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因地制宜实施城市更新,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推进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宜居县城建设,开展县城体检,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加强边境小城镇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精心培育创新生态。推动老旧街区厂区、低效产业园区、低效楼宇等转型升级,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城市产业创新活力。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推动消费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低空经济、赛事经济、体验经济等。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二)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
全面摸清城市存量资产资源底数,推动已供未开发土地和在建项目分类处置,盘活闲置低效的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商品住房、公房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强化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更好满足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群体基本住房需求,逐步解决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参与城市更新。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扩大使用范围,着力满足缴存人不同阶段的多样化住房需求,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和规范存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管理。
(三)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承担重大外事外交活动,吸引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落户。建设一批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区域性开放节点城市。发挥世界城市日、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上海奖)等作用,加强在联合国人居署等多边合作框架下的城市更新国际交流合作。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支持建筑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国际合作,提升中国建造品牌国际影响力。
三、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
(一)推进“好房子”建设
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兼顾增量建设与存量更新,全链条提升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建设改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鼓励居民开展既有住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推广装配式装修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应用性能优异的新型建材。在新建、改造住宅项目中开展数字家庭建设,丰富数字家庭应用场景。
(二)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重点对建成20年及以上的城镇住宅小区开展专项体检,聚焦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服务功能和环境品质实施针对性改造。支持具备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结合改造同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维护水平。
(三)加快建设完整社区
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逐步补齐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短板。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加强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优化提升公共活动场地、公共绿地和慢行系统,因地制宜增设健身休闲运动场所,推进社区服务智能化。
(四)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
改造提升老旧商业街区、生活街区,完善功能布局,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优化交通组织,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丰富文商旅体展等融合业态,创新沉浸式体验等多元消费场景。实施老旧交通枢纽与周边街区一体化更新改造。推动老旧厂区功能转换,完善厂区及周边配套设施,优化景观环境,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植入新业态新功能。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老旧厂区改造提升。
(五)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
充分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优先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建设改造托育服务设施,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完善全民阅读设施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改造“小而美”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乒乓球等群众喜爱的运动项目进社区、进公园,举办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整治提升背街小巷环境,开展小微公共空间改造,加快公共场所适老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建设儿童友好空间。
(六)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优化城市快速路立交和出入口设置,改造瓶颈路段和节点,完善次支路网,实施道路微循环改造工程。严格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推动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一体化改造。优化城市货运网络规划设计,健全分级配送设施体系。实施老城区停车补短板行动,鼓励建设集约化停车设施,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改造,按规定配建充电设施。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区域停车综合治理行动。
四、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一)修复城市生态系统
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修复受损山体、采煤沉陷区和特大矿坑。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序推进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持续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设排污口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保护修复城市湿地,因地制宜推进渠化河道改造,建设幸福河湖、美丽河湖。统筹推进城市噪声等污染治理。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二)加快城市建设绿色转型
推动高耗能公共建筑改造升级,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绿色设计,持续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和机械,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和噪声。
(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推进城市节水,建设海绵城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加快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建设运维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体系,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推动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存量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优化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建设公交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改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构建城市绿色慢行交通系统。
五、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一)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
对城市C、D级危险住房和非成套住房建档立卡并动态更新。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精准消除安全隐患。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优先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实施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稳步推进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和地震易发区房屋抗震加固。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
(二)稳步推进城中村更新改造
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优先实施改造。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做到征收补偿到位、项目资金平衡。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确保合理工期和建设质量。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实施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开展城市地下管网体检,加快实施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热力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优化燃气设施布局,加强上游供给。推进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提高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健全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深入实施城镇供热“温暖工程”,推动老旧供热管网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统筹国防动员和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强化对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桥梁、隧道、热力、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风险的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及早发现和管控风险隐患。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运行质效,健全监测体系,完善风险隐患高效协同处置机制。
(四)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能力
支持盘活闲置低效资源,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应急服务体系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改造应急避难场所,推动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及多种应急资源共建共用,完善应急避难功能,构建多层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街道、社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强化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管理,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检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D、E级桥梁隧道进行更新改造。提升工程防火保障能力,加强工程防火和消防审验技术力量,建设国家工程防火实验室和防火能力仿真模拟自主平台。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
六、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
(一)推进资源调查
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的保护前置机制。加强与全国文物普查衔接,开展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形成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潜在对象名单,开展预保护。按规定认定公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推进省级和市县级保护对象认定公布,规范设立标志牌,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
(二)加强整体保护
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文物及周边风貌。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提升工程。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修缮。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坚决防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
(三)推动活化利用
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在严格保护其核心价值与风貌的前提下,引入新业态新功能,以文化赋能产业发展,丰富城市文化体验、旅游休闲功能,同时避免过度商业化、同质化。
(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风貌管控,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特色风貌。开展城市设计并作为城市风貌管理的重要依据,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提升空间品质。
加强建筑设计管理。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推动建筑设计传承创新,更好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强化优秀建筑设计作品正向引导作用,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提高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水平。提升住宅建筑设计品质。
七、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
(一)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发挥好“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加强对城市治理工作的指挥调度、组织协调、监督评价,依托数智化手段提升城市运行和治理效能。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完善居民、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制度机制,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拓宽新就业群体参与渠道。
(二)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下沉
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跨部门工作统筹和协同联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运用“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健康、助残等领域延伸。推动住宅小区建设骑手友好社区。加强互嵌式社区建设。
(三)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打造集约统一、数据融合、高效协同的城市数字底座。完善CIM基础数据库和标准体系,丰富拓展“CIM+”在城市更新中的应用场景。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赋码,建设国家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基础信息库。推动区块链赋能住房交易、产权登记等。健全国家、省、城市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八、建立城市更新政策体系
(一)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
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建立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体系,健全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推动项目常态化储备和动态调整。建立与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完善城市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创建。实施城市更新统计调查制度。按照简明精准、务实管用原则,研究建立科学的城市发展评价体系。
(二)构建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允许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支持用作项目资本金。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在确保完成国家任务的前提下,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落实城市更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优化金融支持措施。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业务范围内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金融服务,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采用综合开发、银团贷款、项目投资等市场化模式给予支持。探索金融支持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有效举措。
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政府、市场、居民资金合理共担机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
(三)更大力度支持盘活存量土地
规范空间复合利用。增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适应性,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的正面清单并明确规划管控要求,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推行多部门并联审批和联合监管,推动土地用途和建筑功能依法合理转换。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过渡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
鼓励多主体合作改造。合理降低土地整合、置换、联合开发中的税费负担。规范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土地供应方式,支持带方案出让。依法稳妥推进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完善地价计收规则。
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健全与混合利用、功能兼容、立体开发相适应的不动产登记规则。按照土地使用权地上地下空间分层供应情况,依法依规办理登记。灵活采用预告登记、按户首次登记等登记类型提供服务。因历史文化、特色风貌保护等原因需要保留建筑物、构筑物的,支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简化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
(四)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房屋安全体检制度,对超过一定年限的房屋建筑定期开展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建立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统筹现有房屋安全管理相关资金,支持拓展资金来源,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房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以市场化方式提高房屋安全保障能力。
(五)构建多主体协同参与机制
政府统筹协调各类存量资源,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城市更新。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建立居民、产权人、企业等多方主体参与机制。建立城市更新专家库和智库,引导专业技术力量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培育城市更新专业化运营机构。完善城市更新社会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处置机制。
(六)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研究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等法律。研究制定城市更新、城镇住房保障、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法规,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支持有立法权的地方出台城市更新相关地方性法规。研究健全城市更新标准体系,完善城市设计、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等标准。鼓励制修订符合地方需要的技术标准。
(七)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开展可持续城市更新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加强城市更新科研力量。建设城市更新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开设城市更新相关学科专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联合培养城市更新工程硕博士、卓越工程师。开展城市更新领域特色学院建设,实施城市更新领域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实施建设英才培养计划。将城市更新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城市更新工作培训,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九、组织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明确本地区城市更新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确保顺利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新时代党领导城市更新的创新政策和工作成效,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来源:中国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