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经核查,本公告所列的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5台特种设备检验已过期,且该设备的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已注销、倒闭、迁移或失联,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均无法联系该设备的使用单位。现决定所列特种设备予以公告停用或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或说明,如需迁移变更的,请及时到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迁移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晏盼婷
电 话:0993-201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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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撰稿:晏盼婷
复核:李 岩
终审:徐光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