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年8月30日
杂志期数|2025年第8期(总第86期)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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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刊:特朗普2.0经贸政策之七

本期导读:
本刊注:美国时间2025年8月2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11位法官以7位赞同4位反对的合议结果通过了两起IEEPA关税案合并上诉裁决,支持了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在两案中作出的绝大部分判决结论和理由。10月14日前,当事人可以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目前,特朗普政府已表示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裁决中认定,特朗普政府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加征芬太尼关税和全球规模对等关税的法令与相关措施缺乏法律依据。关税权归于国会,IEEPA授予总统的进口规制权不包括被诉关税,总统根据IEEPA拥有无限关税权的理解违反了“重大问题原则”,总统在作出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决策前必须获得国会明确授权。即便参照先前“吉田案II”判决,也无法得出总统拥有无限关税权的结论。但是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要求CIT重新审查其作出的全美永久禁令的适当性。4名持反对意见的法官则认为,被诉关税措施合法合宪。该上诉案是因CIT在5月28日作出的两案一审判决引发(V.O.S. Selections等5家企业诉特朗普等8被告案、俄勒冈等12个州诉特朗普等6被告案),CIT裁决芬太尼关税和全球规模对等关税法令与相关措施违规并永久禁止在全美实施,特朗普政府在当日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关于IEEPA关税案和CIT裁决情况,可参看本刊第84期简报五。

目 录
专栏一:紧急状态关税与232调查
一、美国将与中国对等关税“谈判期”延长90天
二、特朗普以进口俄罗斯石油为由对印度加征25%紧急状态关税
三、白宫发布《美欧对等、公平和均衡贸易协定框架联合声明》
四、加拿大总理发布《加美贸易声明》决定从9月1日起取消对美报复关税
五、美国商务部对进口风力涡轮机及其零部件和组件发起232调查
专栏二:单边关税措施在WTO被诉案
六、中国就加拿大钢铁关税配额和钢铝关税措施在WTO提出磋商请求
七、巴西就美国加征关税等措施在WTO提出磋商请求
专栏三:专家视点

专栏一:紧急状态关税与232调查
一、美国将与中国对等关税“谈判期”延长90天
北京时间2025年8月12日,中美发布《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同意相互延长24%关税暂停期90天,在此期间仅相互执行10%税率,以便两国继续谈判。美国与中国相继发布国内规定,根据联合声明中的承诺决定从8月12日起90天内(11月10日止),美对华继续暂停执行34%对等关税中的24%,中国也对美暂停执行34%反制关税中的24%,并决定暂停和取消部分对美不可靠实体清单和出口管制管控名单措施。
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https://www.mofcom.gov.cn/syxwfb/art/2025/art_e05c50ab975a47599699c11eacd684cd.html;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https://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508/t20250812_3969806.htm;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jiedu/202508/t20250812_3969807.htm;进一步调整互惠关税税率,以反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在进行的讨论情况,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08/further-modifying-reciprocal-tariff-rates-to-reflect-ongoing-discussions-with-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情况说明:唐纳德·J·特朗普总统继续暂停对中国的高额关税措施,https://www.whitehouse.gov/fact-sheets/2025/08/fact-sheet-president-donald-j-trump-continues-the-suspension-of-the-heightened-tariffs-on-china/;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调整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答记者问,https://news.cctv.cn/2025/08/12/ARTICsactfw9qjGa5WMskr4g250812.shtml;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答记者问,https://news.cctv.com/2025/08/12/ARTIGqXRVXV1O4Oa9c0b1APo250812.shtml;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将斯凯迪奥公司等11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公告,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e4f474d3aeba4672913db1042d845d78.html;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关于将护盾人工智能公司等6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公告,https://aqygzj.mofcom.gov.cn/flzc/gzjgfxwj/art/2025/art_81fd0e00d5aa4be39db90f2c183c809a.html,陈如楠整理
二、特朗普以进口俄罗斯石油为由对印度加征25%紧急状态关税
总统公告:应对俄罗斯联邦政府对美国造成的威胁,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08/addressing-threats-to-the-united-states-by-the-government-of-the-russian-federation/;情况说明:总统唐纳德·J·特朗普就俄罗斯联邦政府对美国造成的威胁发表讲话,https://www.whitehouse.gov/fact-sheets/2025/08/fact-sheet-president-donald-j-trump-addresses-threats-to-the-united-states-by-the-government-of-the-russian-federation/,何朴璇整理
三、白宫发布《美欧对等、公平和均衡贸易协定框架联合声明》
2025年8月21日,美国白宫发表《美欧对等、公平和均衡贸易协定框架联合声明》,宣布双方已就协定框架达成共识,并表示将尽快通过谈判拟定《美欧对等、公平和均衡贸易协定》,以落实协定框架。白宫称,该框架体现了美欧对公平、均衡和互惠互利贸易投资关系的共同承诺,将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贸易投资关系奠定坚实基础,并促进美欧产业振兴;协定框架表明了欧盟对美国关切的认可及与美国共同解决贸易失衡问题和释放经济合作潜力的决心;双方将以协定框架为起点,拓展更多合作领域,继续改善市场准入条件,提升双边贸易与投资水平。
达成共识的协定框架主要包括19个方面,涉及关税减让、消除非关税壁垒、推动能源与关键技术合作、促进跨大西洋投资、放宽环境保护法规限制、加强供应链安全与韧性、消除数字贸易和数据流动壁垒、应对非市场政策等。具体内容如下:
1.欧盟承诺将取消对美国所有工业品征收的关税,并为美国坚果、乳制品、新鲜及加工水果蔬菜、加工食品、种子、大豆油、猪肉和野牛肉等海产品和农产品提供市场准入优惠。欧盟将尽快采取必要措施,延长2020年8月21日《美欧关税协定联合声明》项下美国龙虾产品关税条款的适用期限(已于2025年7月31日到期),并扩大产品范围以便纳入龙虾加工品。
2.美国承诺将对原产于欧盟的商品适用以下税率中的较高者:关税税则中的最惠国关税税率;15%关税税率(即最惠国关税与对等关税之和)。此外自2025年9月1日起,美国将对以下欧盟产品只适用美国关税税则中的最惠国关税:稀缺自然资源(包括软木)、所有航空器及其零部件、仿制药及其原料和化学前体。美欧同意将充分考虑将那些对双方经济和价值链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行业和产品纳入只适用关税税则最惠国关税的商品清单。
3.美国将调整232关税并提出钢铝合作方向。美国将确保对原产于欧盟并在未来可能受232措施约束的药品、半导体和木材产品所适用的关税不超过15%(指最惠国关税与232关税之和)。如果欧盟提出立法提案以落实协定框架中的减税承诺,美国将对受232关税约束并原产于欧盟的汽车和汽车零部件按如下方案减税:对最惠国关税税率为15%或15%以上的汽车和汽车零部件,不再加征232关税;对最惠国关税税率低于15%的商品,将适用15%的累计税率(指最惠国关税与232关税之和)。该减税措施自欧盟提出立法提案当月的首日起生效。欧盟立法提案应与协定框架保持一致,并由立法机构通过。美国将以维护并符合美国国家安全的方式调整232条关税。关于钢铝及其衍生品,美欧双方将探讨合作可能,通过实施关税配额等措施确保美欧供应链安全,使美欧市场免受产能过剩冲击。
4.美欧将进行原产地规则谈判,以确保对等贸易协定带来的利益主要归美欧双方所有。
5.美欧将在能源与高科技领域进行合作。美欧将共同合作以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可靠和多元化,包括消除限制能源交易的非关税壁垒。欧盟承诺将在2028年前采购约7500亿美元的美国液化天然气、石油和核能产品,为欧盟计算中心至少采购400亿美元美国人工智能芯片,采纳和遵守符合美国标准的技术安全要求以防技术外泄到敏感地区。美国将在欧盟落实这些承诺后扩大对欧盟出口相关产品和技术。
6.美欧将促进跨大西洋投资。作为全球最大经济关系之一,美欧的双向投资存量已超过5万亿美元,双方将在此基础上推动跨大西洋双向投资。欧盟承诺将在2028年前在美国战略产业投资6000亿美元。这是欧盟对跨大西洋伙伴关系的坚定承诺和对美国作为最安全、最具创新力投资目的地的认可。
7.欧盟承诺将采购更多美国军事和防务装备。这体现了双方深化跨大西洋军事防务产业合作、强化北约成员国互联互通、确保欧洲盟友装备最先进和最可靠防务技术的共同战略优先事项。
8.美欧承诺将减少或消除工业领域的非关税壁垒。在汽车领域,美欧承诺将互相认可对方的标准,以发展跨大西洋市场。双方还承诺加强美欧标准制定机构之间的技术合作,以便在关键领域共同制定跨大西洋市场标准;推动合格评定程序,以涵盖更多工业领域。
9.美欧承诺消除食品和农产品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双方意识到持续合作以解决长期关切十分重要,因此将共同致力于消除影响食品和农产品贸易的非关税壁垒,包括简化猪肉制品和乳制品的检疫证书要求。
10.鉴于美国境内相关商品生产对全球森林砍伐的影响较小,欧盟承诺将尽快解决美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对《欧盟森林砍伐条例》的关切,以避免该法的执行对美欧贸易造成不利影响。
11.欧盟承诺对美国中小企业灵活实施碳边境调节措施。欧盟已注意到碳边境调节机制对美国中小企业的影响,因此除了提高小额进口的豁免额度外,还将在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过程中对美国中小企业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
12.欧盟承诺将减少可持续发展法规对跨大西洋贸易的影响。包括将确保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不会对跨大西洋贸易带来不当限制。在实施《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时,欧盟将尽可能减少该法令对中小企业等实体的管理负担,修改法律责任条款和气候转型义务要求。关于向具备高质量监管体系的非欧盟国家企业施加《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下的要求,欧盟承诺将解决美国对该问题的关切。
13.美欧双方将共同推进电信与网络安全的互认合作。欧盟重申确认,美国合格评定机构可被指定为1998年《欧共体与美国电信设备互认协议》行业附件项下的公告机构,开展《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中与网络安全等要求相关的业务。美欧还承诺将就签署网络安全互认协定进行谈判。
14.美欧承诺加强合作,以应对第三国对关键矿产和其他类似资源实施出口限制。
15.美欧承诺将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高标准。
16.美欧承诺将密切合作,以确保对国际公认的劳工权利提供有力保护,包括消除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
17.美欧承诺消除不合理的数字贸易壁垒。欧盟不会收取或维持网络使用费;美欧双方不会对电子传输征收关税,并将继续支持世贸组织电子传输免征关税多边暂缓机制,争取达成永久性多边暂缓征税承诺。
18.欧盟将与美国和美国贸易商就贸易程序数字化和欧盟海关改革立法的实施进行磋商。
19.美欧将强化经济安全和供应链合作。双方同意加强经济安全协调,通过互补措施提升供应链韧性与创新,包括合作应对第三方的非市场政策、不公平竞争、公共采购的不对等,并在投资审查、出口管制和打击逃避关税行为等方面加强合作。

四、加拿大总理发布《加美贸易声明》决定从9月1日起取消对美报复关税
加拿大总理就加美贸易发表声明,https://www.pm.gc.ca/en/news/statements/2025/08/22/statement-prime-minister-can-us-trade,田镓铟整理

五、美国商务部对进口风力涡轮机及其零部件和组件发起232调查
联邦公报:关于对进口风力涡轮机及其零部件进行232国家安全调查的公众意见征询通知,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8/25/2025-16191/notice-of-request-for-public-comments-on-section-232-national-security-investigation-of-imports-of,李婧月整理

专栏二:单边关税措施在WTO被诉案
六、中国就加拿大钢铁关税配额和钢铝关税措施在WTO提出磋商请求
2025年8月15日,中国就加拿大钢铁关税配额和钢铝关税措施在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磋商请求(DS641),认为加方上述措施涉嫌违反其在GATT 1994、《进口许可程序协定》和《原产地规则协定》下的多项义务。
(一)加方被诉措施
1.对钢铁产品实施关税配额措施
2.对中国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关税
(二)加拿大涉嫌违反的WTO义务
中国在磋商请求中指控加方上述措施涉嫌违反其在WTO相关协定下的多项义务。
七、巴西就美国加征关税等措施在WTO提出磋商请求
2025年8月5日,巴西就美国加征关税等措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向美国提出磋商请求(DS640),认为美方通过“公平和对等计划”(FRP)和后续行政令对巴西货物加征10%对等关税、40%惩罚性关税等措施违反了其在GATT 1994和DSU项下的相关义务。
(一)被诉措施
专栏三:专家视点
八、美国《财富》杂志发文称法院若裁定对等关税违规将使美政府陷入极大困境
2025年8月16日,美国《财富》杂志记者Jason Ma发表评论文章——《特朗普对等关税可能最快在本月被废除,警告政府将面临经济末日》。文章指出,美国知名政策分析机构Capital Alpha Partners和Yardeni Research均认为如果法院作出废除对等关税的判决,将对特朗普政府产生极大不利影响。
九、特朗普2.0经贸政策下美国出口管制“知会信”执法与应对之策
引言
2025年4月以来,美国商务部下辖的工业和安全局(BIS)频繁向多个企业发送“知会信”(Is informed letter)文件,要求其重新审查与中国的贸易联系,并在信中新增了多个产品的出口管制要求。[1]这批“知会信”执法主要覆盖与中国科技强国战略相关的美国高新技术行业,如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EDA)、高算力人工智能芯片、飞机发动机与乙烷石化等行业。在此类知会信的影响下,企业会在收到相关文件后,大多会直接遵照文件要求停止产品对华出口,甚至进一步切断与中国市场的联系。
然而让人难以琢磨之处在于,此番声势浩大的管制行为并未持续太久。在2025年6月27日中美正式签订了关于稀土的贸易谅解后,[2]这批管制措施就被同步撤销,相关企业在七月就立即恢复了对华的出口。这一反复无常的出口管制执法行为并非是出于精细化的战略考量,而是美国现任政府为了实现其短期的外交目标与经贸利益,而对传统的出口管制执法方式进行的创新化、策略化利用。
本文通过对知会信执法行为的法律性质与相关案例的剖析,能够减少此类“虚张声势”的执法行动产生的误导性,避免政府与企业作出过度的应激反应。同时,采用“核心战略利益法”对美国出口管制执法行动进行检验,区分恫吓性行为与真实战略,能减少对特定制裁行为对供应链真实影响力的高估。
“知会信”(Is informed letter)是由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实施的执法行为,在最近几次执法行动中,BIS所主要依据的法律是《出口管理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即EAR)的第744.21条的(b)款。[3]
自1979年,美国政府持续利用相关出口管制行政法规来对美国商品与技术的出口(包括再出口、进口国国内转让)进行管控,任何美国企业落入出口管制范围内的出口行为,都将需要申请BIS或其他相关部门(如财政部)的许可,否则将面临罚款或联邦刑事责任。而EAR的第744部分,则是具体限制了可能具有“最终军事用途(military end use)”或可能服务于“最终军事用户(military end user)”性质的美国商品、技术的出口。
(二)“明知”要件的实现方式
“明知”这一要件成立,主要通过§ 744.21(b)列明的几种方式实现。
Specific notice will be given only by, or at the direction of, the Deputy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Export Administration.
When such notice is provided orally, it will be followed by written notice within two working days signed by the Deputy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Export Administration or the Deputy Assistant Secretary's designee.
The absence of BIS notification does not excuse the exporter from compliance with the license requirements of paragraph (a) of this section.”
上述法规及解释为分析知会信执法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其中较为宽泛模糊的措辞为BIS行政执法行为创造了极大灵活度。因此,有必要通过执法实例挖掘其规律与特点。
GE占全球航空发动机市场份额的8%,向中国供应C919客机的关键部件LEAP-1C发动机。2020年2月16日,GE取得了向中国出口LEAP-1C发动机的BIS许可。[20]特朗普也曾表示“希望中国购买我们最好的发动机。”
2023年10月17日,拜登政府治下的BIS发布了先进计算半导体与半导体制造物项出口管制规则,后于2024年3月29日修订。英伟达被迫停止对华出口H100和A100高算力芯片,转而推出符合美国管制要求的“中国特供版”芯片H20。特朗普政府就职以来,未对该规则进行调整。
2025年4月14日,英伟达表示BIS对H20实施了新的出口许可要求。[22]7月15日,美国商务部长卢特尼克证实已经恢复英伟达对中国的H20芯片出口。[23]
企业产品公司(EP)是1968年成立于德州的天然气批发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披露,EP公司每天产出约280万桶乙烷,在2024年,EP每天向中国出口22万桶乙烷。
(五)整体案例分析
根据对上述知会信执法案例的分析,在特朗普政府治下,知会信执法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1.美国媒体通常会在BIS正式发出知会信之前,得到知情人士的情报。根据我们对前述EAR规定的理解,这是由于BIS会在下发正式信函前以口头方式通知相关公司,给此类消息的提前“偷跑”提供空间,在收到正式信函后,由于相关上市规则的约束,美国上市公司会在知会信发布后五天内向公众披露函件内容。
2.知会信提及的产品范围往往不够明确。根据Cadence公司、英伟达的相关披露及其企业负责人的后续采访[27],知会信不会明确指出哪些具体产品需要出口许可证,而是宽泛地提及某些出口管制编码(即ECCN编码)。
知会信执法的时间成本与程序成本极度低廉,这使其成为美国对外经贸系统中最具灵活性的政策工具之一。
知会信只能作用于个别企业和科研机构,与普遍适用的法规相比,并不能全面打击到整个产业,这使其对中美供应链整体和美国中小供应商的影响相对有限。具体而言:
一是对中美供应链整体影响始终有限。任何一封知会信只是具体地为收信企业增设新的许可申报义务,或吊销其原有的出口许可,而不会增设对全行业、全工业部门都有效的普遍义务。因此,尽管特朗普与纳瓦罗等美国核心决策圈在公开场合多次倡导与中国“全脱钩”,知会信执法工具由于其“点对点”的运行方式,从根本上不具有实现“全脱钩”的法律功能,无法服务于这一意图。
二是适用范围局限于行业内头部企业与主要供应商。以EDA软件为例,美国政府并未对所有从事该类软件的本国企业进行执法,而仅针对三家头部企业(即Cadence,西门子与新思科技)。碍于政企沟通成本、执法效益以及更为广泛的产业发展利益,目前美国政府无意、也较难扩大知会信执法范围,中小供应商即使对华出口知会信中列示的受管制物项,也暂时不会普遍受到限制。
知会信执法蕴含高度的随意性。这一特性使主管部门具有充足的利用黑箱手段空间。
其一,在程序规范层面,对于美国政府而言,知会信执法几乎不存在成文的、具有约束力的前置条件或流程限制。其启动、对象选择、内容措辞以及后续跟进,均主要依赖于BIS和商务部的内部裁量,完全不受任何既定规则的刚性约束。其二,在具体执行方面,存在巨大的政企勾兑“黑箱”空间,美国政府可以极其灵活地将知会信作为一种增加谈判砝码的工具(Bargaining Chip),既是对中国在经贸谈判中增加砝码,也是用于施压特定的美国国内企业,迫使其在商业决策或技术路线选择上配合政府意图。
知会信的随意性牺牲了程序正义、规则透明度和市场可预期性,将贸易政策的核心决策过程置于公众监督和法律审查的视野之外。但美国政府由此得到了两点优势:一方面减轻了规则制定成本与公开征求意见的不确定性,避免了公开规则变动可能引发的广泛市场恐慌、法律挑战或行业集体反弹。另一方面又通过暗中勾兑,以提前预知的方式极大的减少了对产业的真实伤害。
由以上对执法案例和对法律性质的分析可以得出,知会信执法的实质,在于其为美国决策层(特别是特朗普政府)创造了一种本不存在的、具有高度策略性的“讹诈”式谈判优势。这种优势巧妙地利用了知会信制度所固有的灵活性、针对性、模糊性与随意性,加之美国自身在部分高科技产业的领先地位,将其转化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施压杠杆。
这种“讹诈”优势的核心运作机制在于:美国政府可以主动制造并操控政策的不确定性。通过选择性、非透明地发出知会信,向特定企业传递一种模糊但迫切的管制信号。这种信号本身并不代表一项已稳固确立且需普遍遵守的法律义务,却足以制造强烈的合规安全焦虑与供应链恐慌。最终迫使中国和相关美国供应商在政策最终“落地”或“澄清”之前,就做出有利于美国政府战略目标的让步或调整。
英伟达的案例极具代表性,深刻揭示了这一策略的实质。拜登政府时期历经两年推出《先进计算半导体与半导体制造物项出口管制规则》,英伟达据此开发了满足监管条件的芯片H20。而在特朗普政府上台后,H20芯片对华出口遭遇了一波三折。
先是2025年3月,英伟达首席执行官黄仁勋主动前往特朗普的私人住所海湖庄园,声称将投入5000亿美元支持特朗普的AI基础设施计划。当时主流观点认为,黄此行和大手笔投资目的是确保特朗普政府在高算力芯片政策上承继拜登政府遗产,确保H20芯片对华出口畅通。
出人意料的是,英伟达真金白银的投入反而换来4月BIS知会信执法,对H20施加突发出口管制,众多分析认为这是美国芯片战略的转向,是特朗普硬脱钩战略的一环。由于这一执法措施实质性影响了美国企业对外通过高算力芯片出口获得巨额利润的可能性,美国科技产业界对H20管制进行了激烈的口诛笔伐,特朗普政府则未予以实质理会。
7月再生变数,随着中美“稀土谈判”完成,BIS又撤销了对英伟达等企业的管控。谈判完成后,作为谈判主要代表兼知会信执法的实际执行人的美商务部长卢特尼克,不无得意的宣称“我们美国仅用第四好的芯片就换来了中国的让步”。[32]至此,特朗普政府的真实意图才得以揭示,本文可以合理的推断出:特朗普在海湖庄园做出了允许出口H20的承诺,但同时也要求英伟达等产业领先企业先配合白宫演绎一出“苦肉计”:在即将开始的关税大战中扮演对中谈判的重要筹码。谈判完成后,这些公司可以继续实现其出口目标,并不受实际影响。
这一案例显示出特朗普政府灵活运用知会信执法工具的手腕。对英伟达等企业而言,在配合特朗普,忍受了几个月时间的出口禁令后,H20的对华出口得以解禁(但对华销售的H20算力芯片近期被质疑存在漏洞和后门等安全风险)。对特朗普政府而言,在不得罪英伟达、AMD等巨头企业且少伤害芯片产业发展的情况下,得到了对华要挟的筹码。特朗普政府利用收发自如的“假意制裁”,企图通过讹诈实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某种程度上正是其所标榜的“交易的艺术”。
基于上述分析,对我国产业及政府提出以下应对建议:
(一)密切关注媒体报道,提前掌握相关动向。在正式知会信发函前(通常为数周),美国媒体均会有消息提前披露。此类消息将为我国政府和企业争得一定筹划和决策时间,以更从容的应对资本市场和舆论的波动。
(二)理性看待知会信执法的影响力。由于知会信特有的针对性,美政府并不能仅仅依靠发函“闪电战”就达到特定供应链全面脱钩的产业效果。所谓“吠犬不咬人”,不宜高估知会信执法真实作用,而应更多考虑知会信执法作为外交宣示的工具意义。政府宜保持战略定力,拒绝美国的敲诈与霸凌。企业要备好短期内的应急手段,而不必过分投入安全冗余,更不应在胁迫下向美国执法机构泄露信息。在实践中,对美国产品、技术或软件有持续需求的企业可提前布局全球范围内的替代供应链(如欧洲、东南亚),避免一个或多个美国供应商的突然断供造成的影响。
(三)运用“根本利益法”,从美国政府与美国产业的根本利益出发,判断其执法行为的意图与影响力。对于任何一届希望作出一定政绩的美国政府(即使是特朗普政府),那些不符合美国产业根本利益的管制措施,就如同美国二十世纪初实行过的“禁酒令”一般,是注定无法持久的。例如,对于乙烷产业,美国政府技术层从未有过出口管制的讨论,此次美国知会信执法仅是注意到了中国对这一产品的市场依赖而“依赖政治任命官员的直觉”仓促作出。事实上,即使从美国国内的专业人士视角来看,乙烷的迅速出口禁令将会给中美双方都造成无谓损失,贸易往来才是符合美国根本利益的做法。而更为复杂的半导体行业也可使用根本利益这一分析框架:美国即使在高算力芯片中与中国存在根本性的对抗,并已经做出了细致的管理规范,但就H20级别的芯片而言,停止出口确实会造成中国一定程度上的“芯”慌,但也会导致英伟达收入受损,更会使中国加快国产H20乃至更高级别芯片的研发,从而危及美国根本经济利益。
未来贸易谈判中,中国政府可采用“根本利益法”,分析何处是美方长期和根本利益所在的战略红线。在此之外的美方突然炮制的新闻、鼓吹的“国家安全风险”,大概率只是“烟雾弹”。据此可以更清楚地分析出美国的底牌所在,更好地应对美方的“虚张声势”打法。
中国企业则应利用产业信息方面的优势,效法美国业界对于乙烷出口管制战略价值的分析,采用“根本利益法”分析管制措施对于美国企业的影响,判断此类管制措施到底是符合美国产业利益的有效政策武器,还是新式“禁酒令”。如果有关管制政策将导致两败俱伤甚至得不偿失,则美方大概率会迫于产业的压力以及政治考量而最终选择撤销限制。
夏韵添,ReFlip LLC法务总监、清律律师事务所政策分析助理。业务领域为政策咨询、企业出海法律服务(美国)、数据合规等,客户包括跨国科技公司、工程类企业以及中美初创公司。毕业于乔治城大学法学院,长期从事国际公法、贸易争议领域学术科研工作,为多个知名学者、高校与智库撰文。
编者按:
当前,多边贸易体制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重构国际贸易规则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些国家在多边层面提出WTO改革建议的同时,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中不断纳入新规则,并在国内层面持续修改立法和实践做法,以实现其利益诉求最大化,形成规则重构的互补之势。基于这一背景,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我们推出《贸易救济规则动态》(曾用名《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旨在及时收集和发布与贸易救济规则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多边和区域规则、贸易争端解决、国外法律法规及其实施、反倾销与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调查等,供相关机构和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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