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智能制造学院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学年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获奖荣誉、社会实践经历等进行全面而细致评审。经综合考量,现将智能制造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结果在全院范围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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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日-2025年10月5日(共三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以电话、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无举报人真实姓名的,逾期及匿名的恕不予复核。

系人:季

系电话:18875815833

箱:89005368@qq.com


智能制造学院 

2025年10月3日

编辑丨郑佳静
初审丨郑佳静
复审丨杨一鸣 季江婷
终审丨谷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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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学院〔2025〕

第127期2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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