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计划,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拟于11月面向南通地区开展以下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认定相关信息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经评估论证”需符合如下特点:(1)持有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其颁发院校在教育部门官方网站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列入《职业信息与教育培训项目(专业)信息对应指引(2023年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出版),视作已完成评估。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另,如取得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助理级以上职称的,申报条件请详询微信。

认定方式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由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部分组成。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答题形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综合评审采用工作业绩审阅、论文现场答辩方式。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报名要求

拟申报以上批次的考生,请于对应截止时间前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我中心将通知考生确定考试时间,考生于认定前缴纳相应等级的认定费用至本学院指定财政账户。费用缴纳成功后,我院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逾期不缴费视为主动放弃此次报名。收费标准、缴费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3-89193928(学院纪检室)。

培训服务咨询

信息工程系:吴老师13776901577(微信同号)

认定考试报名咨询

颜老师19552766061(微信同号)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职业技能认定中心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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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职业技能认定中心

图文 | 职业技能认定中心   刘   颖

编辑 | 职业技能认定中心   颜滢姝

审核 | 职业技能认定中心   葛   朗

校核 | 组织宣传部   相虹娟

终审 | 组织宣传部   张美琴

发布 | 组织宣传部   相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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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12425769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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