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介

“共享智造”是围绕生产制造的各个环节,深度融合先进制造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共享生产资源、技术、服务能力等,实现制造资源有效整合、优化配置和柔性匹配,推动降本增效,促进转型升级。 共享智造”认定分为共享工厂和共享载体两类,其中共享工厂按服务能力分为L1(制造能力共享)、L2(制造十服务能力共享)、L3(制造十服务十创新能力共享)三个层级。 

 (一)共享工厂。聚焦行业共性制造需求,共享高通用性、高价值、高智能的关键设备,建设共享工厂。在制造环节共享的基础上,延伸发展采购销售、仓储物流、产品检测、数据存储分析等服务能力共享,拓展产品设计与开发、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验证等创新能力共享。

  (二)共享载体。聚焦行业研发、制造和服务共性需求,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化产业空间或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开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检验检测、集采集销、物流贸易等共享服务。

申请对象

载体方向。

(1)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聚集行业内龙头企业或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或产业大脑,为聚集行业内企业提供业务上云、设备联网、协同生产、数据分析、集采集销、供应链对接、云仓储等共享服务。

(2)专业化产业空间。利用各类产业园区(园中园)载体,为聚集行业内企业提供生产设备、物流仓储等集中设施共享服务。

(3)专业化服务机构。依托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检验检测机构等(不含中试验证平台),通过对产品设计与开发能力等智力资源以及检验能力的共享,为聚集行业内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共享服务,降低行业内中小企业创新成本,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申报条件

基础达标条件。

(1)载体具备较为完善的共享服务功能,能够为聚集行业内企业提供采销支持、专业空间、公共设施、技术服务、数据服务、资源对接等共享服务,年服务聚集行业内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

(2)以共享共赢为原则,建立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共享工作制度、服务流程标准和定价机制等,服务质量稳定可靠。

(3)具备持续运营和发展的能力,服务聚集行业内企业收入不低于50万元。

专项达标条件。

(1)工业互联网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运营时间须满1年。

(2)专业化产业空间应建立与服务细分产业领域相匹配的公共配套设施和服务团队,实现污染集中处理和能源集约供应,为入驻企业降低生产成本20%以上。

(3)专业化服务机构应具备与服务技术领域相匹配的设备和专业团队,企业应用后创新成本、设计成本、检验检测成本降低10%以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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