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十五五”的规划之年、开启之年,在这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的2026年元旦到来之际,有必要对即将过去的2025年的低空经济发展做个简单梳理和总结。由于内容很多、篇幅很长等原因、以下将从“行业、空域、政策、技术、产业、市场、设施、资本、场景、补贴”等十个维度,分别对其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以作为对2026年元旦新年的一份献礼。
一. 核心省市补贴政策要点
为全面透视全国各地区低空经济“产业规模、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项目落地”等情况,产业政策将是最好的体现形式,为此,将从重点地区/城市的产业政策入手,主要从“低空物流运营、载人/文旅运营、装备制造与研发、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资质取证、适航与平台、人才保障、交流推广活动、标准规范制定、其他”等11个维度进行对比分析,剖析各地区/城市低空经济发展的补贴政策,进而寻求各地区/城市发展低空经济差异性的根本原因。
表1 低空经济政策补贴分析维度一览表
序号 | 政府补贴分析维度 | 重点地区/城市 |
1 | 低空物流运营类航线 | 深圳、广州、珠海、重庆、荆门、湖南 |
2 | 载人/文旅运营类 | 深圳、南山区、盐田区、珠海、重庆、梁平区、荆门、湖南、合肥、吉安 |
3 | 装备制造与研发 | 深圳、宝安区、龙岗区、广州、珠海、东莞、四川、重庆、武汉、荆门、吉安等 |
4 | 技术创新 | 深圳、宝安区、南山区、龙岗区、盐田区、华龙区、广州、安徽、武汉、吉安等 |
5 | 基础设施建设 | 深圳、广州、重庆、梁平区、武汉、荆门、安徽、湖南、东莞、吉安等 |
6 | 资质取证 | 深圳、南山区、广州、珠海、武汉、吉安等 |
7 | 适航与平台类 | 东莞、龙岗区、珠海、荆门、重庆、合肥、吉安等 |
8 | 人才保障 | 深圳、安徽、吉安、武汉等 |
9 | 交流推广活动 | 深圳、龙华区、龙岗区、罗湖区、珠海等 |
10 | 标准规范制定 | 深圳、广州、珠海、安徽、武汉等 |
11 | 其他 | |
二. 核心省市低空经济专项补贴明细
(一)低空物流运营类航线补贴
低空物流运营类航线补贴主要以“深圳、广州、珠海、重庆、荆门、湖南”等5重点地区/城市为篮板进行对比分析,一是探索当地政府对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二是为探究“低空物流运营类航线”活跃指数提供思考维度,三是为分析“低空物流运营类航线”对低空经济的贡献度提供依据,四是研究“低空物流运营类航线”补贴政策与低空经济的关联度。关于重点地区/城市“低空物流运营类航线”补贴政策如表2所示。
表2 重点地区/城市低空物流航线补贴政策一览表
省市 | 补贴标准 | 申报条件 | 上限 |
深圳 | (1)小型无人机航线年≥5000架次奖20万;≥2万架次奖40万,每增2万架次追加40万 (2)大中型无人机年≥1000架次奖35万;≥2万架次奖80万,每增2万架次追加80万 | 航线获空域批复;常态化运营1年+;飞行记录完整 | 单企年600万 |
广州 | 年载物飞行服务10000架次以上 | 运营1年+;飞行记录完整 | ≤90元/架 |
珠海 | 轻小型无人机 | 运营1年+;飞行记录完整 | ≤30元/架 |
中小型无人机 | ≤90元/架 | ||
重庆 | 小型无人机年≥1000架次奖5万 中大型无人机年≥500架次奖15万 | 运营1年+;市/区县各承担50% | 单企年100万 |
湖北荆门 | 新开小型物流航线奖20万 大中型物流航线奖40万 | 航线获批复;年度运营达标 | 单企年400万 |
湖南 | (1)常态化运营一年以上,年度飞行达到1000架次的(往返计一架次),一次性给予10万元航线补贴; (2)每条航线超出1000架次的部分,按照小型民用无人机35元/架次,中大型民用无人机50元/架次给予运营补贴 | 运营1年+;;年度运营达标 | 单企年≤100万 |
备注 | | | |
(二)载人/文旅运营类补贴
载人/文旅运营类补贴主要以“深圳、南山区、盐田区、珠海、重庆、梁平区、荆门、湖南、合肥、吉安”等10个重点地区/城市为篮板进行对比分析,一是探索当地政府对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二是探究载人/文旅运营的活跃指数,三是为分析载人/文旅运营对低空经济的贡献度提供依据,四是研究载人/文旅运营补贴政策与低空经济的关联度。关于重点地区/城市“载人/文旅运营”补贴政策如表3所示。
表3 重点地区/城市载人/文旅运营类补贴政策一览表
省市 | 补贴标准 | 申报条件 | 上限 |
深圳 | (1)通航短途运输航线年≥100架次奖30万,每增100架次追加30万 (2)深港跨境航线一次性奖100万,年≥100架次奖50万,每增100架次追加50万 | 起终点含深圳;公开售票;通航资质齐全 | 单企年600万 |
南山区 | 航线起降点至少1个在南山区,航线距离≥25km,年运行≥100架次 | 商业运行;合规资质 | 一次性奖15万元 |
盐田区 | 给予金额不超过实际运行费用的50%, | 商业运行;合规资质 | 100元/架 |
对新开通航线3条以上(含) | 一次性10万元补贴 | ||
珠海 | 空中观光游览类:150元/架次;市内交通类:200元/架次;城际交通类:300元/架次 | 商业运行;合规资质 | —— |
重庆 | eVTOL/通航短途运输航线,市、区县各承担50% | 商业运行;合规资质 | 按实际成本分担 |
梁平区 | 航线起降点至少1个在梁平区,航线距离≥25km,年运行≥100架次 | 一次性奖30万元 | |
湖北荆门 | 城际有人运输航线年飞行≥300小时,年最高补500万 | 航线获批复;年飞行时长达标 | 单航线年500万 |
湖南 | 轻型运动航空器,超过2500架次的部分,按照35元/架次给予补贴 | 航线获批复;年飞行时长达标 | 单企年≤50万 |
新型飞行器每开通一条固定飞行航线且年度飞行小时达到100小时,按照1000元/小时给予运营补贴 | 单企年≤300万 | ||
合肥 | 观光旅游类航线每人100元/架次,市内交通类每人200元/架次;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50% | | 单企年≤600万 |
吉安 | 使用有人航空器作业,年累计飞行小时≥100小时,5万元(100小时为起算标准) | | 单企年≤40万 |
| | | |
(三)装备制造与研发补贴政策
装备制造与研发是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爆发点。装备制造与研发补贴政策主要以“深圳、宝安区、龙岗区、广州、珠海、东莞、四川、重庆、武汉、荆门、吉安”等11个重点地区/城市为篮板进行对比分析,一是探索当地政府对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二是探究不同地区/城市“装备制造与研发”的活跃指数,三是为分析“装备制造与研发”对低空经济的贡献度提供依据,四是研究“装备制造与研发”补贴政策与低空经济的关联度。关于重点地区/城市“装备制造与研发”补贴政策如表4所示。
表4 重点城市装备制造与研发补贴政策一览表
省市 | 补贴标准 | 申报条件 | 上限 |
深圳 | 对新引进整机研发制造运营,航电飞控、动力能源、基体材料、任务载荷等关键技术企业 | 根据项目规模 | ≤1亿元落户奖 |
对落户南山区的整机研发制造、运营等关键技术企业,投资额≥2000万,给予固定资产投资的30%奖励 | 项目评估 | 单个项目≤2000万,特殊项目“一事一议” | |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一定规模,增速快的企业 | 分档奖励,最高≤1亿元 | ||
宝安区 | 对总部、研发、制造类开展eVTOL企业 | 按照TC费用 | 50%补贴,单企年≤3000万 |
对引进规模以上材料研制企业,在本区租赁生产厂房 | | 给予70%租金补助,单企年≤500万 | |
对引进规模以下低空经济企业,在本区租赁研发、办公用房 | | 给予50%租金补助,单企年≤50万 | |
龙岗区 | 新迁入整机企业营业收入达到 5000万、1亿、5亿元、10亿元的企业 | 按上一年度产值或营收规模一次性奖励 | 分别奖励150万、300万、1000万、2000万 |
低空制造类企业,营收达到2000万、5000万、1亿、3亿等 | 分别奖励10万、30万、50万、100万 | ||
低空服务类企业,营收达到1000万、3000万、1亿、3亿等 | 分别奖励20万、50万、100万、300万 | ||
广州 | 对于优质项目 | 评估符合条件的企业 | 落户奖≤3000万 |
落户本区研发、整机研发、低空零部件或运行服务企业 | 给予50元/平补助,连续3年,单企100万 | ||
珠海 | 对重大项目/增资扩产企业、新引进低空制造业企业 | 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 | 享受重大先进制造业扶持奖励政策 |
对低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 | 给予认定奖励和扶持政策 | ||
东莞 | 整机项目投≥1亿元按10%补,最高1000万 (2)维修检测按年度服务额20%补 | 独立法人;未获同类型市级补贴;信用良好 | 1000万/200万 |
四川 | 大中型无人机/eVTOL研发按投入30%补 | 企业攻关整机产品 | 2000万 |
重庆 | 试飞基地投≥500万按20%补,最高500万 订单式研发按20%补,最高300万 | 试飞基地投超500万;研发有订单 | 500万/300万 |
武汉 | 对eVTOL与大中型无人机的研发制造类、核心零部件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 | 承诺第二年产值≥2000万 | 按注册资本5%奖励,给予≤1000万落户奖 |
建设期内(2年)设备投资项目 | 投资≥2000万 | 按投资8%,且≤800万奖励 | |
建设期内(2年)设备投资项目 | 投资≥5000万 | 按投资8%,且≤1000万奖励 | |
对新入驻的低空运营、保障、零部件、整机研发制造等企业,在聚集区租赁办公场所 | 评估认定 | 给予50元/平补助,连续3年,单企100万 |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技改奖励,设备投资门槛由2000万调整为5000万 | | | |
荆门 | 整机制造按固投12%补;获适航证且营收≥3000万,分级奖最高1500万 | 产品获适航证;营收达标 | 1500万 |
吉安 | 对入住企业,建设生产基地或购置设备 | 按营收、纳税等因素进行补贴 | 按投资额20%奖励 |
对购买固定翼、旋翼航空器企业,且购置额≥5000万 | | 按购置额2%奖励 | |
| | | |
(四)技术创新奖励政策
技术创新是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源动力。技术创新奖励政策主要以“深圳、宝安区、南山区、龙岗区、盐田区、华龙区、广州、安徽、武汉、吉安”等10个重点地区/城市为篮板进行对比分析,一是探索当地政府对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二是探究不同地区/城市“技术创新”的活跃指数,三是为分析“技术创新”对低空经济的贡献度提供依据,四是研究“技术创新”奖励政策与低空经济的关联度。关于重点地区/城市“技术创新”补贴政策如表5所示。
表5 重点地区/城市技术创新奖励政策一览表
地区/城市 | 奖励事项 | 奖励标准 |
深圳 | 鼓励产业关键技术研发 | 获得立项的最高≤3000万元奖励 |
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首台(套)设备,首版次软件 | 按一年内实际销售额的30%最高≤1000万元奖励 | |
获得国家级或深圳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 | 给以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
创新载体,民航重点实验室 | 按投资额的30%给以最高≤1000万元奖励 | |
宝安区 | 飞行器整机研发、制造与运营项目,投资金额≥1亿元 | 按投资额的20%予以一次性补贴,单企最高≤1000万元奖励 |
核心零部件或关键材料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 | 按固定资产投资额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企最高≤1000万元 | |
南山区 | 获得科技行政主管单位科技重大专项资助的牵头单位 | 按市级资助金额最高60%奖励,最高≤600万元奖励 |
入围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采购、认证、成果推广等目录产品 | 按每个目录产品10万元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 |
低空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民航重点实验室等 | 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 | |
低空仿真验证、检验检测、风险实验、试验试飞、适航审定服务等平台建设与服务提供,年度收入达到100万元 | 按服务收入的20%予以补助, | |
龙岗区 | 在本区建设与落实市低空经济部署相关的研究机构 | 前3年给予不超过年实际运营经费的40%补助,最高≤4000万元 |
在本区设立实验室/联合实验室 | 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
各类研发平台获得市奖励的 | 按市资助金额20%补助,单企最高≤200万元 | |
盐田区 | 建设低空服务保障平台,开展低空飞行器检验检测、行业标准制定等服务 | 按项目年度服务总额20%予以补贴。单企最高≤200万元 |
龙华区 | 自主研发或购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形成高新技术产品,若产品累计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 | 按产品产值(销售额或营收)2%予以一次性奖励,单企最高≤500万元 |
认定为市级以上服务平台或创新载体 | 按建设投入30%予以奖励,单企最高≤1000万元 | |
服务平台或创新载体为区内企业提供服务,对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且与5家以上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的机构 | 按区内服务项目收入20%给予奖励,单企最高≤100万元 | |
广州 | 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及产业化,形成的产业在区内产值达到2000万以上 | 按产值的2%给予单个产品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
安徽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或纳入工信部相关目录“三首”产品 | 按单价(货值)15%予以奖励 |
对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 | 按年度保费80%予以奖励 | |
武汉 | 在武汉企业购买科技成果 | 按交易额的8%予以补贴 |
在武汉成果完成单位 | 按交易额的2%予以补贴 | |
提供技术服务的在汉技术转移机构 | 按交易额的1%予以补贴 | |
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 | 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 |
新获批的低空经济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 | 按国拨、省拨资金50%予以补贴 | |
吉安 | 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 |
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平台 | 按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 |
新认定或复评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
(五)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基础设施建设是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主要以“深圳、广州、重庆、梁平区、武汉、荆门、安徽、湖南、东莞、吉安”等10个重点地区/城市为篮板进行对比分析,一是探索当地政府对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二是探究不同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活跃指数,三是为分析“基础设施建设”对低空经济的贡献度提供依据,四是研究“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政策与低空经济的关联度。关于重点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如表6所示。
表6 重点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
省市 | 补贴标准 | 申报条件 | 上限 |
深圳 | 无人机测试基地建设最高补贴3000万元 | 合规审批;验收合格 | 3000万元 |
对建设物流运输、商圈配送等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充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单企年≤100万元 | ||
eVTOL起降场、起降枢纽以及直升机起降场、起降枢纽的企业,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 单企年≤500万元 | ||
场地租赁的,按房屋租赁费50%补助 | —— | ||
广州 | 按实际建设投入50%一次性奖励 | 验收合格 | 50%奖励 |
重庆 | 地面站网按投20%补,最高1000万 | 低空天信地面站网项目 | 1000万 |
梁平区 | 基础设施验收合格并依法投入使用1年后 | 验收合格,投入运行 | 按投资50%奖励 |
武汉 | 按实际投资50%补助 | 合规审批;验收合格 | —— |
荆门 | 小型起降点按投入50%补,最高10万 中型起降场最高补200万 | 100万/400万/年 | |
安徽 | 专项债支持低空智联网/起降设施,如合肥获8亿元 | 纳入省级规划;军地空域联合论证 | 按专项债额度 |
对通用机场运营公司 | | 奖励≤100万 | |
湖南 | 起降设施运行保障补贴 | 运行达标 | 每年度给予100万元 |
东莞 | 新建通用机场,最高可获500万元补贴,新建或改扩建的低空起降基础设施则可按实际投资的10%给予补贴 | 验收合格 | 奖励≤500万 |
吉安 | 每个直升机起降点 | | 5000元补贴 |

(六)资质取证补贴
资质取证是制造类或运行类企业进入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入门卷”。资质取证补贴政策主要以“深圳、南山区、广州、珠海、武汉、吉安”等6个重点地区/城市为篮板进行对比分析,一是探索当地政府对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二是探究不同地区/城市“资质取证”的活跃指数,三是为分析“资质取证”对低空经济的贡献度提供依据,四是研究“资质取证”奖励政策与低空经济的关联度。关于重点地区/城市“资质取证”补贴政策如表7所示。
表7 重点城市资质取证补贴政策
| 奖励事项 | 补贴标准 |
深圳 | eVTOL航空器适航取证 | 1500万元 |
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 | 500万元 | |
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 | 300万元 | |
南山区 | eVTOL取得TC、PC和AC | 分别奖励300万、300万和150万 |
大型无人航空器取得TC、PC和AC | 分别奖励100万、100万和50万 | |
中型无人航空器取得TC、PC和AC | 分别奖励60万、60万和30万 | |
对获得135部、141部资质企业 | 一次性给予200万、50万元奖励 | |
广州 | 航空器取得TC、PC证后 | 单企奖励最高≤3000万元,不重复奖 |
大型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 | 1000万元 | |
大型非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 | 500万元 | |
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 | 300万元 | |
珠海 | 航空器取得TC、PC证后 | 单企奖励最高≤3000万元,不重复奖 |
eVTOL、飞行汽车 | 1500万元 | |
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 | 500万元 | |
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 | 300万元 | |
武汉 | 自主研制的通用航空器(中/大型无人机)首次取得TC、PC | 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
吉安 | 低空企业落地后取得61部、91部、135部、141部、145部等运营资质 | 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
企业首次获得TC、PC | 对每款航空器给予300万至500万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
(七)适航与平台类补贴
适航与平台是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基本保障”。适航与平台主要以“东莞、龙岗区、宝安区、珠海、武汉、荆门、重庆、合肥、吉安”等9个重点地区/城市为篮板进行对比分析,一是探索当地政府对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二是探究不同地区/城市“适航与平台”的活跃指数,三是为分析“适航与平台”对低空经济的贡献度提供依据,四是研究“适航与平台”奖励政策与低空经济的关联度。关于重点地区/城市“适航与平台”补贴政策如表8所示。
表8 重点城市适航与平台类补贴政策一览表
省市 | 补贴标准 | 申报条件 | 上限 |
东莞 | 适航取证资助(含型号证/生产证) | 获民航局适航认证 | 按细则 |
龙岗区 | 对经备案的,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公共服务的无人机试验场的运营企业 | —— | 按运营费用50%补贴,年度≤300万元 |
鼓励企业、机构等开展检验检测、标准制定、适航审定等服务 | 按实际投入20%补贴,单企≤500万元 | ||
宝安区 | 免费提供无公共服务人机飞行测试场 | 建设费用补贴 | 按实际建设投资一次性补贴,≤500万元 |
运营补贴 | 按实际运用费用补贴,单企年≤300万元 | ||
珠海 | 对本地飞行测试场地开展试飞、测试、验证等活动低空制造企业,按照实际费用的30%给予补贴 | 核定认定 | 单企≤100万元 |
武汉 | 鼓励设立低空经济飞行器测试服务基地 | 可用场地≥5000m²,服务企业≥5家,且飞行起降测试次数≥100次 | 对基地投资主体予以实际投资50%一次性奖励,每个基地≤200万 |
荆门 | 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分别奖200-500万/50-200万 | 首次认定;科研能力达标 | 500万 |
重庆 | 国家级/市级创新中心分别奖2000万/500万 | 新增认定;创新能力达标 | 2000万 |
合肥 | 载人eVTOL资助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资助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资助300万元 | 无人驾驶航空器获得三证(TC、PC和OC)并在北京市经营企业 | 单企≤3000万元,同一型号仅补一次 |
吉安 | 租赁管辖内的通用机场停机坪 | 租期一年以上 | 补贴不少于半年租金 |
(八)人才保障奖励政策
人才保障是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人才保障主要以“深圳、安徽、吉安、武汉”等4个重点地区/城市为篮板进行对比分析,一是探索当地政府对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二是探究不同地区/城市“人才保障”的重视程度和行业认知程度,三是为分析“人才保障”对低空经济的贡献度提供依据,四是研究“人才保障”奖励政策与低空经济的关联度。关于重点地区/城市“人才保障”奖励政策如表9所示。
表9 重点城市人才保障奖励政策一览表
| 奖励事项 | 奖励标准 |
深圳 | 低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 最高≤150万元 |
在深圳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或稀缺人才 | 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助 | |
安徽 | 低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低空经济人才 | 按规定享受省人才4,0版政策 |
吉安 | 办学办班扶持 | 每年每班2万元扶持(每班≥50人) |
引进低空经济高层次飞行人才,飞行时间≥500小时商照飞行员 | 可按“庐陵英才”计划类及以上的标准予以支持 | |
武汉 | 对产业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团队支持和综合保障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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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流推广活动奖励政策
交流推广活动是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催化剂”。交流推广活动主要以“深圳、龙华区、龙岗区、罗湖区、珠海”等5个重点城市为篮板进行对比分析,一是探索当地政府对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二是探究不同地区/城市“交流推广活动”的重视程度和行业认知程度,三是为分析“交流推广活动”对低空经济的贡献度提供依据,四是研究“交流推广活动”奖励政策与低空经济的关联度。关于重点地区/城市“交流推广活动”奖励政策如表10所示。
表10 重点城市交流推广奖励政策一览表
地区/城市 | 奖励内容 | 补贴标准 |
深圳 | 以市政府名义在本市举办的会议、论坛或展览 |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全额≤300万元 |
以社会机构名义在本市举办的会议、论坛或展览 |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20%给予资助,全额≤300万元 | |
龙华区 | 参加区展会计划内企业 | 按展位50%补贴 |
在龙华区举办低空经济论坛等活动 | 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
经事后审计,50%予以单场活动最高200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 按其建设已投入的20%予以一次性补助,单企年补贴≤50万元 | |
龙岗区 | 在本区举办低空经济产业峰会、高峰论坛等 |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50%给予资助,全额≤100万元 |
罗湖区 | 在本区举办国家级低空展会 | 一次性补贴最高≤50万元 |
在本区举办省级抵抗展会 | 一次性补贴最高≤30万元 | |
在本区举办市级抵抗展会 | 一次性补贴最高≤10万元 | |
承办国家级无人机竞速赛事 | 按实际承办赛事费用(不含商业赞助)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 | |
承办省、市级无人机竞速赛事 | 按实际承办赛事费用(不含商业赞助)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 |
在罗湖区承建低空整机营销中心企业 | 展厅面积≥200m²,按500元/m²给予补助,最高≤150万元 | |
在罗湖区设立低空飞行器销售公司、旗舰店、体验店 | 10万元一次性奖励,租赁的经营场所的面积≥50m²且合同期1年以上,前3年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最高≤30万, | |
珠海 | 本地低空没经济企业、机构参加“珠海航展”“亚洲同通航展”及国内外航空航天主题展会 | 给展位予以不超过30%的补贴,单企年参展补贴≤50万元 |
本地低空没经济企业、机构参观国内外主题展会 | 差旅费予以不超过30%的补贴,单企年参展补贴≤30万元 |
(十)标准规范制定
标准规范制定是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稳定器”。交流推广活动主要以“深圳、广州、珠海、安徽、武汉”等5个重点地区/城市为篮板进行对比分析,一是探索当地政府对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二是探究不同地区/城市“标准规范制定”的重视程度和行业认知程度,三是为分析“标准规范制定”对低空经济发展保障和核心竞争力的提供依据,四是研究“标准规范制定”奖励政策与低空经济的关联度。关于重点地区/城市“标准规范制定”奖励政策如表11所示。
表11 重点城市标准规范制定奖励政策一览表
| 事项 | 补贴标准 |
深圳 | 国际标准 | 100万 |
国家标准 | 50万 | |
行业标准 | 30万 | |
地方标准 | 20万 | |
广州 | 国际标准 | 制定≤100万;修订≤50万 |
国家标准 | 制定≤30万;修订≤10万 | |
行业标准 | 制定≤15万;修订≤5万 | |
地方标准 | 制定≤10万;修订≤3万 | |
珠海 | 主导制定、修订国际标准、“一带一路”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 按照获得市标准化资助金额最高50%比例的配套资金 |
主导制定、修订国际标准、“一带一路”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 按照获得市标准化资助金额最高20%比例的配套资金 | |
安徽 |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 | 每个标准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
主导制定国家标准的企业 | 每个标准一次性补贴50万元 | |
武汉 | 国际标准 | 100万 |
国家标准 | 50万 | |
行业标准 | 30万 | |
地方标准 | 10万 | |
团体标准 | 10万 |
(十一)其他
本文主要针对“安徽、深圳、南山区、盐田区、罗湖区、广州、珠海”等7个重点地区/城市的低空经济金融或保险业务相关政策加以补充说明。如表12所示。
表12 重点城市标准规范制定奖励政策一览表
| 事项 | 补贴标准 |
安徽 | 认定为省级低空经济示范区 | 由省级财政给予500万一次性奖励 |
引导国有资本或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低空经济 | 由省级财政给予500万一次性奖励 | |
深圳 | 设立面向低空经济产业集聚的专项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低空经济产业的贷款等产品 | |
南山区 | 将低空经济相关金融服务纳入南山区业发展扶持政策 | 给予企业总保险金额的20%,最高≤200万一次性补贴 |
支持保险机构推出适用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保险产品 | ||
对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项目,列入政府引导基金投资项目库 | | |
盐田区 | 支持企业打造集航空器展览、教育、体验功能于一体的宣传教育基地 | 通过深圳科协建设资助运营资助金额的项目,按1:1给予奖励 |
取得广东科协基地认证的,另外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
对入驻低空经济产业园且满足特定条件企业,给予租金40%支持, | ||
对金融机构或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获得贷款的企业 | 给予综合融资成本15%补贴,单企年最高≤100万 | |
对获得股权投资基金投资≥2000万元的企业 | 按实际获得投资额5%予以奖励,单企年最高≤300万 | |
罗湖区 | 提供适用于低空飞行器相关保险产品的罗湖区保险机构 | 按上年度保险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予以扶持,最高≤100万 |
广州 | 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低空经济产业重点项目 | 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另行予以重点扶持 |
珠海 | 对低空经济企业在空间保障、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 | 予以综合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低空经济的贷款产品 | | |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低空商业应用险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