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核心目标

以“分类解禁、精准管控、疏堵结合”为原则,在保障道路安全与交通秩序的前提下,满足制造业工人、快递外卖从业者等群体的刚性出行需求,破解“一刀切”禁令带来的违规乱象与执法难题,构建适配珠海城市发展的多层次交通体系。

二、试点范围与周期

• 试点区域:香洲区(新香洲、老香洲除外的城郊及产业园区)、金湾区全域、斗门区全域

• 试点周期:1年(含3个月政策适应期+9个月正式执行期),期满评估成效后优化推广

三、核心管控措施

(一)车辆分类与准入标准

1. 电动自行车(非机动类)

• 合规要求:严格遵循《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需具备3C认证,限速≤25km/h、电机功率≤400W、蓄电池电压≤48V,铅酸电池车型整车质量≤63kg、锂电池车型≤55kg,强化防篡改设计与北斗定位功能(经营性车辆强制安装)。

• 准入流程:车主凭身份证、购车发票、3C认证证书到交警部门指定网点登记,免费申领统一号牌(分“家用”“经营性”两类标识),无需驾照但需签署安全骑行承诺书。

• 过渡期政策:2025年11月30日前购买的旧国标车辆,给予6个月备案期,备案后可继续行驶至2027年底,鼓励通过“以旧换新”置换合规车辆。

2. 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机动类)

• 合规要求:摩托车需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电动摩托车需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限速≤50km/h、电机功率400W-4000W),均需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号牌及相应保险。

• 准入条件:仅限珠海户籍居民或持有1年以上居住证的从业人员申请,每人限登记1辆;金湾、斗门优先放开产业园区从业人员登记,香洲试点区域仅限本地户籍居民申请。

• 驾照要求:驾驶摩托车需持D/E照,驾驶电动摩托车需持F照,由交警部门联合驾校开设专项培训课程,简化考试流程。

(二)路权分级管理规则

1. 禁行区域(全时段禁止摩电通行)

• 香洲区:105国道、梅华路、人民路、明珠路等核心主干道及商圈密集路段(参照国庆拥堵路段清单)。

• 金湾区:珠海大道主道、机场高速等通往航展的核心通道。

• 斗门区:湖心路、珠峰大道等主要拥堵路段主道。

2. 限行区域(高峰时段禁止通行)

• 限行时段:7:00-9:00、17:30-19:30(早晚高峰)

• 涉及路段:金湾机场东路、斗门中兴路等通勤密集路段,非高峰时段允许在辅道通行。

3. 开放区域(全时段允许合规通行)

• 产业园区及周边道路:金湾新能源产业园、斗门智能制造园区等,配套建设摩电专用道。

• 城郊通勤路段:香洲城郊连接金湾、斗门的支线道路,优先完成“机非分离”改造。

• 社区配套道路:居民小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道路,保障短途出行需求。

(三)全链条监管机制

1. 源头管控(销售端)

• 严禁销售拼装、改装、超标摩电产品,对违规经营者处3000元-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建立销售台账备案制度,商家需同步上传购车人信息至交警部门,实现“一车一档”溯源管理。

2. 路面执法(通行端)

• 重点查处超速、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电动自行车违规首次警告、二次罚款50元、三次扣车整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违规按机动车管理规定处罚(扣分+罚款)。

• 在禁行/限行边界设置电子警察与物理隔离设施,依托北斗定位系统实现违规精准抓拍。

3. 后端保障(使用端)

• 强制保险: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需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经营性电动自行车需统一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 报废管理:电动自行车建议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摩托车按国家机动车报废标准执行,禁止超期上路。

四、配套设施建设

1. 专用道优化:在金湾珠海大道辅道、斗门白蕉大道等路段扩建摩电专用道,新增物理隔离设施,2026年底前完成20公里专用道改造。

2. 充电与停车:在产业园区、居民小区、快递站点周边增设集中充电设施(含防火防爆装置),规划500个摩电专用停车位,避免乱停乱放。

3. 公交接驳:优化试点区域公交班次,新增产业园区至地铁站的接驳专线,缩短摩电与公共交通的换乘距离。

五、试点评估与调整

• 每季度开展一次成效评估,重点监测摩电违法量、事故率、通行效率及市民满意度。

• 若试点区域事故率较往年下降30%以上、合规率达85%,则扩大香洲区开放范围;若违规乱象反弹,可暂停试点并优化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