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邓诺坤律师
作为长期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企业的法律从业者,笔者有幸参与了在上海举办的2025MWC(世界移动通信大会)。笔者在大湾区的东莞执业,这个曾经被誉为世界工厂的地方,如今正转型为智能制造的先锋。随着制造业向高端精密技术领域迈进,物联网的兴起,以及企业国际化战略的推进,通信技术对制造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通信技术作为底层基础设施的迭代升级,正以全产业链视角重塑制造业生态。此次参与2025MWC的所见所闻,不仅是一次技术前沿的巡礼,更是一场关于产业链协同创新的深度思考。

2025MWC(世界移动通信大会)现场
PART.1

数据出海合规的重要方案--出海数据本地化
在游历MWC中,笔者与一位三大电信运营商之一的工作人员交流时了解到,目前其集团所设国际公司,已经通过全球布局数据处理中心应对数据跨境传输难题。这一实践不仅展现了通信技术在数据合规领域的前沿应用,更为东莞制造业企业出海场景下的法律风险防控提供了重要启示。
数据本地化(Data Localization)是企业出海经营中,为防止数据跨境传输行为触发投资所在地的处罚法律法规的解决方案,其将特定类型的数据在生成国或业务运营国的地理边界内存储、处理和管理。数据本地化常见分为数据本地备份模式、可访问的本地存储模式与绝对本地存储模式,亦或是对数据进行区分而进行“混合分级管理”。
联通国际的全球数据中心布局,本质上构建了“数据主权合规基础设施”。其通过在海外设立数据处理中心,实现数据采集后直接在属地完成清洗、标注、分析等处理流程,从物理层面规避了数据跨境传输的合法性争议。
PART.2

企业数据合规能力建设--数据加密技术的发展
另一方面,数据的加密处理,也是企业数据安全建设的重要环节。相比于出海企业,国内企业对于数据安全需要投放更多精力在数据防御能力提升、数据向境外流动的合规工作等。数据合规领域中,笔者也关注这数据匿名化处理的发展,本次在MWC2025上了解到某电信公司的量子安全服务平台,其产品及服务在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以及政务工作场景中构建了良好的数据安全机制。
我国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密码法》的颁布和实施使密码技术在法律层面上与数据产生了深度关联,且密码技术在数据安全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其中数据分类分级制度给密码技术提供了落地抓手。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与日常生活中简单由数字、字母和特殊符号组成的、用于认证身份的“密码”不同,《密码法》的“密码”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信息加密保护和安全认证。在数据加密技术产品的发展中,笔者见证了《密码法》对于电子认证业和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
PART.3

外资电信在华投资现状与政策壁垒
在中国TMT行业,也不乏外资竞争者。笔者在参观某外资电信的展台时,也跟其员工进行了交流。该企业早在20世纪初便进入中国市场。但由于政策方面的因素,在中国市场的业务一直没有明显的进展。由于没有成立合资公司,该企业一直在中国没有自己的基础网络,仅仅靠从网通和电信购买业务,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些更适合于用户需求的服务,然后以自己的品牌向用户提供通信服务。而在最近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加速的背景下,该企业才有机会谋求与国内大厂商讨游戏产品等项目的合作。

图2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商投资电信公司仅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且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此外,对于外商投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限制还包括经营范围的限制,对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均为外商投资禁止项。可以看到,直至2024年,对于外商投资通信行业,我国是慎之又慎。
此为MWC2025上海之行第一天的记录。笔者见证了通信技术的百花齐放,也了解到深度数据技术如何赋能产业升级——从数据合规的本地化实践到量子加密的技术突破。此外,外资准入限制的放宽到产业链协同创新的加速正为制造行业打造新格局。未来,数据互联互通将成为每个行业的重要驱动。

图3 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清单
但是为了进一步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在今年4月21日发布的《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了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仅限于应用商店,不含禁止外商投资领域)等业务的外商投资股比限制,并向外资开放了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进一步提升外资准入便利化水平。据此,可以预见未来国内通信行业,将会涌出更多外资后起之秀。
律师
简介

邓诺坤律师
广东知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知恒东莞涉外法律中心成员
社会职务:
第五批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
东莞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会员
知恒总部公司法律事务中心股东权益事务部秘书
业务领域:
数据合规事务、跨境商事争议解决事务(仲裁与调解)、公司股权事务
经典案例或专项服务:
1.东莞H公司与韩资企业在KCAB仲裁一案;
2.广东电子产品企业与泰国日资公司在泰国起诉一案;
3.中资化工企业与越南企业买卖合同在越南起诉一案;
研究成果(节选):
1.发表文章:《知恒原创 | 自贸区(港)建设中的数据跨境流动的发展研究》
2.发表文章:《知恒普法 | 从《黑神话:悟空》的成功谈数据合规》
3.发表文章:《新<公司法>法条研读系列:第192条“影子董高”制度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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