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考核制度》相关规定,现对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第三十八批)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机构代受理。单位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并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慧路12号B栋208
联系电话:020-85519007/1392239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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