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东盟研究院

合编:海南省南海文明研究基地 

       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











 研究论文 

中国(福建)与印尼“两国双园”

合作进程、问题与对策

福建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内容摘要:印度尼西亚是东南亚的战略支点国家,福建省与印度尼西亚的经济贸易合作在东盟国家中具有比较特殊的意义:一是福建与印尼的经贸合作以资源进口为主,且存在大量逆差。这与福建与其他东盟国家建存在大量贸易顺差形成强烈对比。二是福建与印尼双向投资合作起步于20世纪80-90年代,但福建对印尼投资后来居上,福建对印尼的投资是印尼对福建投资的5.5倍,且印尼是福建在东盟国家中境外产业合作园最多的国家,与印尼在福建最早的华侨投资福清元洪投资区形成两国双园的合作模式。在两国政府推动下,两国双园的政策框架及国际产品加工产供链初步形成。未来应构建双园合作机制,按顶层设计的五大产业链推进双向投资,将园区建设成为双边产业融合发展与拓展市场的重要平台。

关键词:中国-印尼、两国双园、合作平台、福建与印尼经贸合作




印尼是东盟最大经济体,稳定进入印尼市场,可以辐射东盟6.8亿人口的区域大市场。美国对印尼进口征收的关税为19%,与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相近,略低于越南的20%,可以作为我省企业规避美国高关税壁垒和国际化布局的重要环节。中国-印尼“两国双园”立足两国自身资源禀赋,对促进两国双边相互投资,构建紧密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体系,有利于加快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同时促进两国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对深化两国战略合作意义重大。


一、福建与印尼双边经济贸易合作概况


(一)福建与印尼贸易合作现状

1.福建与印尼贸易规模迅速扩张

RCEP的签署和生效,为我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福建与印尼贸易快速发展。2020-2024年,福建省与印尼双边贸易额平均增长率为16.75%,出口年均增长率为11.68%,进口年均增长率为18.72%。双边贸易额从2020年589.5亿元增长到2024年1278.6亿元,增幅近2.2倍。其中,出口从2020年179.7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312.2亿元,增幅1.7倍;进口从2020年409.8亿元增长到2024年966.4亿元,增幅近2.4倍。福建对印尼的贸易逆差从230.1亿美元增加到654.2亿美元,与福建长期保持对东盟贸易顺差形成强烈对比。

年份

出口

进口

进出口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020

179.7

2.12

409.8

7.29

589.5

4.18

2021

205.2

1.91

713.0

9.37

918.2

5.01

2022

267.4

2.21

950.4

12.38

1217.8

6.16

2023

288.6

2.45

1024.7

12.85

1313.2

6.65

2024

312.2

2.52

966.4

12.86

1278.6

6.43

1 2020-2024年福建与印尼进出口贸易规模金额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根据福建省商务厅提供的数据整理

2.福建与印尼贸易结构高度集中

福建与印尼贸易以进口为主。2020、2024年福建从印尼进口额占福建从东盟进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5.67%和65.83%,对印尼出口占福建对东盟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34%和6.98%.2024年,双边贸易额占福建省对外贸易总额的6.43%,进口比重12.86%,出口比重2.52%。福建从印尼主要进口能源、金属矿产与农渔产品等资源型产品,三项占比分别为50.86%,36.31%和7.5%;福建对印尼出口以机电产品和劳动密集型轻纺产品为主,分别占对印尼出口的31.51%和25.21%,金属矿产也是福建对印尼出口的重要产品,占比达到15.89%。贸易商品结构数据表明双方贸易品高度集中。

2:2024年福建与印尼贸易商品结构(单位:亿美元)


商品类别

进口商品

出口商品

进出口总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机电产品

0.3

0.23

11.5

31.51

11.8

7.18

劳动密集型产品

5.6

4.38

9.2

25.21

14.8

9.01

食品

0.5

0.39

1.2

3.29

1.7

1.03

能源产品

65

50.86

0.7

1.92

65.7

39.99

化学工业产品

2.5

1.96

2.5

6.85

5

3.04

高新技术产品

0.006

0.00

2.9

7.95

2.9

1.77

金属矿及矿砂

46.4

36.31

5.8

15.89

52.2

31.77

农产品

7.5

5.87

0.98

2.68

8.47

5.16

艺术品

0

0.00

0

0.00

0

0.00

其他

0.005

0.00

1.73

4.74

1.74

1.06

合计

127.81

100

36.51

100

164.32

100

资料来源:根据福建省商务厅提供的数据整理

(二)福建与印尼双边投资现状

双边投资关系早期以福建利用印尼外资为主,印尼对福建投资始于华侨林绍良财团回福清投资,1992年设立元洪开发区。但投资发展缓慢,截至2024年,印尼对福建省累计投资项目数为344个,合同利用印尼投资金额10.03亿美元,实际利用印尼投资金额仅6.0139亿美元。分别占东盟国家对福建投资项目的7.16%、合同外资的4.78%和实际投资的4.99%。反映出印尼华侨对福建投资增长缓慢,投资能力相对不足。

福建对印尼投资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的福建淼天汇食品有限公司到印尼从事水产养殖,将渔产品运往中国加工后经全球分销网络,远销60多个国家和地区。随后福州宏龙海洋水产有限公司与印尼财源帝集团合作建立金马安渔业养殖基地。2012年泛华矿业公司在印尼红土镍矿主产地马鲁古省西塞兰县,兴建“印尼-中国冶金工业园”,将该项目建成包含镍铁厂、焦炭厂、发电厂等在内的综合冶金工业园。随着福建经济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也赴印尼投资兴业。2024年10月宁德时代与印尼某财团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11.8亿美元建设一座年产能15GWh的电池电芯厂,预计2027年投产截止2024年底,福建在印尼投资的备案企业及分支机构达到147个,福建对印尼投资协议金额累计55.24亿美元,占福建对东盟投资总额的50.9%,是印尼对福建投资的5.5倍反映出福建在双边投资关系中后来居上

3 2020-2024年福建与印尼双边投资

 

印尼投资福建项目

(个)

印尼投资合同金额

(万美元)

福建实际利用印尼外资额

(万美元)

福建对印尼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个)

福建对印尼协议投资额

(万美元)

2020

10

2327

0

3

8082

2021

7

2725

40

4

6137

2022

4

3752

2714

9

79660

2023

9

19770

3594

12

10747.9

2024

12

-1610

120

27

32786

截止2024年底累计

344

100304

60139

147

552412.9

资料来源:根据福建省商务厅提供的数据整理


二、“两国双园”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两国双园”是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模式创新成果。“两国双园”立足于两国自身资源禀赋,促进两国双边相互投资,构建紧密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体系,有利于加快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同时促进两国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对深化两国战略合作意义重大。

(一)两国双园建设顶层设计

2013年我国政府提出“一带一路”倡议,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发展的新模式,支持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2019年,为充分发挥福清印尼华人华侨、食品产业的基础优势,福建省提出建设中国-印尼“两国双园”设想。2021年1月12日,商务部携手福建省政府与印尼海洋与投资统筹部共同签署了有关中国和印尼“两国双园”项目的合作备忘录,双方达成协议,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设中国与东盟国家间首个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2023年1月19日,国务院对外公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一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批复》,中国印尼“两国双园”在两国政府的密切关注下,逐步落地

根据规划,中方将以福清元洪投资区为核心载体规划面积为61km2印尼方则将三林集团的(Bintan)、阿维尔那Aviarna及巴(Batang)3个产业园作为合作园区(采用一园多区的模式)规划面积达87.6km2“两国双园”规划以产业发展为牵引、以国际合作为路径,聚焦海洋渔业、热带农业、轻工纺织、机械电子、绿色矿业等5条跨国合作产业链,探索构建“5+5”产业合作联盟,建设贸易、物流(冷链)、产能、金融、人文与健康等5个国际合作平台。

(二)“两国双园”建设进展

1.政府政策框架已经形成

中方园区通过提供资金补贴、税收优惠、人才引进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扶持措施,为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福建省为鼓励园区建设,对获批园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同时推出27项税收服务措施清单,减少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办理等11项资料报送,为园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入驻企业提供税收全周期服务;成立“中国-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司法服务中心”为园区企业提供商品入境过程提供数据预审、预约查验等服务便利;日常审批事项由园区统一负责。2023年,福州市税务部门累计为园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超2亿元,推送专属“税费红利账单”超2000户。

印尼园区中的巴塘工业园(KITB)2024年从区域工业园升级为巴塘工业城经济特区印尼政府采取扩大市场开放、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和赋税优惠政策,包括投资保障措施、税务透明化等措施,极大地便利了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得到改善。凭借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印尼日益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目的地。特别是在中美贸易摩擦持续的背景下,印尼有望承接更多来自中国的产业转移,进一步巩固其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地位。

2.双园产供链体系正在构建

“两国双园”项目合作已初见成效,截至2024年底,中国-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共有商贸服务类市场主体830家,其中示范园区批复后新增433家。中方园区已形成双边合作项目69个,协议投资贸易额近900亿元人民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49亿元;工业项目固定投资29.73亿元,吸引新增商贸服务企业175家,推动生成印尼水产、矿产投资贸易等37个项目,涉渔企业聚群效应逐步显现,御冠、御味香等16家涉渔企业入驻福州新区元洪投资区,初步形成中国印尼食品产供链体系。

印尼园区主要为福建园区提供海产品、椰子等食品原料,以及承接福建企业的产业转移,涉及食品加工、橡胶、建材、新能源等领域宏港纺织高档面料生产基地、宁德时代储能电池生产基地2023年启动中-印尼“两国双园”至今,促成中国印尼海洋渔业合作项目16个,逐步形成捕捞、养殖、加工、仓储一体化的产业链,共同打造“蓝色粮仓”截至2025年3月印尼园区已吸引我国27家制造业企业入驻中国印尼两国双园”未来要形成粮油食品为主,纺织化纤为辅,能源精化、轻工机械、建筑建材多项产业并重的产供链体系。

3.两国企业融合日趋紧密

中国-印尼企业依托“两国双园”平台,积极探索深度融合的国际分工合作模式,开创“两国双厂”模式,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如印尼三林集团与中国胜田(福清)食品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全球渔业中心,总投资50亿元,已在印尼东爪哇省图班市建设两个渔业基地,第一个基地于2022年3月落地,第二个基地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计划2026年12月试生产。该中心在印尼完成水产品的捕获与初步加工后,通过海运将其运送至福州新区元洪投资区,展开精深加工处理,随后将加工后的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同时还出口至日本及部分东南亚国家。

福清市兆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与印尼海杯水产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兆华水产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总投资3亿元,建设养殖基地面积达4KM2养殖项目和初加工生产线项目已落地印尼,三期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正在洽谈。由印尼方面负责养殖场的基建、投苗、养殖、捕捞等一系列工作。对虾养殖成熟后,将其运输至中国进行精加工。

2025年4月印尼鲜椰输华准入取得突破,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印尼开展椰子产业合作,在福清元洪区椰子产业园建设的四条鲜椰汁生产线已经投产。未来将在椰子产业园区内构建上下游完整、产品种类全面的跨国产业链。目前园区正在对接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等部门,落实印尼榴莲进口准入事宜。长德蛋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印尼建设多功能大豆生产线,以进一步拓展双方在产业领域的合作深度与广度。


三、中国-印尼“两国双园”发展优劣势分析


(一)“两国双园”建设的优势

1.印尼自然资源丰富

印度尼西亚国土面积191.35万平方公里,由约17508个岛屿组成,是全世界最大的群岛国家,疆域横跨亚洲及大洋洲。人口达到2.81亿(2023年12月),世界第四人口大国。热带农业资源、海洋资源、矿产资源丰富多样。印尼海洋面积(包括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约600万平方公里,是陆地面积的3倍多,居亚洲第一、全球第六渔业资源丰富,可捕捞鱼种超过200种,潜在捕捞量超过每年800万吨,水产品产量全球第二。印度尼西亚将建设世界海洋战略支点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福建作为海洋经济大省与印尼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具有十分广阔的空间。印尼矿产资源种类较多,镍、贴、铝、锡、锑、煤炭等矿储藏丰富,吸引我省泛华矿业、紫金矿业和宁德时代等投资印尼矿产合作。

2.双边经济合作前景看好

印尼是东南亚最大经济体,也是占据东南亚人口最多的国家,国内的经济体制、法律体制以及政治体制相对于东南亚其他国家来说发展的较为成熟,国家性质渐趋民主化,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投资、消费成为印尼经济发展的稳定动力,各项宏观经济指标基本保持正面,经济结构比较合理国内庞大的中产阶级拥有巨大消费潜力。2024年GDP总值为1.4万亿美元,人均GDP4960美元,进出口额为1477.96亿美元‌

印尼的农业生产率不高,但高度重视粮食自给自足问题中国与印尼在种子开发、现代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合作空间印尼是东南亚最大的制造业市场之一,制造业如电子、机械、纺织、鞋类等行业在印尼具有广泛的市场前景中国-印尼已签署深化蓝色经济合作、渔业捕捞绿色矿产重要矿产资源合作协议未来在渔业矿产等领域合作潜力巨大印尼具有区域辐射优势,企业进入印尼可以辐射东盟7.6亿人口,4.8万亿美元经济规模的区域市场。美国对印尼进口征收的关税为19%,与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相近,略低于越南的20%,可以作为我省企业规避美国高关税壁垒和国际化布局的重要环节。

3.双园投资政策趋向利好

印尼积极推进“印尼制造4.0”计划,重点发展纺织、电子、汽车制造等产业加速工业4.0的转型,对制造业投资采取开放和税收优惠政策。印尼国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增加,农业领域如有机食品、绿色农业等具有巨大的投资潜力。印尼政府鼓励外资进入农业领域,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在贸易方面,废除“国内成分含量”(TKDN)政策,取消进口配额。在行政审批方面,实施“默示许可”原则,即政府部门在承诺时限内未作出批复的申请将自动获得通过。同时通过整合各部门审批职能,升级一站式许可证申请系统(OSS),大幅提升行政效率。在政策激励方面,印尼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惠措施:一是重点产业项目可享受最长20年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期;二是研发费用最高可享受300%的税前抵扣优惠;三是员工培训费用最高可获200%的税前抵扣;四是25个经济特区和沙璜、巴淡等自由贸易区提供关税减免等特殊政策。

4.“侨”媒成为双边经贸合作纽带

“侨”是福建省最突出的特色,据估计,目前印尼华侨华人总数有近1000万,约占印尼总人口的5%,其中90%以上已加入了印尼籍。印尼华侨华人的祖籍以福建省籍为多,约占50%华侨华人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桥梁纽带,是拓展海外民间外交的友好使者。福清元洪投资区为例,福建省致力于打好“侨”牌,不断深化“以侨招商”。在建设“两国双园”项目过程中,福建省主动向海外侨领和社团发出返乡省亲考察邀请,以吸引更多华侨投资园区、建设园区。2023年以来,已有印尼中华总商会及企业代表等50位侨领,新加坡福清会馆等7个社团回闽考察投资。2024年9月,来自德国、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泰国、坦桑尼亚等18个国家25位闽籍海外侨领,参加由福建省政协联合省侨联共同举办的“闽籍侨领故乡行”活动。 

(二)“两国双园”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目前,中国-印尼“两国双园”合作模式仍面临诸多挑战,包括管理模式、基础设施以及产能合作中的政治、经济安全等因素,可能对境外园区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健康运行产生影响。

1.管理模式差异影响合作成效

“两国双园”管理模式、土地制度、盈利模式存在差异,影响投资和经营环境。元洪投资区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使用采取租借,期限较长且稳定,中方元洪投资区管理机构为当地政府部门。印尼园区巴塘园区土地为国有,另两个为私有,外国人或外国投资公司在印尼不能拥有土地,但可以租借和开发使用。因双方管理模式差异,尚未形成与中方协同的开发管理架构。

4 “两国双园”管理模式差异

 

元洪投资区

民丹经济特区(Bintan)

阿维尔那(Aviarna)

巴塘工业城(Batang)

土地面积

61平方公里

40平方公里

4.6平方公里

43平方公里

土地制度

土地集体所有

土地私有

土地私有

土地国有

治理模式

元洪投资区管委会

特区建设和管理机构

特区建设和管理机构

当地政府管理机构

建设模式

港城模式

绿地投资

绿地投资

港城模式

盈利模式

土地出让、企业税收

厂房、房产、土地租赁

土地购买、房产、土地租赁

土地购买、房产、土地租赁

入驻企业数

251家实体企业,规模以上116家

16

26

27

主导产业

(现状与规划)

海洋食品、椰子饮料

食品加工和清真食品加工、水产养殖与高技术农业、轻工业

食品饮料、电子、化工等

食品工业、电子制造、化工、汽车

2.双边投资能力差距导致发展不平衡

从国家层面看,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仍存在“一头热”现象,中国对双方产业园区发展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但东盟国家对园区基础设施普遍投入不足,建设成效比较缓慢。中国印尼“两国双园”同样存在这种现象。中国-印尼合作受体制、文化、外交、经济实力等多重因素影响,加之外部环境疲软和国内政治的不确定性,印尼对外投资停滞不前,导致推进“两国双园”建设中制度创新红利释放不足、企业引领产业链重构能力不足跨境产业合作平台作用发挥有限。随着两国双园的发展和印尼政府提供的诸多投资便利,中国对印尼投资规模不断增大,更高生产效率的中方企业势必挤占印尼本土企业的生存空间,如何处理好园区内中方企业园区外本土企业的关系也是两国双园未来发展所需面临的重大挑战

3.要素保障能力不足,尚未形成产业集群

中方园区本来以吸引印尼资本与企业为主,但因华侨资本产业层次较低,技术与人才短缺,无法对元洪投资区进行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的投资,造成中方园区以本国企业投资为主,影响元洪投资区建设进程。印尼园区则因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中国企业入驻前期投资成本高,印尼技术人才短缺,难以满足国外投资者需求。印尼园区除巴塘工业园外,其他两个园区中资企业较少。目前,除海洋渔业与食品加工外,“两国双园”产业聚集能力不足,尚未形成产业集群。

4.印尼园区面临较高的投资风险

在营商环境方面,投资政策连续性不足,法制环境有待完善。中国在印尼园区主要以资源开发型为主,由于印尼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海外园区建设工程量很大,前期投入较大,而投资的项目回报期较长,短期内投资和收益不成正比,长远看面临各种经济风险。在中美博弈等背景下,利用侨资是海外园区的主要方式,但也可能成为东道国“去风险化”政策的牺牲品如强制撤资、技术封锁等。印尼劳动力市场虽然庞大,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企业需要投入更多资源进行员工培训。

四、加强“两国双园”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两国双园”建设应注重发展经验与实际情况的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完善合作框架,深化和创新合作机制,以两国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为辅助,逐渐构筑联动协作、合作共赢、长效保障的经贸合作机制体系。

(一)加强顶层设计共谋协调发展

中国在印尼的海外园区发展与建设,一是需要通过健全顶层设计和基层协调、出台细致的两国企业合作行动指南、积极吸引外方参与建设和运营、完善相关配套和支撑服务、创新合作区发展提升竞争力等举措,更好地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进程。两国应建立中印尼“两国双园”联合工作委员会磋商机制与产业合作促进会,落实两国政府就两国双园5+5产业链供应链合作规划,通过园区政府推动、企业自主协议、企业联合等形式,让两国的企业共同参与园区合作。

二是我国入驻园区企业应扎根本土长期布局。本地企业或当地政府建立合作关系是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通过两国企业合资或战略合作,我省企业可以更快融入本地市场,同时获得政府支持。与当地政府与社区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关注政策变化、强化基层交流、合作,动员民间力量,呈现真实可信的产能合作模式,为两国双园打下坚实的民众基础,从而推动项目落地及实施,实现两国产业发展互利共赢

(二)创新合作模式,深挖合作潜力

一是推动园区主导产业聚集。通过高效的市场化运作使园区成为规模化企业聚集中心,推动园区主导产业聚集和规模扩大,提升经济板块的产业竞争力。基于印尼海洋资源丰富的特点,以海洋渔业为突破口,围绕中印尼海洋渔业、热带农业、轻工纺织、机械电子、绿色矿业五大产业,以大项目带动大产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形成集群效应,构建以产业链、供应链为主的中印尼国际分工合作平台。

二是打造互补互促的产业链。应着眼于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中国-印尼合作的资源优势,实现协同发展与合作创新。借助侨海资源,加强中国-印尼双方在海洋经济、机械电子等高附加值产业方面的合作,孵化更具合作属性的国际化项目依托“两园两”建设,打造中印尼产业链条互补互促的产业链对补缺环节进行重点招商,以“一园一中心”为载体,重点推动椰子、宠物食品等产业园上下游企业集聚,加速推进印尼禽类产品输华、清真认证中心等双向合作项目落地。

三是深化“港—产—城”联通。元洪作业区码头等级较低,未开通双向海运航线,需依托长乐松下港区和福清江阴港粮油加工与集装箱集运。此外,元洪码头距离长乐机场较远,车程45分钟,与规划新增的公铁通道联系不紧密,成为制约元洪实现“港—产—城”跨越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区域层面上,打造纵贯南北的空铁海物流枢纽集群,连接闽江口内港区、长乐空港、松下港区、江阴港区四大枢纽节点,支撑两国货物高效直通;基地层面上,推动两国双园“姊妹港”及多用途泊位建设,主动参与福州港航运分工,以印尼直联航线撬动港区服务能级提升。

(三)把握制度合作红利,优化营商环境

RCEP协定CAFTA3.0的签订,为国内企业释放了原产地累积规则、原产地证书申领程序等制度红利也为企业最大限度地用好国际贸易新规则提供了便利。抓住“双循环”战略带来的机遇,扩大海洋渔业、轻纺机械、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合作,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金融、财税领域的合作并实现规则标准的对接,打造“两国双园”企业发展新格局。

一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充分利用RCEP政策红利,推动双方园区海关协作,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检查和文件要求,缩短货物通关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园区企业提供更便捷贸易环境促进经济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和高效集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如中方元洪区依托渔业港口,建设入境水果、粮食特殊监管区,支撑“海外产业基地-元洪精深加工”的产业合作模式,实现远洋渔获上岸点常态化运营,提升口岸粮食通关能力,解决大规模、低成本的以海产品为主的大宗食材供应问题。开辟印尼食品与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与印尼相关检验检疫部门合作,开展采信印尼认证结果和第三方检测结果,对印尼食品和农产品采取“源头采信监管、口岸快速验放”的快速通关政策,对方检过的货物或商品即可承认。

二是优化税收服务,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参照广西中马“两国双园”的经验,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给予一定年限的免征所得税,免税期结束后,部分产业征收15%优惠税率征税。适度减免增值税:对企业在按照相应税率征收增值税后,若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则对超出部分予以即征即退,有效降低园区食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负担,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税收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远洋捕捞公司销售自己打捞的农业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由于印尼国内对捕捞产品要求在印尼境内“上岸”初加工,因此对园区内加工后入境水产品、农产品给予税收优惠,降低企业原材料税收负担。

三是提升园区配套服务水平。中方园区可设立面向两国合作稳定化的政务服务区。设立政策咨询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两国园区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专业性服务指导。设立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吸引国际商事纠纷头部企业、法律服务和司法机构集聚,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合作冲突。对标RCEP经贸规则,建立中印尼双向投资合作促进平台和中小企业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中方园区针对企业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交易流通等公共服务需求,设置安全检测中心、冷链物流中心、电商交易中心等产业配套空间,实现一站式服务。

(四)发挥侨海资源,促进民心相通

民心相通福建省印尼深挖产能合作潜力的重要基础。伴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对于公共舆论的影响越来越大,进而影响政府决策。福建省企业在“走出去”的时候,要注重民间交流,为推进双边经贸合作打民意基础。为此:

一是发挥民间社团组织的作用。如中国东盟青年交流会,引导有关舆论正确认识两国双园合作的安全和共赢理念。结合两国人文教育交流合作,以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联合办学、鼓励校企合作,借助双方高校研究培训机构,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技术研发应用、人才培养、员工培训、产学研融合,为园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由于印尼劳动力技能参差不齐,企业可通过与当地高校和培训机构合作,提高员工素质。

二是深化侨力资源合作,搭建对接平台。如组建中国-印尼“两国双园”联合工作委员会磋商机制与产业合作促进会,借助闽籍侨胞在印尼的人脉资源,以侨为桥搭建对接平台,深化与海外侨联、侨商、侨团及侨企的沟通联络机制,借助海外闽籍华人、华侨双边影响力,为两国政府、企业、商会搭建沟通渠道,鼓励华侨通过直接投资和参与项目融资等方式,深度对接合作项目,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配套服务,促进双方经贸合作发展。

三是推动海洋文化交融。文化互融,缩短文化距离。中印尼海洋交往由来已久,古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妈祖文化已成为国海洋文化交流的历史文化遗产,福建省与印尼间以海洋文化为纽带,举办多种形式的海洋文化交流活动,增加两国海洋文化交流活动频度,并使之定期化和制度化,增强海洋文化交流主动性,努力拓展两国人文和社会的相互理解与交流为双方经济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五)提升东道国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防范法律政策风险中国应密切关注印尼产业政策动向,合理防范政策变化风险。如印尼2021年第49号总统条例将印尼市场准入分为四类:鼓励投资领域:这类行业100%开放可以享受优惠待遇,比如税收减免、进口设备零关税、简化审批等限制性投资领域,设立最低投资额的门槛,必须使用一定比例的本地原材料、设备或者劳动力强制股权合资行业比如某些能源、港口、通信领域“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印尼企业必须控股完全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一般是涉及宗教、毒品、传统文化保护、国防安全等高度敏感的领域同时,针对印尼对华密集反倾销调查,应采取合理手段进行规避和应对,保护中资企业的利益。

二是防范经济风险。中国在印尼园区加大对引导性投资的投入力度,多元化园区投资主体,吸引当地资本、私人资本参与园区建设与投资,实现海外园区可持续发展吸引私人资本参与物流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同时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创新。园区项目投资在充分利用“侨”资的同时,可引入当地企业与中方企业共同参股投资,降低中方企业投资的东道国风险。关注环保合规。印尼政府对环保监管趋严,企业需确保遵守环保标准,避免因违规受到处罚。

三是防范金融风险。中国印尼货币互换协议应扩大两国货币互换规模,贸易双方可以有效规避汇率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使汇率风险对双边贸易的影响降到最低。印尼作为新兴市场国和中国的重要邻国,在中国金融外交中扮演重要角色。中国应积极推进与印尼的金融外交,利用跨国资金信贷、短期流动性供给等金融外交手段,最小化金融风险对双边贸易的不利影响。


(课题负责人:全毅,福建社会科学院亚太研究所原所长,二级研究员,海南省社科院特聘研究员,中国亚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新兴经济体常务理事,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理事,民进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通讯作者:王蔚,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经济系副主任王蔚,副教授




课题负责人:全毅

课题组成员:王蔚、刘京华、郑美青

执笔:王蔚、全毅



科研交流

关于中国东盟能源合作的问答


包路加博士Dr.Barack(马来西亚大学):

Morning, 古教授,我在Malaysia. 敢问:近期全球能源(energy bills)&油价(oil price),在Philippines为2026 ASEAN Chair下,ASEAN-China间有何合作愿景?

古小松研究员:

一、中国东盟能源合作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在中东地缘冲突加剧,面对霍尔木兹海峡航运受阻带来的能源供应不确定性,全球能源市场剧烈震荡的背景下,中国与东盟的能源合作既面临挑战,也带来绿色转型和供应安全合作的机遇。

东盟多国已感受到压力:泰国、越南、印尼等国已感受到现有能源体系结构的脆弱性。菲律宾的燃油库存预警至4月底,政府宣布进入能源紧急状态并积极寻求替代供应。危机促使东盟各国下定决心,必须加速能源来源多元化,减少对单一通道和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

中国自身面临巨大压力,同时在此背景下,凭借其在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领先技术和产业优势,成为东盟实现这一战略转型的关键合作伙伴。双方可通过制度性安排,强化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与韧性,共同抵御外部冲击。

二、中国与东盟合作选择

《中国-东盟行动计划(2026-2030)》作为指导未来五年合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将建立“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推动低碳经济和绿色增长,并将其作为核心合作领域之一。

双方尤其可以聚焦如下方面合作:

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中国在太阳能、风能、水电等领域的成熟技术和成本优势,助力东盟国家开发其巨大的清洁能源潜力。

电网与储能系统建设:针对风、光发电不稳定的特点,中国与东盟分享集成储能电池的太阳能系统经验,并参与区域电网升级改造,提升电力系统的安全性与自主可控水平。

双方推动一些重大能源合作项目落地生根,如老挝“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越南最大LNG发电项目等。

搁置争议,共护安全:一个值得注意的积极信号是,尽管在南海问题上存在分歧,但菲律宾在面对能源危机时,仍选择与中国加强能源对话与合作。这表明,在切实的能源安全挑战面前,各方务实合作成为优先选项。

中国与东盟的能源合作从危机中寻找机遇,共同打造一个更加自主、可持续且抗风险的区域能源未来。

2026年4月2日)



往期回顾





总顾问古小松

学术委员:姓氏拼音为序

曹云华   陈   明   符昌昭   

高伟浓   古小松   韩   锋   

金灿荣   李光辉   李宗勋   

卢光盛   王   勤   吴士存

翟   崑   郑一省   张国臣 

特邀主编:方礼刚

编辑:马俊洁


机构简介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东盟研究院位于祖国南端的美丽城市三亚,2020年11月成立,主要职责是研究东南亚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和中国与东南亚关系,以及海南与东南亚的交流合作,为海南乃至国家发展与东南亚的睦邻友好、为海南对外开放合作提供智力服务,以及建设相关学科,培养高层次人才,开展与国内外学术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

海南省南海文明研究基地是经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于2016年12月批准成立,由海南省社科联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联合建设的省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旨在为我国特别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以及自由贸易港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努力发挥海南省重点新型智库作用。

原创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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