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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团中央《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26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全国“两红两优”)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01

评选依据


全国“两红两优”是共青团中央设立的分别授予县级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团内最高荣誉,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明确的参评资格、评选标准、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基层一线、坚持优中选优,坚持从严审核,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02

推荐流程


“两红两优”推荐对象应由基层团组织推荐,推荐人选须经团组织考察差额遴选产生,并报上级团委审核。推荐一般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比选择优、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其中,比选择优需结合工作实绩、事迹材料等环节;组织考察要深入了解对象表现和群众基础,政治不合格者坚决不予推荐。各基层团组织每类对象推荐1个(名),无符合条件可空缺。


03

参评资格和评选标准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参评资格

1.校级团委团组织。

2.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2年。

3.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评选标准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取得实效,“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在科技创新、乡村全面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文化传承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校)

参评资格

1.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

2.团龄3年以上。

3.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4.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评选标准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带头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厚植家国情怀,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

1.地市级团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3.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

4.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相关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评选标准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强,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砑,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动员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5.作风上强。能吃苦、肯拼搏,涵养积极健康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念,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全面从严管团治团要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 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带头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04

相关要求


1.年龄、团龄、团干部任职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6年4月30日。

2.推报单位需对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等信息,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因涉密等特殊原因不宜录入系统的组织和个人由其上级团组织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3.推荐参评2026年度全国“两红两优”的组织或个人应获得过2021至2025年省级或者地市级相关荣誉。以政治类荣誉为主,如五四奖章(状)、两红两优、优秀青年志愿者、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省市级其他部门表彰的综合类荣誉。不包括才艺类、竞赛类荣誉、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企业和省市直属团组织、行业团工委、团指委等授予的荣誉。

4.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组织同一年度不再推报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对同一组织和个人5年内不重复表彰。

5.对于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以及相关领域中表现特别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团组织(含临时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等,可以适当放宽成立(任职)年限、荣誉支撑等条件推荐参评。推荐数量和评审过程从严把握。英勇牺牲、因公殉职的团员、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予以表彰并适当简化工作程序。

6.关于不推荐参评情形。有《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参评。

7.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推荐,同一组织、个人只能通过一个推报单位进行推荐,复审中发现多头申报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

8.对2025年以来符合追授情形的个人和组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核实一并报送。

9.要注重推荐基层生产一线、新兴领域青年群体中的典型,确保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县处级团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中学生除有特别突出事迹,不作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推荐人选。

10.如有意向,请于2月13日上午10点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汇总表提交智谨组织部邮箱3170775751@qq.com,相关附件于2月20日下午16点前将PDF版本,以“团支部+项目名”分类打包发送至智谨组织部邮箱3170775751@qq.com。


附件


1.申报表附件.wps 

2.汇总表附件.xls 

END 

文章来源 |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团委

    编   辑 | 田皓宇 

   初   审 | 王   洁

   复   审 | 杨瑞丽

   终   审 | 张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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