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裁切设备的重大危险情况、安全要求或措施、安全要求或措施的检验、使用说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切纸机、配有给纸和卸纸装置的切纸机、小型切纸机、三面切书机、旋转裁切机、切圆角机、标签冲切机等裁切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纵向分切机和卷筒纸裁单张纸机。
5.1.8 安全限位开关
5.1.8.2 安全限位开关的构造应符合GB/T 14048.5的规定,且安装应符合GB 5226.1—2019的规定。对操作者不需经常进入的裁切设备,每个联锁防护装置应配备1个限位开关。
5.2 切纸机
5.2.1 裁切循环
5.2.1.1 所有刀片的驱动和控制装置均应配备单循环装置。任何可编程的刀和压纸器运动顺序应由操作员启动,并与安全装置联锁。停止控制装置的启动应覆盖编程顺序并停止危险运动。
5.2.1.2 在每个裁切周期结束时,刀片应自动停在完全缩回的位置,刀刃完全被压纸器覆盖。如果刀片未能停在该位置,切纸机将处于需要复位或手动重新启动的状态。
5.2.1.3 当裁切周期中断或安全装置启动时,刀片应停止沿切割方向运动,并返回到完全缩回的位置。
5.2.1.4 使用光幕或其他依赖于停止性能的保护手段的切纸机,应监控每次停刀时的停止性能(包括停止时间和位置)。如果刀片未能在设计的停止性能范围内停止,则应将切纸机置于需要复位或手动重新启动的状态。
5.2.1.5 带有液压操作刀片的切纸机只能在裁切周期中断后才能进行监控。
5.2.1.6 用于监控停刀性能的方法应能确定刀片是否在规定的停机标准内停止。如果刀片未在规定的停止标准内停止,则应将切纸机置于需要复位或手动重新启动的状态。
《印刷机械 裁切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T 20956-2025.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