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伟业达GP杯—粤港澳大湾区摩托车大赛
比赛规则
目录
第一章 赛事介绍
第1 条 赛事标准名称
第2 条 赛事组织者
第3 条 比赛日程及日期
第二章 参赛事项
第4 条 参赛成员
第5 条 报名
第6 条 保险
第7 条 报名的受理与拒绝
第三章 比赛车辆技术规则
第8 条 各组别参赛车辆改装技术规定及要求
第9 条 所有参赛车辆的改装通则
第四章 比赛相关事项
第11 条 晋级制度
第12 条 参赛油料的安排
第13 条 参赛安全装备的要求
第14 条 行政检查和车辆检查
第15 条 维修站规则
第16 条 车手大会
第17 条 赛后检查
第五章 处罚
第18 条 处罚
第六章 抗议和上诉
第19 条 抗议和上诉
第七章 成绩的评定
第20 条 成绩的评定
第八章 比赛号码牌和广告
第21 条 比赛号码牌(车号)
第22 条 赛事广告
第九章 奬励
第23 条 奖励
第十章 其他
第24 条 其他
第一章 赛事介绍
第1条 赛事标准名称
(1)赛事标准名称为:
第一场至第三场“2025“伟业达杯″广东省场地摩托车锦标赛”
及第四场“2025年伟业达GP杯—粤港澳大湾区摩托车大赛 ”
(2) 赛事各组别标准名称为“ ② 组”
第2 条 赛事组织者
(1) 主办单位:广东省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海区英姐摩托车配件精品商行
总冠名赞助商:澳门伟业达贸易有限公司
(2) 比赛赛事委员会:赛会委员、赛事主管、赛事副主管、车检主管、发车裁判、医疗主管、赛事秘书。
*具体赛事主要名单参照官方通告
第3 条 比赛日程及日期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培训 练习油料发放 | 签到 | 安装发射器 |
油料发放、安装发射器 | 热身练车 | |
车手大会 | 开幕式,大合照 | |
不计时练习 | 决赛2 | |
计时 | 颁奖 | |
决赛1 |
*注:
(1) 上述安排以赛会当天时间表为准。
(2) 计时练习中,取最快圈速时间作为比赛的首位起跑位置。
(3) 如超出2 名或以上无计时成绩的车手,以报名先后顺序排位,任何车手不得有异议。
第一场 | 4月19/20日 | 恩平 |
第二场 | 6月28/29日 | 从化 |
第三场 | 9月20/21日 | 三水 |
第四场 | 12月20/21日 | 恩平 |
第二章 参赛事项
第 4 条 参赛成员
合乎参赛《2025“伟业达GP”粤港澳大湾区摩托车大赛》报名条件之成员
第5 条 报名
各项组别每项报名费:
成人组和儿童组均为RMB:1300元,全年4场优惠价RMB:4800元
报名联系人:英姐:13928283808 / 17207215807
微信:wyt150157911 / wytjm180229876717
第6 条 保险
(1)每名参赛车手“试车”必须自行办理或委托赛事组织者统一办理保额不低于10 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1 万元的人身意外医疗险(保费20 元/人/天),此项保险为强制性保险。
(2)每名参赛车手“比赛(含比赛周周五)”必须自行办理或委托赛事组织者统一办理保险:
不满10 岁保额:意外伤害20 万+高风险20 万+6 万意外医疗,单天报价:80 元/天;
10 岁以上不满18 周岁保额:意外伤害50 万+高风险50 万+10 万意外医疗,单天报价:150 元/天;18 周岁以上保额:意外伤害100 万+高风险100 万+30 万意外医疗,单天报价:200 元/天。
(3)任何拒绝或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比赛时间表内的任何活动;如发生意外,则按所购买的保险方案进行理赔。
第7 条 报名的受理与拒绝
(1) 组织者有权不声明原因而拒绝接受任何报名参赛者报名。如出现被拒绝者,报名费将返还给报名者。
(2) 如有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车手,扣除试车费后,剩余的报名费退还给报名者。
(3) 在正赛前两天18 点前,如有退赛者,按赛会的收费标准扣除试车所产生的费用,剩余的报名费退回给报名者。
(4) 在正赛前两天18 点后,如有退赛者,报名费将不予退还也不能更换车手。
(5) 任何车手从第一次报名参赛后,今年内不再允许更改参赛组别(符合升级条件除外)。
第三章比赛车辆技术规则
第8 条 各组别参赛车辆改装技术规定及要求
*注:所有参赛车辆必须配备雨胎、雨呤(车轮)。
(1)雅迪VFLY统一组赛例
雅迪VFLY统一组按赛会标配。
(2) 电车公开A组
1)车辆改装限制:主车架严禁打孔切削以减轻重量,保持车架结构完整性,确保车辆在高速行驶和激烈操控下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2)轮壳规格:前后必须采用12英寸轮壳,统一轮径标准,规范车辆操控性能,避免因轮径差异导致不公平竞争。
3) 控制器要求:对控制器不限制功率,鼓励技术创新,让车手和车队能够根据自身策略和车辆特点选择合适的控制器。
4) 电压上限:最高电压限定为100伏,保障电池及电子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限制过度的电力输出,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竞技性。
5)电机参数限制:电机磁缸高度不得超过60mm,中置电机定子体积不能超过直径160mmX长115mm ,净重量在20公斤以内(含20公斤),整磁缸高度110mm,严格控制电机关键参数,避免因电机性能差异过大造成比赛失衡。
6)安全装置:必须在车辆左右侧能与地面碰触处安装尼龙块,用于缓冲车辆侧翻时与地面的摩擦和撞击,保护车手安全;须有一个外置总电源开关电闸,方便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切断电源,保障人员和车辆安全。
7)整车重量:整车重量不能低于100公斤,以赛后过磅为准,保证车辆在比赛中的惯性和稳定性,避免因车辆过轻影响操控和比赛公平性。
(3)中策橡胶艾瑞森轮胎电车B组
1)车辆改装限制:与电车公开A组一致,主车架不允许打孔切削减轻重量,维持车架强度和安全性,为车手提供可靠的车辆基础。
2)轮壳规格:同样要求前后必须为12英寸轮壳,确保所有参赛车辆在轮胎和轮圈方面具有统一标准,减少因轮径不同带来的性能差异。
3)控制器要求:不限制功率,给予车手和车队更大的技术发挥空间,在规则允许范围内探索控制器的最佳配置。
4) 电压上限:最高电压为100伏,与A组标准统一,保障电子系统稳定,控制车辆整体动力输出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5)电机参数限制:电机磁缸高度不超过60mm,中置电机定子体积、重量及磁缸高度限制与A组相同,确保两个组别在电机性能方面的公平性和可比性。
6)安全装置:必须在车辆左右侧能与地面碰触处安装尼龙块,以及配备外置总电源开关电闸,强化安全防护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7)整车重量:整车重量不能低于100公斤(以赛后过磅为准),保证车辆在比赛中的基本性能和稳定性,防止因车辆过轻在比赛中获得不合理优势。
8)轮胎使用:比赛周周五开始必须使用ARISUN艾瑞森轮胎,进一步凸显该组别与中策橡胶艾瑞森轮胎的合作关系,同时统一轮胎品牌和型号,减少因轮胎差异带来的性能影响,使比赛结果更能体现车手和车辆的综合实力。
(4)中策橡胶艾瑞森轮胎电车10寸新人组
1)主车架不允许打孔切削减轻重量。
2)前后必须为10英寸轮壳。
3)控制器不限制功率。
4)最高电压60伏。
5)电机磁缸高度不超过60mm。
6)必须在车辆左右侧能与地面碰触处安装尼龙块。
7)整车重量不能低于85公斤,以赛后过磅为准。
8)须有一个外置总电源开关电闸。
9)中置电机定子体积不能超过直径160mmX长
115mm净重量20公斤以内含 20公斤整磁缸高度
110mm。
10)必须使用报名后所提供的艾瑞森轮胎不允许使用其他任何品牌轮胎(雨胎除外)。
(5)MINI GP (新人/青少年/公开)组
1) 参赛车辆型号:国内品牌不限,不接纳进口纯种赛车型摩托车(工厂车)、越野型摩托车参赛。车辆外观必须保持原厂规格。
2) 供油系统不限,化油器、节流阀,口径不超30mm。
3)车辆机器可改盘头, 电球, 前后链牙, 化油器, 前后避震, 火咀, 火咀帽, 蘑菇头,大搂油, 脚踏, 牛角, 牛角护架, 前后制动, 电点CDI , 马达可拆除, 打火齿及电起动齿可拆除, (发动机不得更换非原装部件)。
4)机器必须是生产性街车机器。CBF/NBF 必须在150cc 内两气门,YBR 必须158cc内两气门,不可换机器壳, 前后胎直径不可大于12 吋。
2025年新增卧缸车163cc,前后胎不可大于12 吋。
5)缸头及内部件,凸轮轴,气门弹簧,气门,活塞,可以改装(保持两气门单凸轮)。
6)冷却方式:风冷(不允许水冷以及油冷)
7)允许拆除:马达、打火齿及电启动齿
8)不可换机器壳、不可使用光头胎
9)赛车净重不得低于80公斤
10)参赛车辆必须严格检查安全隐患。所有改装不得对参赛车手及其他人员带来安全隐患。车辆改装安全度由车检主管进行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异议。
(6)改装街车(单/双)缸组
1) 不接纳2011(包括2011年)年以后的进口纯种赛车型摩托车(工厂车)、越野型摩托车参赛,如对参赛摩托车资格有任何争议,以验车主管之裁决为准。
2) 所有参赛车辆只有通过车检后方可用于参赛,检查后的车辆不得更换整车。车辆外观必须保持原厂规格。
3) 机器必须是生产性街车机器,排气量不能超过455CC。
4)燃油供给方式:化油器或燃油喷注(燃油喷注的,可使用燃油泵,否则不得使用其他增压装置)。
5)行车电脑(CDI)、燃油喷注控制电脑、线束等电子控制系统可更改或加装,发电系统可拆除。
6)车辆所有液态进排口必须拉钢丝固定(如:水箱盖、机油进、排镙杆)。
7)车底必须加装防流(漏)底盘。
8)允许使用道路轮胎、比赛专用轮胎(光头胎)和比赛专用雨胎,但不允许使用手工修改轮胎。
9)车轮限17寸,外齿轮、链条可改装或改装。
10)刹车系统允许更换及改装。制动装置:前制动,前制动盘直径不得大于320mm,后制动,单制动盘,盘不得大于240mm(不得使用鼓式)。
11)参赛车辆必须严格检查安全隐患,所有改装不得对参赛车手及其他人员带来安全隐患。车辆改装安全度由车检主管进行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异议。
(7)小童组
A 组要求:
1) 排量不得超过115CC,坐包至底位不能超过60CM,除非车手平坐在坐包上双脚板可以同时平踏在地面。
2) 前后胎直径不可大于10 吋。
3) 国产4 冲自动档及挂挡车两气门。
4) 化油气器及电喷均可(直径不得超过24mm)。
5) 必须有参加过三至四场的赛事的经验。
国产四冲:B 组要求:
1) 车辆要求必须是国产4 冲程两气门发动机的小型公路赛车,排量不得超过57cc,车辆动力和操控可以进行有限度改装。
2) 前轮(前轮):除防尘密封圈、轴套以外其他可变更外,其他改装不允许。
3) 前胎:禁⽌⽤切削⼯具等追加轮胎沟槽等加⼯⽅式。
4) 前后胎直径不可大于8 吋。
5) 允许使用赛道轮胎、比赛专用轮胎(光头胎)和比赛专用雨胎,但不允许使用手工修改轮胎;轮圈(呤)以出厂设置为标准,直径等于或不能大于8英寸。
(8)滑胎公开组
1) 必须使用各摩托车生产厂家生产的量产型车,发动机排量冲程不限。
2) 必须拆除车辆边撑,灯具,护栏等设施,车把要安装护手,前后轮安装保护球。
3) 车辆要严格检查油底螺丝,防止松脱,溢油,污染赛道。
4) 燃油供给方式:化油器或燃油喷注(燃油喷注的,可使用燃油泵,且不得使用其他增压装置)。
5) 车身护板及螺丝要使用专用螺丝胶加固,防止比赛过程中脱落。
6) 车辆所有液态进排口必须拉钢丝固定(如:水箱盖、机油进、排镙杆)。
7) 制动液建议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DOT4等级或以上的。
8) 允许使用道路轮胎、比赛专用轮胎(光头胎)和比赛专用雨胎,但不允许使用手工修改轮胎。
9) 参赛车辆必须严格检查安全隐患,所有改装不得对参赛车手及其他人员带来安全隐患。车辆改装安全度由车检主管进行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异议。
(9)踏板组
1) 参赛车辆须为量产生产性上市车型,不能改变发动机结构,发动机为单气缸四行程、单凸轮轴、两气门以下发动机,气缸容积不大于 160cc,冷却方式不限。
2) 燃油供给方式:化油器或电子燃油喷注系统。
3) 化油器或节气门可更换,但进气口径不得大于¢30mm,电喷进气口径不得大于¢30.5mm。
4) 不得使用增压装置。
5) 可更换缸体、活塞、凸轮轴、曲轴、气门、汽门座、汽门弹簧、汽门弹簧座、活塞环及活塞销。
6) 可更换前后轮总成,但轮圈直径不得大于 12英寸。
7) 可更换电器系统、点火器,可拆除充电装置。
8) 可更换前后减震器,上下三星(三角台)。
9) 允许使用道路轮胎,出示湿地标志时可使用比赛专用雨胎,但不可使用比赛专用轮胎(光头胎)。
10) 排气管可改装,排气管长度不得超过后轮,出口高度在后轮中轴以上,排气管尾端出口处必须是圆边。
11) 空气滤清器可以拆除,可增置风箱。
12) 可以更换前后刹车系统。
13) 传动系统可以更换,但传动方式必须是自动档(CVT)。
14) 传动箱外壳不可更换,但可打孔,其传动组件不可直接外露,其固定螺丝不得少于五颗。
15) 冷冻液和机油的进排位置,必须拉钢丝线,防止松脱。
16) 必须安装磁电机曲轴油封压板。
17) 缸顶机油透气管需加装储油容器。
28) 参赛车辆必须严格检查安全隐患,所有改装不得对参赛车手及其他人员带来安全隐患。车辆改装安全度由车检主管进行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异议。
19) 由于2023年参加人数太少,如第一站不夠8人报名,2025年全年取消。
第9 条 所有参赛车辆改装通则
(1) 所有参赛的摩托车需符合以下条件,且必须经赛事委员会的最终认可。
(2) 所有参赛车辆在经过技术检查后方可参赛,检查后的车辆不得更换整车。
(3) 所有参赛的车辆必须是在世界公告目录内的注册品牌。
(4) 排气管和消音器必须符合所有有关噪音控制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100 分贝(赛后允许公差±3分贝)。由于受到当地环境部门的监管,噪音随时按监管部门的要求作出调整,噪音监测仪离排气管1米内测试。
(5) 排气管可更改,但长度不得超过后轮,排气管尾端出口处必须是圆边。
(6) 不允许使用超出使用期限、寿命的轮胎。
(7) 制动器至少2个有效的制动装置(每轮一个)彼此可以进行独立工作。
(8) 当手离开油门时应自动关闭。车把上须配备有紧急熄火开关。
(9) 可以升高脚踏,脚踏必须是坚固安装,脚踏的尾端呈球形。
(10) 支撑架、边支架必需拆除。
(11) 比赛号码必需使用由赛会提供的统一号码纸和号码,并固定于机车整流罩前方和后两侧,确保计时人员和官员都能看清,否则赛会将不为该车手进行成绩记录。
(12) 可拆除大灯、转向灯、后灯、表台、仪表、仪表支架、有关导线、喇叭、车牌安装支架、速度计、散热器风扇、连接电线、乘客脚踏、乘客手抓支撑横杠、链条挡板、多余的或备用的车把开关装备、但整车外观、车架结构不能改变,如有整流罩可改变材质,不能改变外观。
(13) 比赛期间的任何时间里,赛车重量(含油箱)均不能低于组别最低车重的要求。
(14) 水箱、冷却系统、或安装机油排泄喉,则该排泄口必须能够导引机油进入独立容器内。该容器必须安装在容易处理的位置,而比赛开始前该容器必须做出处理,不能贮藏任何液体。与变速箱连接的装废油容器的最小容积应为250cc;与发动机连接的装废油容器的最小容积应为500cc。
(15) 所有改装不得对参赛车手及其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16) 除车架和后叉形梁架悬架之外,减少重量是允许的,但是必须符合最轻的重量规定。
(17) 车辆改装的安全度由车检主管进行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异议。
(18) 其它及未尽要求参考中国摩协颁发的“全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通则”执行。
第10条 所有车手强制执行的条款
参加车手必须持有本年度合格的省级或国家级的车手证。
外来车手必须持有当地合格的车手证及签证。
第四章 比赛相关事项
第11 条 晋级制度
(1)其他组别不设晋级制度。
第12 条 参赛油料的安排
(1) 为确保赛事的安全运作,参赛车手严禁携带燃油进入赛会,练习及赛事期间由参赛车手自行向赛会购买98 号汽油,正赛由大会提供98 号汽油,自带汽油进入赛会罚款3000元并没收。
(2) 所有车辆充电时,必须有人值班看守,严禁在马房仓、存车仓、仓库充电,违者没收充电设备,造成一切后果由违者自负。
第13 条 参赛安全装备的要求
(1) 所有参加练习和比赛的车手必须佩带符合质量标准和符合FIM 规定的国际标准头盔,如欧洲EUROPE ECE 22-04& ECE 22-05‘P’、美国USA SNELL M 2005 、日本JAPANJIS T 8133:2000;或赛事监管机构认可、批准的其他头盔。
(2) 全部赛员必须穿着全套皮衣,连同附加的皮质防护垫或者手套、鞋子和其他保护装备,如各重要保护部位:膝盖、手肘、肩膀和髋关节等部位。
(3) 所有的个人安全保护装备均须在车检时一并交予车检主管检查。其它及未尽要求参考中国摩协颁发的“全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通则”执行。
第14 条 行政检查和车辆检查
(1) 报名获得参赛资格后,车手必须安排参赛车辆和个人安全装备送往“验车区”进行技术检查。
(2) “验车区”的车检时间为星期六8:30—10:30(以赛事时间表为准)。
(3) 逾期必须支付逾期车检相关附加费用¥500元。
(4) 车手必须呈报所用参赛车辆的全部技术文件。
(5) 车检主管可以要求车手分解拆卸任何车辆,以确保车辆符合参赛资格的要求。
(6) 如果车检裁判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车手提供有关的零配件样品或证明文件。
(7) 已经通过车检的车辆,如果曾经遭遇事故或基于安全考虑,则车手应当向车检裁判重新呈报进行赛车复检。
(8) 参赛车辆和个人安全装备经过技术检查后方可参加自由练习。
第15 条 维修站规则
(1) 修理站是为比赛车辆用作加油、维修、机件支持及更换赛员的地方。在练习及比赛期间,修理站行车道上车速不能超越时速15 公里。
(2) 在比赛或练习期间,赛车如果返回修理库或驶进集车区,即表示其正式退出该节赛事,不能重返该节赛事参赛。
(3) 在比赛或练习期间,维修站人员必须停留在临时维修站工作区域内,切不可步入修理站通道或进入赛道。
(4) 其它及未尽要求参照中国摩协颁发的“全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通则”执行。
第16 条 车手大会
(1) 时间及地点由赛事行政宣布。(以赛事时间表为准)
(2) 参赛车手必须出席车手会,缺席赛员取消参赛资格。
(3) 迟到之赛员罚款人民币500元,必须进行二次车手会。
(4) 未能够准时出席车手会的赛员必须于车手大会开始前向通知赛事总监并获得批准,否则将被处罚。如罚款不能于开始练习前缴清,则该赛员的出赛资格将会被取消。
第17 条 赛后检查
(1) 所有完成比赛且有成绩的各组别车辆前六名必须停在车检区内接受重检。不得驶回维修库,违者即时取消成绩(如须要增加检验车辆以该场通知为准)。
(2) 由赛会车检主管监督下,各得奖车队机械师按照车检主管的要求进行机器检验,由车检主管提交检验结果给赛会赛事委员会执行最终成绩评定。
(3) 接到需要拆卸车辆的指示后,相应的车队(车手)必需于15分钟内开始执行上述拆卸要求,否则将取消所涉及成绩或资格。
(4) 对车辆检验结果不符合赛例要求的,马上取消获奖资格和该场比赛成绩,由赛会赛事委员会公告并执行。
第五章 处罚
第18 条 处罚
内容 | 取消参 赛资格 | 取消 成绩 | 罚时 | 罚金 | 仲裁 裁决 |
1、黄旗超车 | | | 加罚3 个位 | | ★ |
2、参赛车手在赛道、辅道、 维修通道逆向驾驶 | ★ | | | 1000元 | ★ |
3.1、练习赛走短道(抄近道)通行 | ★ | | | 300元 | |
3.2、正赛走短道(抄近道)通行 | ★ | | 加30秒 | | |
4、非维修区域内修理 或调整赛车 | | | 加30 秒 | | |
5、维修通道超速 | | | | 300元 | |
6、赛道、维修区、维修通道 范围内吸烟 | | | | 300元 | |
7、两次通过终点旗 | | | | 500元 | |
8、三次或以上通过终点旗 | | | | 1000元 | |
9、不执行比赛仲裁委员会下达的 罚时或罚通过维修通道等处理 | | ★ | | | |
10、从维修区进入赛道,意外后返回赛道, 不避让赛道上行驶中的赛车 | | ★ | | 1000元 | |
11、在观察圈中练习发车 | | | 通过维修区 | | |
12、抢先发车 | | | 加8秒 | | ★ |
13、违反体育道德及 不正当行为 | | | | | ★ |
14、获奖车手不参加颁奖仪式 | | ★ | | 200元 | |
15、在裁判命令之前擅自 驾车进入赛道 | | ★ | | 500元 | |
16、损坏计时发射器 | | | | 4000元 | |
17、未参加全体车手会议 | ★ | | | | |
18、参加车手会议迟到 | | | | 200元 | 必须进行二次 车手会议 |
19、车手安全检验迟到 | | | | 300元 | |
20、未进行车手安全检验 | ★ | | | | |
21、参赛车手或其机械师及随行人员如不遵从赛会、不服从裁判及工作人员指示(包括车队其他人) | | ★ | | 300元 | |
22、在挥黑白格仔旗之后回维修区途中超车或随意停车 | | | | | ★ |
23、在维修区内高速行驶或试车 | | | | 1000元 | |
24、违反蓝旗、维修旗、黑白旗警告、黑旗指示者 | ★ | | | | |
25、私人计时器放 在赛道范围内 | ★ | | | 500元 | |
26、在赛道上烧呔 | | | | | |
27、过磅不够磅数或不过磅 | | | 罚至尾位 | | |
28、碰撞前车 | | | | | ★仲裁 |
29、超出验车时间,加收行政服务费 | | | | 200元 | |
30、自带汽油进入赛会 | | | | 500元 | |
31、在马房仓、仓库充电 | | | 禁赛1 年 | 3000元 | |
32、在维修区、集车区 使用磨机 | | | | 200元 | |
33、排气管和消音器 最高超出103 分贝 | | ★ | | | |
34、任何车手的摩托车在计时练习或比赛期间进入维修车间,将被认为退出比赛或取消成绩 | | ★ | | | |
备注:所有罚款纳入赛事基金,用于摩托车大赛范围,接受赛事委员会的监督。
第六章 抗议和上诉
第19 条 抗议和上诉
(1) 如参赛者对其他参赛者不满,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抗议,但抗议内容必须写成书面材料(填写抗议书)并连同抗议费人民币2,000元整通过赛事秘书处交至仲裁委员会。
(2) 如果抗议内容涉及到比赛成绩,则必须在大会初步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将抗议书和抗议费通过赛事秘书处交至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3) 大会不接受针对计时设备和裁判的投诉。
第七章 成绩评定
第20 条 成绩评定和奖品
成绩的评定
(1) 单场成绩:各个组别独立计算单场成绩。
(2) 比赛成绩按“15 名得分法”计算得分,15 名后计 1 分。

(3) 最终总成绩按决赛 1+决赛 2 的总积分计算(每站最高成绩可达50分)如两回合分数一样,则以决赛 2 成绩优异者排前
(4) 其他未列明细节参考《全国公路摩托车比赛通则》
(5) 车手年度积分计算规则,将改用“大分”制。意为每个车手,每一站两节比赛之后的积分,是两节比赛的成绩、名次对应25 分制标准的积分相加。比如:车手在两节比赛里分别获得了一个第一、一个第二,并最后获得了对应组别的分站冠军,那么该车手在年度积分榜上,在这一站比赛获得的积分为 25+20=45分。
第八章 比赛号码牌和广告
第21 条 比赛号码牌(车号)
号码必须清晰可见;号码牌颜色,所有组别必须黄底黑字,粘贴在车身的左右两边显眼处以及车头防护罩处,任何广告不得覆盖以及车手在驾驶时不能遮挡该号码。
号码牌必须是方形及不少于宽180mm×高120mm。牌上的号码高不少于105mm,宽不少于50mm。
第22 条 广告
(1) 各参赛队可向大会租用场地内广告位(详细广告位收费标准,联络电话:13928283808),为不影响大赛进行,各队的广告位置由赛事组委会确定。
(2) 所有报名参赛者必须接受比赛组织者的广告。
第九章 奬励
第23 条 奖励
比赛各组别参赛者等于或多于8名,比赛各组别设个人各组别前3名。获得个人各组别前3名的车手将获得奖杯、奖金。
比赛各组别参赛者等于或多于11名,比赛各组别设个人各组别前5名。获得个人各组别前5名的车手将获得奖杯、奖金。
各组别奖金额度表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第四名 | 第五名 |
雅迪VFLY统一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电车公开A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中策橡胶艾瑞森轮胎 电车B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MINI GP 150新人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MINI GP 150青少年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MINI GP 150公开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改装街车单缸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改装街车双缸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小童体验A 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小童体验B 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滑胎公开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踏板组 | 1500元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300元 |
第十章 其他
第24 条 其他
(1) 为加强安全管理,禁止在仓库、马房内存放汽油,一经发现罚款¥3000 元整、停赛1年,同时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的处罚,生产严重后果者由存放者及仓主自负。日常练习时所有车辆离开集车区停回马房必须抽空油箱,抽出的汽油经双方登记确认后存放于赛会油库,随时可提取使用,但严禁运出赛会。
(2) 周六、日的比赛用油,由赛会统一发放。禁止从外面带汽油进入车场,一经发现,罚款3000 元及没收,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3) 原赛事规则中关于噪音控制的规定,更新规定为:排气管和消音器最高不得超出100分贝(赛后允许公差±3 分贝),噪音监测仪在排气管1 米内,转数单缸5000 转/分钟,双缸7000 转/分钟测试。
(4) 完成决赛二的各组别车辆前六名必须停在车检区内接受重检。不得驶回维修区,违者即时取消成绩。
(5) 参赛车辆由参赛者自行安排运输,所有大型运输车辆进出必须提前两天与赛会沟通,由赛会与赛车场沟通具体进出时间。
(6) 本规程未涉及事项均依照中国摩托运动协会颁发的《全国公路摩托车比赛通则》及其附件执行。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7) 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赛事主办单位
媒体单位:
广东广播电视台、澳门市民日报、澳门日报、澳门莲花卫视
流行骑士、群策摩托车信息网、市民日报、澳门人报、世桥传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