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口岸监管效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货物准予提离

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凭海关通知准予提离进境地海关口岸监管区:


(一)无海关检查要求的;

(二)仅有海关口岸检查要求且已完成口岸检查的。其中,进境地海关口岸监管区内不具备检查条件且属于《转场检查商品清单》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可向海关申请在具备检查条件的特定场所或场地实施转场检查;

(三)仅有海关目的地检查要求的;

(四)既有海关口岸检查要求又有海关目的地检查要求,已完成口岸检查的,或属于《合并检查商品清单》,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在进境地海关口岸监管区合并实施且已完成相关检查的;

(五)有海关口岸检查要求,且属于《附条件提离商品清单》,除取样送检外的其他口岸检查结果未见异常,已取样送检尚未反馈检测结果,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请附条件提离并承诺在检测结果合格前不销售或使用的。其中,存在命中不允许提离的作业要求或需要在口岸监管区等待检测结果等特殊情形的,在完成相关作业手续前不得提离口岸监管区。


货物准予销售或使用

进口货物准予提离后,凭海关放行通知准予销售或使用。其中,属于下列情形的,需符合海关相关监管要求,在办结海关相关手续后方可销售或使用:


(一)有海关目的地检查要求的;

(二)属于监管证件管理的;

(三)需进行合格评定的。


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所称《转场检查商品清单》《合并检查商品清单》《附条件提离商品清单》,由海关总署根据风险状况变化及评估结果实施动态调整,并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布:

www.singlewindow.cn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环节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提交转场检查、合并检查、附条件提离等申请,并根据提示作出守法合规及配合海关监管的承诺。有目的地检查要求的,货物运至目的地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及时向目的地海关申请办理目的地检查相关手续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检测结果合格前违规销售或使用相关货物的,海关根据相关规定对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进行处罚同时,自违规行为发现并确定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适用附条件提离。情节严重或再次违规销售或使用的企业,不再适用附条件提离。境内收货人、申报单位和消费使用单位中任一为失信企业的,不允许适用附条件提离。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附条件提离货物的管理,并留存销售或使用情况的记录。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销售或使用进口货物依法应当办理其他手续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所称口岸检查由进境地主管海关在进境地口岸实施,目的地检查由企业申报的目的地海关实施。本公告自2025年4月8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0号(关于分段实施准入监管加快口岸验放的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的公告.doc




图源:pixabay
内容来源:海关总署

(报名参观泰博会请扫描二维码)

关于我们.

LSCMA

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简称“协会”)成立于1994年,是一个具有31年历史的非营利性行业5A级社会组织。协会以其成立早、规模大、功能全、服务优、权威强、专业精的特点而著称。协会致力于推动中国物流与供应链服务行业的规范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并以“跨界融合、协同创新、合作共赢”为服务理念。

在国际化布局方面,协会自2021年起在荷兰海牙、墨西哥蒙特雷、美国洛杉矶分别注册成立了“欧亚供应链协会”、“北美供应链协会”、“美洲供应链协会”,并在新加坡设立了“企业服务中心”,以支持企业出海并提供属地化服务。



协会主办的“中国(深圳)物流与供应链博览会”已成功举办18届,在全球同类展会中规模位居第一,2024年有51个国家和全国26个省市的参展商参与。此外,协会还在墨西哥蒙特雷市成功举办了“墨西哥国际新能源汽车博览会”,并计划于2025年6月11-13日在泰国举办“出海东盟博览会”,旨在打造跨境电商、跨境生产的国际服务生态,并推动中企融入东盟-欧美产业组织与供应链。展览内容覆盖物流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可帮助企业借助“出海东盟博览会”走进东南亚,寻找全球市场新商机。



请点击下方名片为我们标星★

不错过协会精彩推送~
👇👇👇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凡转载、分享、采编的文章不以商业为目的,登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之意,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及插图归原作者或者网站所有,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