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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 星期四



国家层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围绕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培育绿色能源消费体系、创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保障措施等5方面,具体提出21条工作举措,推动山西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一)持续深化煤矿智能绿色开发


1.引导煤矿以实用为目的开展智能化建设,2027年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推进智能化常态化运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加快培育智能采掘、重大设备智能预测维护、露天煤矿矿用卡车智能调度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化系统迭代升级,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各市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新建、改扩建煤矿应同步配套相应规模选煤厂,无配套选煤厂的煤矿可通过购买、联营或新建的方式实现“应选尽选”,提高煤矿洗选设施配套率。持续淘汰落后洗选产能,新建社会独立选煤厂严格落实“减量置换”要求。深入推进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建设,持续提高洗选企业安全环保水平。实施选煤厂智能化“孵化行动”,在浓缩、装车、排矸等工艺环节开展“智能+”改造升级。(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制定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综合利用。制定煤矸石燃烧脱碳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推动550大卡低热值煤矸石“燃烧脱碳—资源回收利用—余能利用—灰渣消纳”一体化全链条利用,在灵石县开展综合利用试点。出台煤矸石生态回填实施方案,在吕梁市开展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区域生态修复治理试点。依托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筛选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的煤矸石生态回填潜力空间,优先选择露天采矿坑、采煤沉陷区等区域和空间。制定煤矿充填开采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广架后充填、单元密实充填、覆岩离层注浆等不同工艺技术路径,实现煤矸石源头减量。鼓励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规范使用于历史遗留矸石山的治理、井下充填、生态回填和土地复垦等综合利用项目。对采用架后充填、单元密实充填的煤矿,在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条件下,允许增加一个工作面。(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煤矸石分质分类处置,支持煤矸石优先用于制备建材、井下充填、高值化利用和土地复垦等,对确实无法利用的煤矸石实施生态回填,切实将生态回填作为兜底保障措施。在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提下,对已批复环评的煤矿建设项目,可按有关规定调整优化煤矸石处置方式。(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细化省内政策激励措施,做好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产量认定。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依法依规享受相关资源税优惠政策。充分用好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煤基固废研发利用。(省税务局、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


6.制定非常规天然气弹性用地实施细则,根据非常规天然气生命周期特点,依法依规确定临时使用土地年限,合理供应土地。对已办理农用地转用的非常规天然气项目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弹性年限出让等方式供应。(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7.鼓励探矿权人综合勘查,油气、煤层气探矿权人可兼探煤层气、页岩气、天然气等。加大省级地勘资金投入比重,有效推进油气类地质勘查项目实施。统筹各类创新资源,积极争取煤层气等相关领域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围绕非常规天然气综合勘查开采及高效利用、多气共采等谋划科技重大专项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广多气共采试点技术经验,推动谋划一批“三气共采”项目。对三气综合开发进行安全评价。制定非常规天然气提升上产实施方案,分区分策推动区块高产稳产,到2030年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建立煤炭与油气、煤层气矿业权协调机制,统筹非常规天然气和煤炭勘探开发,对矿权重叠区督促签订安全互保协议,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科学编制我省“十五五”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规划,支持“采气采煤一体化”。对五年内煤矿规划采掘的区域,具备煤层气开发条件的,煤矿企业可负责浅层煤层气开发。(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出台瓦斯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积极谋划建设一批8%以下低浓度瓦斯利用项目,2030年瓦斯利用率超过60%。鼓励符合条件的低浓度瓦斯利用项目开发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积极争取拓宽甲烷自愿减排支持范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油气探矿权人可兼探氦气,进一步做好氦气检测及提储工作。支持液化气厂提氦项目,有效增加氦气自主供应能力。支持科研力量参与深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攻关氦气资源勘探与开发关键技术。(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动第三方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参与煤矿瓦斯发电项目建设,将其纳入自发自用电厂范围。进一步规范瓦斯发电项目并网流程,明确并网政策、上网执行价格,支持余电上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步提升煤炭供给韧性


12.根据资源接续紧迫程度,加快煤炭资源配置出让。支持矿与矿之间的夹缝资源、露天矿边帮压煤、无法新设矿业权的边角资源和已关闭煤矿剩余资源通过公开方式配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积极引导低效无效产能有序退出,鼓励规模小、安全差、效率低的煤矿参与减量重组。在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区域布局建设120万吨/年及以上的智能绿色煤矿,重点推进12座新建(扩建)煤矿加快核准和开工建设,保障国家电煤稳定供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煤炭市场监测与运行分析,做好产、运、销衔接。结合煤电、冶金、建材、化工等主要耗煤行业市场供需变化,供应符合终端用户需求、品质稳定的优质煤炭产品,提高我省煤炭话语权。(省能源局负责)


14.加强矿区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衔接,加快推进大同、河保偏、霍东、霍州等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的报批。(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推动技术装备先进、管理水平高、灾害治理到位、安全保障程度高的高瓦斯煤矿改扩建项目纳入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推进相关项目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程序,尽快投产达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指导具备条件的煤矿积极申请开展充填产量认定。对采用综采架后和单元密实充填的,按照充填置换采出的煤量认定充填产量,按50%比例折算产能置换指标。(省能源局负责)


(四)加快推动煤炭清洁运输


17.持续推进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鼓励铁路运输企业采取物流总包的方式,强化与货源企业“总对总”合作,提高铁路竞争优势,扩大铁路运输量。推动从矿区源头开展“散改集”,鼓励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和新能源重卡,坚持“宜公则公、宜铁则铁”。(省交通厅、太原铁路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优化公路网结构,加强重点区域路网运行监测、应急处置,保障便捷高效通行。(省交通厅、太原铁路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提高大中型煤炭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新建或迁建煤炭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和物流园区等,原则上需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加快推进国家重点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国家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等政策和资金支持。编制省级重点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清单,制定铁路专用线建设前期工作推进指南,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太原铁路局、省国资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社会独立煤炭洗选企业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升清洁运输比例。(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五)高标准推进煤化工产业发展


21.推动煤化工产业升级,有序推动能效水平低、排放强度大的低效煤化工产能退出。鼓励不新增原料用煤的煤化工产业链延伸项目建设。探索开展近零碳煤化工示范应用。推进整装矿区竞争出让,择机推出边角夹缝资源,支持煤化工产业发展。科学布局现代煤化工产业,立足晋北地区“煤、地、水”资源组合优势,精准布局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发挥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山西煤化所、太原理工大学等科创资源优势,推动低阶煤热解、煤液化等技术中试应用,积极推进煤炭液(气)化、煤制高端化学品、碳基材料等技术研发。推动焦化化产深加工协同发展,科学规划焦化化产深加工产业布局,实现由焦化大省向焦化强省的转变。太原、吕梁、晋中重点打造焦炉煤气高值化、精细化利用产业集群。忻州、临汾、运城重点打造煤焦油精深加工、先进碳基材料产业集群。长治重点打造煤基精细化学品、粗苯深加工制尼龙新材料产业集群。(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推进煤化工与绿氢、生物质等产业耦合示范,研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制氢设施、用氢负荷的自适应、自调节系统,开发合成氨柔性生产工艺,加快清洁低碳氢替代应用。开展煤化工产业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和制化学品等示范项目建设。(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钢焦融合兼并重组,支持钢铁、焦化企业通过长期协议、项目合作、兼并重组等多元方式,推进煤焦、钢焦、焦化融合发展。组织焦化企业持续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提升全工序、全流程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探索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公示差异化电价政策。(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六)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


25.推动新能源集约化选址、集群化开发,规划布局一批50万千瓦以上省级大型风光基地。立足就近接入、就近消纳,推动新能源与煤炭、交通、建筑、农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提升风光资源和土地利用效率。拓展新能源发电与非电利用多元路径,稳步发展风电、光伏制取氢能和绿色燃料项目。因地制宜推广地热能、太阳能光热等多能耦合清洁供热技术,推动新能源向工业原料、热力供应等非电领域延伸应用。力争每年新增并网规模2000万千瓦左右,“十五五”期间新增风光规模1亿千瓦。(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6.在大同、朔州等资源富集地区,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盐碱地、沙化地等国土空间资源,规模化、基地化推进风电、光伏项目建设,打造晋北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创新开发模式,推动生态治理融合,积极探索并推广“新能源+生态修复”发展模式,将风光建设与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土地整治等工程同步规划、一体化实施,实现生态脆弱区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相互促进。(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7.出台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全省煤炭矿区新能源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推动天然气(含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在矿区、井场及周边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风电项目。推动煤电与新能源实质联营。(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推进煤电转型升级


28.持续推动煤电机组关停工作,对照国家要求细化关停认定标准和处置方式,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煤电机组实施关停。稳妥规范做好机组延寿管理。(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快规划内煤电项目落地建设,推动国电湖东、同热三期、轩岗二期、华能山阴等项目建成投产。根据“十五五”省内电力需求、电力外送配套和新能源发展形势,结合各地要素支撑条件和企业投资意愿,科学布局新一代煤电机组。(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因地制宜推动煤电机组通过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和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方式实施降碳改造。配套建设生物质燃烧收储运体系和绿电产销用体系,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产业化发展示范,逐步形成支撑煤电低碳化长期运行的产业链条。(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1.稳妥有序推动燃煤电厂并网范围内全负荷脱硝改造,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粉煤灰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属地严格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32.围绕设备可靠性提升、安全防护系统完善及应用智能监测技术等关键环节,推动现役煤电机组安全可靠升级改造。围绕深度调峰能力提升、负荷变化速率优化、宽负荷高效运行等关键技术指标,推进现役机组高效调节能力改造。推广循环流化床压火调峰和复合燃烧快速调峰等技术,提升调节速率。积极争取“两新”等国家资金、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力领域项目建设改造。(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深入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需求论证,根据我省电力系统需求与资源禀赋,开展站点资源普查。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浑源、垣曲等项目建设,重点推动代县黄草院、盂县上社等项目尽早开工,确保怀仁金沙滩、沁源等已纳规项目有序核准。探索开发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条件成熟站点的前期论证与核准工作。(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建成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运行高效的电网侧储能设施。鼓励建设钠离子电池、钒液流电池、飞轮、熔盐等具备构网型能力的新型储能项目,增强对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的主动支撑。拓展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零(低)碳园区、光储充一体化、车(站)网互动等新型储能应用场景。优化完善一次调频考核补偿机制和二次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促进调节资源充分竞争,提升新型储能企业积极性。(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山西能源监管办、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5.优化虚拟电厂管理流程和技术标准,降低准入门槛,有效调节容量实施市场化补偿,引导售电公司参与建设,推动虚拟电厂入市交易。强化虚拟电厂对负荷侧资源的精准分析和出力调度,提升短周期内负荷调节能力。(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6.推进基于人工智能的新能源功率预测竞技,不断提高新能源出力预测水平。建立调节类资源动态性能档案库,结合调节资源可持续时间、经济成本和环保约束等要素,健全与电力市场相融合的经济性调用机制,提升市场价格信号对各类调节资源的引导效能,保障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国网山西电力、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提升电力外送与电网承载能力


37.推动大同至天津南输电通道建设,同步推进配套煤电以及新能源基地建设,确保2027年新能源基地、配套煤电和外送通道“三位一体”同步建设投运。(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加快长治至南阳第二回1000千伏交流线路工程前期工作,争取2026年核准并开工建设。(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加强山西与华北特高压主网联络,积极对接新能源电力受端省份,支持山西忻州等新能源送电华北负荷中心,将山西建设成为华北电网主要的调峰基地。开展特高压配套电源与省内市场联合优化机制研究,加强华北区域市场与省内市场衔接,根据华北配套电源计划检修或开机需求降低时段,提前调增山西外送通道边界,增强省区间电力负荷错峰、余缺互济和应急支援能力。推进主网架补强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布局新能源汇集站。加强城乡接合部和偏远地区电网薄弱环节改造,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山西能源监管办、国网山西电力、山西地电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0.完善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机制,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定期发布和预警机制。加快配电网建设智能化改造,提升配电网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储能系统等电力新业态的承载能力和双向互动水平。(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西电力、山西地电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培育绿色能源消费体系


(十)大力推动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


41.积极创新消纳模式与电网协同机制,结合工业、农业农村等场景需求,着力打造一批高比例新能源就地消纳的标杆示范项目。推广“集中汇流、升压并网”与配电网柔性互联改造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新模式,助力提升新能源在局部区域的高比例就地消纳。(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电力、山西地电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推动大同经开区、阳泉高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在改革创新、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谋划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推动大同经开区、长治高新区、绛县经开区等绿电园区建成投产,完善增量配电网和绿电直连配套政策,有序布局一批“一对一、一对多”绿电直连标杆项目,构建“点面结合”的绿电就地消纳格局。推动新能源向多能综合利用、集成应用发展,积极培育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利用基本建设资金,设立零碳(低碳)、绿电园区试点建设专项,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资源循环利用、低碳零碳负碳示范以及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3.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沿线边坡、互通区以及铁路站房屋顶、货运场站、沿线闲置土地等空间资源,拓展交通沿线新能源设施的规模化布局。出台站网互动专项政策,推进晋城市车网互动试点建设,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优化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车(站)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省交通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西电力、山西地电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4.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在农村地区的布局,确保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积极推广整村、整片开发模式,推动形成“村发村用、自给自足”的绿色用能新模式。围绕农村地区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持续推进秸秆生物能源综合利用试点建设。(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国网山西电力、山西地电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


45.推动热源多元化,加强工业余热供暖,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及太阳能供热,在具备条件的区域优先实施集中式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推进蓄热式电锅炉、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在农村地区的应用。(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6.制定地热供暖城市级突破工作方案,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政策支持,攻关同层等量回灌关键技术,实施城市级地热资源精细化评价,在地热利用适宜区加快项目谋划与建设,推广“地热+”多能互补模式,提升我省地热能供暖占比,力争到2030年达到1亿平方米。(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7.强化部门协同,指导各市科学合理更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保障民生用能,将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区域纳入禁燃区范围,推动平原地区逐步实现散煤清零。(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拓展氢能与绿色燃料应用场景


48.聚焦太原、长治、吕梁等集中应用区域和场景,科学布局高纯氢制备项目。利用好焦炉煤气、化工尾气等制氢资源,不断提升工业副产氢产能,推进工业副产氢规模化提纯,降低工业领域制氢用氢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9.积极探索氢能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在太原、临汾等地区,探索推动氢冶金项目谋划布局,推广高炉富氢喷吹等氢在冶金领域示范场景。加快促进氢在煤化工领域替代,不断攻克绿氢技术成熟度低、生产成本高、能源资源保障难度大等难题,适时开展清洁低碳氢冶金试点项目。通过物流园区、干线运输等多场景开拓,实现氢能重卡规模化与商业化运营。实施氢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全额补贴等政策措施,降低氢能应用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0.依托现有化工、钢铁等行业尾气资源,推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生物发酵制甲烷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动生物合成甲烷产业化基地建设。(省工信厅负责)


51.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沼气等在农村地区分布式能源系统中的应用,鼓励发展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有序推进生物天然气工业化、商业化开发建设,开展车用生物柴油的推广应用,推动生物航煤等项目落地实施。(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促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52.将拟建“两高”项目碳排放等量减量置换作为节能和碳排放初审内容纳入“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审核。继续落实好“两高”项目产业政策、能耗、煤炭消费替代和污染物削减替代等相关要求,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3.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每年滚动建设一批传统产业节能降碳项目。将钢铁企业能效水平纳入粗钢产量调控指标,实施差异化调控。推动电解铝企业提升绿电使用比例。推动化工行业新型催化、绿色合成、高效分离等工艺流程改造。围绕电机、锅炉等通用用能设备,加大高效用能设备更新力度,推动存量用能设备以旧换新。有序推进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工作。完善优化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建设一批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4.推进钢铁、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效达标。对接近标杆水平企业,鼓励通过数字化赋能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实施节能小微改造等方式达到标杆水平。对略高于基准水平的企业,通过行业转型升级、调整产品结构等措施,加大装备升级、设备更新力度,实现本质节能水平提升。推动钢铁行业企业开展极致能效标杆示范企业(工序)创建工作。推广工业余热余能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能碳管理中心等通用节能降碳技术,分行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5.聚焦钢铁、水泥、发电等重点行业,探索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56.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效益,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建立全链条项目化管理体系,打造出省、出海通道零碳货运廊道。(省交通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7.深化落实我省支持算电协同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加快绿色算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算力中心与新能源协同发展,力争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算力中心。支持算力企业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多年期绿电交易协议,稳定算电双方长期市场预期。鼓励算力中心通过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运营模式,提升算电项目自平衡和协同运行能力。探索开展对绿电全过程关键数据集成存证,支持算力企业绿电消费溯源。(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


(十四)稳步提升能源科技创新能力


58.依托怀柔实验室山西研究院、中科院山西煤化所、省校合作机构等各类创新资源,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争取煤炭、智能电网、油气、深地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落地山西有重大突破。(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9.组织开展能源领域首台(套)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首台(套)清单。开展省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开展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0.统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凝聚省内外优势创新力量,合力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布局能源领域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提高技术孵化和工程化验证服务能力。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链环节,在太原、大同等市建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中试基地,培育建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中试基地集群。加快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能源资源领域煤炭方向),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加快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孵化,制定人工智能+煤炭标准。(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1.结合绿色“电氢氨醇”项目布局,探索覆盖氢能和绿色燃料全生命周期的认证机制。(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


62.健全电力市场体系,推动中长期、现货在交易方式和价格形成方面进一步衔接融合,完善市场价格结算机制,畅通市场价格信号传导。在健全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电力容量市场建设试点,推动提升系统长期供电可靠性和充裕性。探索建立爬坡等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机制,引导提升系统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规则研讨和修订机制,提升电力市场规则的质量。修订电力市场运营管理办法,完善市场运营治理和风险监测机制。健全电力市场运行调控手段,探索建立电力市场运行关键参数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全省电力市场安全稳定运行。(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山西能源监管办、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3.健全带补贴类新能源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机制,明确参与方式、交易程序和补贴处理政策,支持存量带补贴新能源项目积极参与绿电交易,扩大我省绿电市场化供给能力。(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国网山西电力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4.积极融入全国煤炭统一大市场,支持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牵头,联合陕西、内蒙古、新疆煤炭交易机构,在平台建设、交易规则、价格指数等方面深化合作,强化煤炭市场预测预警,共同构建互联互通的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支持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在做大做强煤炭交易的前提下,逐步拓宽煤层气、生物质能、煤矸石、煤炭副产品等能源领域交易品种,探索构建统一协调的跨能源品种市场体系。推动山西焦煤焦炭交易中心持续在国家行业协会平台发布焦煤、焦炭价格指数,提升指数影响力。(省能源局、省工信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山西焦煤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能源转型资金支持政策


65.落实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积极支持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加强资源整合,深化国家级企业基金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合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山西证监局、山西金控集团、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6.支持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和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研究推进绿色资产管理产品发展,规范开展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持有型不动产ABS(机构间REITs)、类REITs各类产品,加快绿色转型。(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金融监管局、山西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国资委、省民营经济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7.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标准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我省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绿色信贷流程、产品和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成立碳达峰碳中和转型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鼓励金融资源向环保绩效等级高的企业倾斜。(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金融监管局、山西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8.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矿产资源开发,严格落实矿山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要求,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规范生态修复费用提取与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水平。(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建设国际能源交流合作平台


69.高标准举办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和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通过会展联动,突出能源强省战略,对接好国家部委,积极回应社会对能源低碳等热点问题的关切。服务国家能源外交,通过主宾国论坛、外国驻华使节圆桌会议、外企圆桌对话等活动,搭建对外合作平台。开展产业精准对接,精心策划专题推介、项目洽谈等系列活动,搭建政企银校对接桥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深度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0.进一步拓展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能源领域合作,探索可再生资源、氢能、储能等先进技术的合作路径,实现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发出山西声音。(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外事办、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投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十八)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省级工作专班统筹领导,实行常态化调度,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各市、各相关部门形成省市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一体化工作格局,为任务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省部对接


各责任部门要对照政策措施,主要负责人带头,主动、高频赴国家对口部委汇报衔接,精准把握国家政策动向。灵活运用承接国家任务、争取联合推进、邀请指导参与等方式,全力争取政策、资金、项目、试点落地山西。


(二十)强化项目支撑


分级分类建立重大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滚动实施。省直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政策措施和部门职能,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要素保障。市县要按照属地原则跟进服务,加强调度,推动项目加快落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实现。


(二十一)开展跟踪评估


建立健全跟踪评估机制,对实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关键指标实行清单化管理与动态调度,定期分析进展、评估成效,注重在跟踪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部署、有结果。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全文约11万字,共21章,提出未来五年广东发展的八个主要目标,包括全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等。

《规划纲要》突出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牵引,将其放在重点任务首位,提出要久久为功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广东将携手港澳健全协商合作机制,共同建设创新策源、产业高地、开放枢纽、幸福家园,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辐射全省全域、引领国内国际的强劲引擎。

《规划纲要》设置了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城乡区域、绿色低碳和安全保障六大类22个指标。

在经济发展方面,《规划纲要》定下了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0%左右的目标。此外,“十五五”时期,广东的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将增长5.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将与GDP增长同步,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将从2025年的75%提升到80%,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将累计提高6.5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纲要》中还设置了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海洋生产总值等3个特色指标,提出到2030年,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0%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将从2025年的2.27缩小为2.05,海洋生产总值将达到2.8万亿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附件: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https://www.gd.gov.cn/attachment/0/612/612164/4890249.pdf

《海南省优化涉外服务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推出包括探索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提升口岸通关效率、优化入境旅游服务等30项8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国际化服务体系,吸引全球企业与人才共享自贸港发展机遇。

海南省优化涉外服务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链条全环节全过程提升涉外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化水平和对外开放能级,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涉外政策法规指导服务能力


(一)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服务门户。持续优化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服务门户,提供多语种政策解读、线上服务、信息资讯等一站式服务,更好展示海南形象。及时更新完善外籍人士在琼服务手册,提供和导入外籍人士工作、生活、旅游、投资、留学、免税购物等主题的多语言便利化指南。


(二)构建自贸港政策解读“中央厨房”。优化海南自贸港一站式政策查询解读平台“中央厨房”(中英版本),全方位展示自贸港核心政策,建立政策发布、审核、解读、评价、监督全流程的管理工作机制。对投资准入、税收优惠、产业扶持等外资关注政策进行集中发布。对涉外领域政策规定及解读材料,原则上于正式公布后三个月内完成英文翻译及审核,通过自贸港国际服务门户发布,并分享至一站式政策查询解读平台。


(三)打造涉外咨询投诉总客服。健全12345热线涉外诉求响应处置体系,充实外语座席,强化服务流程衔接。设立“自贸港政策专席”,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员驻场接话,受理解答自贸港政策相关问题,健全“三方通话”机制、构建多层级响应机制,建立基础和专业问题解答知识库。


(四)推进国际化法律服务。推进商事仲裁专业化国际化建设,鼓励仲裁机构组织参加国际仲裁交流研讨活动。积极推动设立海南国际仲裁院香港中心,打造中国特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深化海南自贸港法务区建设。培育20家以上海南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境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建立海南省涉外律师、公证等法治人才库,提升涉外公证服务效能。推动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五)完善涉外服务政策制度机制。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涉外服务制度体系,鼓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根据需求建立涉外领域专家库,为政策制定、国际化发展等提供智力支撑。研究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建立营商环境沟通协作机制。


二、促进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


(六)加强外语服务保障。升级各级政府网站,优化“企航自贸港”投资服务平台外语功能,开设“法规英文专栏”。推动各级各类服务热线设置外语服务通道。


(七)完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服务。结合规范标准、外籍人士使用习惯、国际惯例等,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设置和管理。加快推动有关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优化完善和提质升级,鼓励社会经营场所提供外语标识标牌服务。


(八)提升公共服务外语能力。鼓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按实际需要配备外语专业能力人员。建设外语人才库。每年组织开展涉外部门公务员外语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鼓励支持各高等院校、中职院校开展“专业+外语”项目,培养复合型人才。


三、提升涉外政务服务水平


(九)设立国际服务线上线下专区。提供多语种国际化服务,动态优化涉外政务服务事项,增设双语办事指南。探索外籍人士身份在线核验功能,拓展涉外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范围,强化多语种帮办代办服务。升级海易办智能客服,增设英语等多语种咨询工具。在全省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英语岗,推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区及重点产业园区在政务大厅设立国际服务专区,配备双语服务专员及智能翻译设备。推动更多部门涉外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涉外投资环境分析、信息分享,强化国际法规政策服务能力,积极组织为企业出海提供投资便利服务。


(十)拓展涉外“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服务场景。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原则上都应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范围。持续推动跨部门事项整合,深化“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改革,优化外籍人士“一件事”。推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政务服务、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便利应用。


(十一)推动工作许可互认。优化外籍人才工作许可衔接机制,对持有与海南建立合作机制地区有效工作许可的符合条件人员,依法简化其在琼办理工作许可的流程,提高认定与办理效率。加强同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深化同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合作。为符合《外国人在海南工作指导目录》的外国人才在境内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提供便利。


(十二)开展涉外服务体验评估。建立涉外服务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外籍体验官及相关领域代表以第一视角“走流程”,以定期、随机等多种方式对各市县和重点部门的政务服务、企业服务、公共服务、语言环境等涉外服务便利化程度进行体验,收集分析发现问题,提出优化改进措施,加强跟踪督办。


四、提升外资企业服务质效


(十三)促进国际经贸投资便利化。制定出台促进国际经济组织发展工作措施,吸引国际经济组织及其分支机构落户海南。稳步推进QFLP试点扩容提质。持续推进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应用,推动更多银行机构上线运行。建设海南自贸港跨境信用服务平台,推动境内外优质信用服务机构入驻,上架海内外信用服务产品。促进数据跨境有序流动,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十四)提升外资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度。优化“海南e登记2.0”系统外商投资企业中英双语界面,实行“推荐函+承诺制”登记新模式。上线外国自然人投资者持护照在线身份认证,出台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专项措施,探索简化外资企业公证、认证及附加证明书材料。将海南企业登记窗口服务延伸至香港,在香港委托公证人可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在琼外资企业登记帮办导办、身份认证服务。


(十五)强化外资企业精准服务。开展国际大招商行动。用好省外资工作专班和外资企业圆桌会议、“蓝海”营商环境对话会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问题。完善外资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建立招商安商互动衔接机制。上线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英文版),优化“政企约见”功能,建立政府与外资企业日常交流机制。


(十六)保障涉外惠企政策兑现。扩大“免申即享”事项清单范围。上线“海易兑”(英文版),提升外资企业政策获取便利度和兑现效率。持续推进“税路通·跨海行”品牌建设,创新税费服务举措,丰富跨境知识产品,强化跨部门协同服务。


(十七)加强国际科技产业交流合作。优化对申请商务签证外籍人士的随行家属办理入境次数和停留期一致的外国人签证服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在科研资源利用、项目参与和国际合作方面的支持力度。


(十八)强化权益保护与信用监管。严格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严厉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强化边境保护执法协作。建立外国人聘用单位信用监管制度。


五、加强外籍人士服务保障


(十九)优化外国人才服务。实施“百万英才兴海南”行动,促进外籍人才队伍稳中有增、结构优化。建立以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外国人才评价导向,完善境外技术转移人才职称晋升通道,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突出的科技人员按规定破格聘任高级职称。


(二十)便利外籍人士就业执业。优化境外职业资格认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执业许可审批等服务,探索建立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制度。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制定鼓励类境外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清单,建立定制化人才招引机制。鼓励招才引智活动开设国际人才专区。优化海南自贸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推进各市县建设国际人才服务工作站。


(二十一)提升外籍人士医疗服务。完善全省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外语功能。组织开展国际门诊中心培训,逐年提高医疗机构国际门诊双语标识率、高级职称出诊率等指标。推动医疗机构参加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推动跨境就医结算,扩大医疗机构与国际商业保险机构直付合作范围。


(二十二)完善国际教育配套建设。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增加具有外籍学生培养资质学校数量和覆盖面。支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打造国际教育品牌,引进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琼独立办学,打造“留学海南”品牌。


(二十三)优化外籍人士金融信用服务。优化外籍人士薪酬所得购汇及汇出便利化措施,为外籍人才薪酬汇出提供高效服务。支持外籍人士自愿注册个人诚信积分“金椰分”,享受守信激励。


(二十四)加强涉外生活配套服务保障。指导省内运营商推出外籍人士短期网络服务专属套餐,拓展办理服务网点,支持护照等有效证件直接办理。鼓励在涉外社区定期举办文化交流、语言学习、政策宣讲等活动。倡导在餐饮服务场所中推广使用中英文对照及配有图片的电子菜单,推动相关企业提供多语种家政、物业维修等生活服务。充分利用海南生态资源优势,鼓励支持国际康养产业发展。


六、提升外籍人士旅游出行消费服务环境


(二十五)优化境外客运航线网络。新开和加密至RCEP其他国家中主要客源国航线,构建至欧洲、东南亚、东北亚、大洋洲主要客源国空中通道。持续推动跨国邮轮公司开通至东亚、东南亚等地区的邮轮航线。推动“领航星”号等邮轮开通三亚港口国际航线。


(二十六)提升国际化旅游消费服务水平。出台支持入境旅游发展的若干措施,开展“海外旅行商海南行”活动。结合亚洲沙滩运动会等活动发展入境旅游。优化升级“口岸型”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提升入境旅游智能化水平,基本实现多语言智能交互。鼓励各市县结合实际引进国际餐饮品牌,推动国外一线品牌总部机构落地。出台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政策。


(二十七)引进与培育国际品牌赛事。吸引国际体育组织来琼设立机构,推动亚太高尔夫联盟等机构落户海南。办好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重点体育赛事。引进一批国际高水平赛事。申办亚洲杯乒乓球比赛等国际知名赛事,确保每年策划或者引进不少于30场国际体育赛事。


(二十八)优化外籍人士支付便利措施。围绕交通、景区、住宿、餐饮等重点涉外场景加大支付环境建设力度,重点推动4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酒店、离岛免税店、离境退税店境内外银行卡、现金和移动支付全覆盖。加大“外卡内绑”“外包内用”以及涉外支付服务产品的升级和政策宣传,推广“海南省支付服务电子地图”。


(二十九)增进国际文化交流融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办好博鳌亚洲论坛,推动学术、科研、人才、产业等类型交流(会议)活动在海南举办。定期开展“海南省椰岛友谊奖”评选,表彰作出突出贡献外国人才。定期组织外籍人士开展省情考察、政策解读等活动,鼓励社会志愿团体开展活动,为外籍人士提供中外文翻译等志愿服务。引导“糟粕醋”“文昌鸡”等琼菜进入外籍人士在琼消费、旅游、生活场景,加强“三月三”“换花节”等海南民俗文化活动宣传推广,扩大外籍人士参与度,增强中华文化体验和认同感。


七、强化实施保障和开放安全屏障


(三十)各市县及有关部门要以优化涉外服务为关键着力点,对照任务清单责任分工,细化措施与年度计划,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组织和经费保障,统筹推进三年行动方案实施。要高度重视涉外领域风险防控工作,保障开放进程中的安全稳定,夯实安全屏障。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省委外办、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要依托外籍人士在琼便利化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评估外籍人士和外商在琼投资生活便利化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涉外服务体系。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产业生态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要围绕“产业隆昌”建设,以“产业提振年”为总抓手,聚焦政务、法治、要素、创新环境优化,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为一二三产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增值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从“快办事”到“控成本”转变,向“优生态”全面升级,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力争到2027年,全力构建“要素集聚、企业共生、服务完备”的产业生态,形成一批具有隆昌辨识度的改革创新成果,推动区域营商环境综合竞争力力争进入全省前列。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隆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产业生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内江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产业生态的工作要求,围绕“产业隆昌”建设,以“产业提振年”为总抓手,聚焦政务、法治、要素、创新环境优化,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为一二三产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增值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从“快办事”到“控成本”转变,向“优生态”全面升级,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力争到2027年,全力构建“要素集聚、企业共生、服务完备”的产业生态,形成一批具有隆昌辨识度的改革创新成果,推动区域营商环境综合竞争力力争进入全省前列。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开展政务服务攻坚提效行动


1.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推进“局长(股长)跑流程”活动,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聚焦重点产业链,推行“一类事”集成服务,围绕产业项目审批、企业变更注销等领域推出“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5个以上。依托内江市综合窗口业务协同应用平台,拓展智能预审,深化政务数据共享,推动涉企高频事项“一网通办”100%。聚焦项目审批、政策兑现、法治保障、用工保障、金融支持知识产权、科技赋能等重点领域,编制标准化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推广“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提升线上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出智能导引,提供政策咨询、查询等服务,探索设立产业增值化服务专区。用好“准入准营辅导员”制度,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全周期专属服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


2.强化数据智慧赋能。开展政务数据共享提升攻坚行动,扩大数据共享开放范围,聚焦一二三产业发展,探索设立“一企一档”企业生命周期数字档案,推出市场准入、分级监管、证照共享、互采集采、企业增信、用工服务等定制化数字服务1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3.优化政策精准供给与兑现。依托“天府易享”等平台,提供政策发布、智能匹配、在线申报、进度查询、结果公示等功能,实现“政策找企、精准推送”。优化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专窗,提供“一站式”咨询、申报、兑现服务,兑现时限平均压缩50%。建立惠企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政策“查、报、兑、评、督”全流程管理,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深化“局长(股长)讲政策”活动,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进园区、进企业、进协会”,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4.深化产业链服务。建立“产业链长牵头负责制”,细化重点产业链“图谱+清单”,精准推动建圈强链。建立企业服务专班,提供项目建设、金融、税务、法律、科技等领域专业服务。构建产业链运行监测预警体系,聚焦原材料供应、要素价格变化、能源保障、物流运行等关键环节,定期进行分析研判预警。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5.加强供需对接服务。深化“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建立企业订单监测预警机制,对订单大幅波动企业实施帮扶服务。用好荣隆产业合作示范园区企业互配互采等合作平台,推动上下游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西博会等国内外重点展会,拓展营销渠道。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内荣农高区内江管委会


6.深化区域协同。落实“川渝通办”事项清单,推行企业川渝“云迁移”“云注册”服务,实现“一次提交、两地通办”。推进职称评价、职业资格证书跨区域互认,联合开展人才招聘、技能培训等活动。编制高频跨区域涉税涉费事项清单,实现川渝两地税费事项“跨省通办”。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7.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企业“走出去”服务,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支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实现诉求“一口受理、限时办结”。优化出入境服务管理,对企业批量办理、紧急商务出境实行容缺受理,开设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办”,拓展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公安局


(二)开展公平法治护航助企行动


8.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行为。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异地评标主场比例提升至50%以上。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对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标段面向中小微企业发包。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9.优化法治服务。加强涉企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整合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建立诉讼、调解、仲裁联动机制,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加快建设24小时自助法院,推广网上立案、在线保全、电子送达、远程庭审等智慧司法服务。对涉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系统性清理,从源头上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


10.提升涉企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天府入企码”,深化“综合查一次”,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实行劝导示范、行政约谈、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模式。完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低信用风险企业减少检查频次。规范涉企执法自由裁量权,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完善和落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杜绝小过重罚、重过小罚、以罚代管等问题。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制定差异化监管规则。依法规制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行为。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11.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提供快速维权服务。深化“精准诊断”托管服务,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登记金额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隆昌支局


12.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扩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提高电子送达比例,缩短案件办理周期,民商事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压缩至53天以内。加大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点领域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健全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深化“执破融合”,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出清。


责任单位:市法院


配合单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三)开展生产要素纾困减负行动


13.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落实产业项目水电气网外线接入“零投资”政策(临电和备供回路除外)。延续食品、酒及饮料等行业优惠水价政策,推进“水管家”“水保姆”用水服务,深化“三零三省”“甜城电管家”用电精算服务。优化工业用气激励机制,争取更多直供气、留存气。推广“转改直”模式,推进园区“一户一表”改造,稳步减少存量转供电,严格控制新增转供电,开展转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清理。制定供电供水供气可靠性提升计划,突发性停电停水停气频次和时间在上一年基础上减少30%。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荣农高区内江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国网隆昌供电公司、润泽水务


14.强化产业用地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项目,深入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推行产业项目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给方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推广产业园区工业(仓储)标准厂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现同一标的物“一次测绘、成果共享”。扎实开展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盘活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内江市年度500亩以上盘活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内荣农高区内江管委会


15.加强融资对接服务。优化金融服务,建立用好金融调解队伍;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广“税电指数贷”“天府产业贷”等信贷产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开发支持隆昌产业发展特色金融产品;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续扩大无还本续贷规模,探索推广“信用+场景”融资模式,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14%,制造业贷款占比不低于10.5%。大力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实施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建设。提高政府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提升政策性担保能力。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产业投资基金赋能产业集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隆昌支局


配合单位:市法院、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内荣农高区内江管委会、隆投集团、产投集团、隆诚担保


16.加强产业人力资源支持。依托“甜城用工580”“隆畅通”招用工平台,推动招工应聘智能匹配推荐,加强零工市场建设,鼓励企业共享用工。开展“春风行动”等重点产业专场招聘。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城关职中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开展“订单班”精准培训。优化人才评价机制,推进民营企业职称自主评审,开辟生产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落实好《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加快建设特色产业人才集聚地的若干措施》,做好人才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等


17.持续降低物流成本。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支持企业用好相关补贴政策。推动物流网络与产业布局协同,开展工业企业物流成本摸底,支持发展多式联运,推广标准化物流装备和绿色运输方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18.优化税费服务。推行“首席税务官”制度,开展税费申报质量评价,为企业提供定制化、全周期纳税服务。建立纳税缴费信用预警提醒机制,推行“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方式,实现监管从“事后惩戒”向“事前提醒、事中引导”转变。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开展创新资源集聚赋能行动


19.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入推进“小切口”改革,在政务服务便利化、要素保障精准化、法治保障规范化等领域探索原创性、差异化举措。建立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大胆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隆昌经验。定期开展改革成效评估,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等


20.促进创新资源集聚。构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位一体合作体系,推动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聚焦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搭建重点产业研发中试平台,探索建立“共享实验室”,向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科研人员、技术成果等资源。实施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服务企业“智改数转”和绿色化改造。每年为不少于10家企业提供智能化诊断服务,支持技改扩能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内荣农高区内江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21.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主动收集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主体在物流、融资、研发、数字化转型等板块的服务需求,精准绘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图谱和需求清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电子商务、研发设计、数字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业态,同步匹配完善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要素资源。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开展政企协同暖心安心行动


22.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高效运行社情民意直达快办机制,落实市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制度,定期召开项目、企业等困难问题化解会商会。办好“甜城下午茶”企业服务日活动,用好“隆畅通”助企服务平台、“营商会客厅”等渠道,构建覆盖“收集—响应—解决—提升”全过程、统一受理、高效联动的涉企诉求办理机制,推动从“一件事”到“一类事”的制度完善。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行政审批局、内荣农高区内江管委会、市工商联等


23.优化政策实施机制。建立政策联审联评机制,强化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充分听取民营企业、行业商协会、个体工商户意见建议。开展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建立评估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措施,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24.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效办理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实现信用修复“一次申请、同步修复、结果互认”。开展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环境。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完善常态化清欠机制,探索政府合同履约信用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


25.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家自觉守法、以信立业、依法经营,引导企业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优化网络环境,依法清理处置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严厉查处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营商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作用,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加强营商环境成效宣传,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推广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全力打造“办事畅快、诉求畅达、企业畅意”的“隆畅通”营商环境品牌。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二、工作要求


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闭环工作制、对标创一流”工作要求,聚焦一二三产业发展,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分领域推进一二三产业的产业生态构建。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定期组织会商,及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堵点难点。各产业发展牵头单位需制定年度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项目化、清单化推动任务落地。鼓励结合实际,在产业生态构建中探索形成具有隆昌特色的“小生态、中生态、大生态”产业生态发展案例。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要突出改革成效评估,加强经验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积极争取在更大范围宣传推广,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附件:隆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产业生态工作分工方案


附件


隆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产业生态工作


分工方案


为加强对隆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产业生态工作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构建“面上统筹、重点攻坚、条块结合、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依托隆昌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作以下分工: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伟为隆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产业生态工作召集人,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产业发展牵头单位负责,配合单位根据职责抓好相关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提振年”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本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研究决定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难点问题。


(一)推动第一产业发展服务组


由市政府副市长吴柯良牵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全力推进一产业发展。重点任务为:


1.细化工作方案。牵头研究制定稻虾、肉牛羊、黑猪等领域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建立并动态更新市级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库,并做好配套服务。


2.统筹涉农项目资金与政策资源。建立农业农村领域项目资金统筹协调机制,避免重复投入和碎片化建设。牵头梳理整合各级各类惠农政策,形成“政策包”,指导镇(街道)和主体申报,提高政策精准性和落地效率。


3.协调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科技服务。牵头协调推进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产地冷链物流、水利设施等跨区域、跨镇街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布局与建设。对接科研院所,构建“产业专家团+本地农技员”服务体系,组织重大技术推广和攻关。


4.推动产业融合与品牌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中央厨房、预制菜等新业态。聚焦“4+N”特色农产品体系建设,用好“隆桥驿”区域公用品牌,制定品牌使用标准,统筹组织全市优势农产品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搭建稳定的产销对接平台,提升品牌溢价能力。


5.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与产业发展监测机制。牵头建立覆盖主要农产品的生产、价格、灾害、疫病等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开展产业运行分析,评估政策效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二)推动第二产业发展服务组


由市政府副市长李鹏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内荣农高区内江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统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隆昌支局、市税务局、市投促中心、隆投集团、隆润集团、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全力推进第二产业发展。重点任务为:


1.细化工作方案。牵头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玻陶、食品饮料、电子信息等领域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绘制并动态更新产业链全景图谱,制定“强链、补链、延链”行动计划。建立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监测协调机制,保障关键环节稳定供应。


2.统筹配置产业发展关键要素资源。建立全市工业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指标统筹机制,保障重点产业链项目落地推进。搭建常态化的“政银企担”对接平台,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融资问题。


3.统筹推进产业创新能力整体提升。规划布局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组织实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统筹制定并落实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绿色发展的系统性支持政策。


4.统筹组织跨区域产业协作与市场开拓。强化“配套成渝”工作,建立与成渝地区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工业企业的常态化对接机制。统筹策划和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专业展会,集中打响“隆昌制造”品牌。


5.统筹优化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全流程服务。建立重大工业项目从签约到投产的市级联动服务与问题协调机制。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系统集成,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跨部门难题。


(三)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服务组


由市政府副市长林锡东牵头,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内荣农高区内江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单位配合,全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重点任务为:


1.细化工作方案。牵头研究制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旅融合等领域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统筹制定促进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商务会展等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


2.统筹推进消费能级提升与载体建设。统筹策划小龙虾音乐美食节、羊肉汤美食节等全市性消费促进活动,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消费节会品牌。协调推进核心商圈、特色商业街区、文旅消费集聚区的提质升级和业态创新。


3.统筹构建高效顺畅的现代物流网络。推进隆黄铁路物流园等关键物流枢纽的建设和运营。研究制定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综合措施,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培育引进骨干物流企业。


4.统筹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与品牌塑造。整合文化旅游资源,策划推广精品文旅线路和产品。协调解决文旅项目在土地、审批、运营中的跨部门问题,提升文旅服务品质和综合效益。统筹推进健康、养老、育幼等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推动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推动统筹谋划与方案制定。各产业发展牵头单位须在本方案印发后及时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在一个月内,明确每项任务的具体子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要素,形成工作方案,报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跨组协同与信息共享。建立专项工作组联席会议制度,由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定期召集、交流进展,协调解决跨产业领域的综合性问题。各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定期将工作动态、问题清单报送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三)注重实效与经验总结。建立以实效为导向的工作评估机制,将产业发展实效、企业满意度、问题解决率等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各产业发展牵头单位要梳理形成典型经验案例、创新做法及可复制推广的政策建议,及时报送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择优上报,并组织交流推广,推动将实践证明有效的举措转化为长期性、制度性安排,形成“发现—解决—总结—提升”的良性循环。



案例合集


重庆市:打造全国首个保税区贸易融资结算应用场景 赋能提升保税货物融资结算效率


案例简介

重庆是全国电子信息加工企业核心聚集地,大量货物在保税区内流转并开展外汇结算。据测算,全市保税区内结算融资每年达200亿美元以上,频率高、金额大、笔数多,单笔最高超1亿美元、单证达数百张,对结算融资效率要求极高。实践中,保税区内货物流转凭证为保税核注清单,在传统模式下缺乏信息核验渠道,成为银企业务办理“堵点”。保税区贸易融资结算应用场景作为重庆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实践,精准对接国家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方向,在资金、数据、技术三大要素领域形成改革突破。在资本要素方面,畅通保税区内资金流动,服务实体经济,通过打通保税货物流转、贸易背景核验、保税区间融资结算全链路,让资金在保税加工贸易实体间顺畅流向。在数据要素方面,实现保税核注清单数据的跨部门、跨平台可信流通,实现价值释放。在技术要素方面,运用区块链技术创新破除要素流动壁垒,提升配置效率、发展新质生产力。

主要做法:

(一)创新数据融通合作机制。该应用场景主要构建安全、透明且高效的信息交互与核验平台。在合作主体上,不再局限于内部数据融通,而是涉外交易数据汇集,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与“单一窗口”平台的联通,实现保税核注清单等核心数据的实时共享与传输,央、地合作方平台整合,对接“所有银行+所有企业”,全面展示对外贸易全链条数据。

(二)创新技术互通协作机制。保税区贸易融资结算应用场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上开发,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基于分布式账本的不可篡改、数字签名和多方共识等特点,不强制要求数据集中,无需进行数据所有权及其存储地的转移,通过公网对接、国密方式加解密和签名验签,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建立从技术到业务的全流程高度信任机制。

(三)要素赋能提供多元服务功能。该场景为银行提供保税核注清单线上电子化核验渠道,用于核验保税区内货物流转单据,以此替代传统纸质单据审核,解决银行无据可查问题,切实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效率。除了单据真实性核验外,保税区贸易融资结算应用场景还具备超额度校验等实用功能,当企业申请融资结算业务时,系统自动进行超额度校验,有效避免银行因过度授信而产生的风险。此外,还为银行提供保税核注清单电子化签注功能,一旦完成业务审核与结算,系统立即对相关清单进行电子签注,明确该单据已被使用,防止其被重复利用,从源头上杜绝了单据重复使用的风险,保障了金融业务的安全性。

(四)实现结算与融资有机联动。通过保税核注清单核心数据与银行融资结算流程高效对接,实现跨境结算与融资联动,除单纯收付款业务外,买方企业支付区内货物货款时并不使用自有资金,而是由经办银行提供代付,到期归还资金,结算与融资同步完成,提升外汇信贷支持力度。

(五)多方协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人行重庆市分行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协调各方资源,推动新场景的设计开发与落地实施。联合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整合政务数据资源,为应用场景提供权威、准确的基础数据支持。组织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从银行实际业务需求出发,优化业务流程与系统功能。银行在新场景下,优化内部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了业务办理的高效化。

解决的主要问题:

保税区贸易融资结算应用场景上线后,依托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与“单一窗口”跨平台联动及区块链技术赋能,精准破解保税加工贸易领域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该场景聚焦三大核心痛点,推动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聚焦合规风控,筑牢业务底线。针对传统保税加工贸易单据真实性甄别难痛点,实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与“单一窗口”深度对接,基于区块链技术完成数据“可用不可见”安全交互及业务全流程链上实时存证。此举有效防范构造贸易、虚假融资风险,切实压降银行风控管理成本,构建可信体系。

二是聚焦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打破传统信息孤岛,以数据全域共享方式,实现银行间查验结果互通。有效防止单证重复使用、超额使用等行为,降低业务重复办理风险,丰富银行合规管理手段。

三是聚焦效率提升,压缩办理时限。替代传统人工核验模式,将原本数小时乃至数天的单据真实性核验流程压缩至几分钟办结。大幅缩短企业跨境支付结算与融资周期,加速资金到账与周转速度,彻底打通业务流程长、资金流转缓的堵点,实现业务办理时间减少90%以上。

案例点评:

一是助力贸易结算融资扩面上量。通过全国独家开发上线保税区贸易融资结算应用场景,在渝首创保税货物贸易融资结算新模式,切实提升金融外汇服务质效,为内陆开放、涉外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自上线以来,全市共有24家银行接入该应用场景,累计为区内企业提供保税核注清单查验6336张,在此基础上办理结算62.7亿美元、融资24.3亿美元。

二是支持金融外汇服务提质增效。在电子化核验支撑下,涉外企业办理保税区内结算融资业务所需时间由1—2天下降至半小时以内,效率提升9成以上,获得银企高度认可和积极评价,保税核注清单融资结算应用场景已经国家外管总局同意在通道沿线省市复制推广。




重庆市:启动“企标通办”便利化试点


案例简介

重庆市已启动“企标通办”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试点,推动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变更与商标变更“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让企业少跑腿。全市经营主体总量目前已达365.8万户,位居直辖市第一。此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名称、地址变更与商标变更,需分别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商标局提交材料、分头办理,耗时费力。为打通这一堵点,重庆市推出“企标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将两项业务整合为“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破解企业办理“一类事”不同步、多头跑、重复提交材料等难题,提高了商标变更的便利性和即时性。

据了解,该项改革试点已于本月在渝中区、荣昌区启动。目前,相关单位已为7家企业办理27件商标,办理环节缩减50%以上。

案例点评:

通过打通跨部门数据壁垒,形成有效闭环,让企业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完成两项变更业务。




福建省龙岩市:构建人才评价新范式


案例简介

近年来,福建省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坚持市场化导向,创新制度设计、分类精准施策、健全长效机制,探索创新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有效破解人才“评价、使用”脱节的难题,为闽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人才支撑。2025年以来,龙岩市新增省级ABC类人才115名,新增市级DEF类人才467人。截至目前,已赋予153家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全市人才总量超52万人。

创新制度设计,构建“企业认定政府认账”评价模式。坚持以改革破局、以制度赋能,打破学历、论文、资历、年龄等限制,激发人才活力、畅通发展通道,构建科学规范的市场化人才评价体系。一是出台自主评价政策。制定出台《龙岩市人才自主评价认定实施办法》《企业特殊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赋予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权限,形成“企业推荐、政府备案”工作机制。金铜、电子信息、建筑新材料等县域重点产业链多数企业已获得人才自主评价资格。二是突出实绩贡献导向。坚持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核心评价标准,将标志性成果、技术专利、成果转化和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评价内容。强化机制约束,建立“事前审查+事中管理+事后监督”机制,对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和诚信情况实施刚性约束,对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树立重实绩、重能力的鲜明导向。三是向一线科研人员倾斜。将人才评价政策资源重点向企业研发一线倾斜,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为用人单位技术创新与工艺改进发挥关键作用的骨干人才纳入自主认定范围,实现人才评价与用人需求无缝对接,让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

实行分类评价,畅通“高精尖缺实用人才”评价通道。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针对不同类型人才特点优化评价方式,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推进各类人才各显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一是开展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授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用人主体自主认定人才权限,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直接入选省、市级人才行列。2025年以来,全市共有188名实用型人才通过自主认定,带动企业研发投入增长35%。一批企业依托人才智力资源赋能,加速成长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彰显“评得准、用得好”的改革成效。二是开辟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骨干人才,放宽学历、资历限制,开展特殊人才职称自主评审。2024年以来,全市共有130名特殊人才通过自主评审方式职称评定。三是推行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授权企业制定评价规范,采用“过程化考核+业绩评审”模式,让技能人才凭真本事晋级。

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市场主导企业自主”评价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企业成为评价主体,形成企业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精准到位、人才活力持续释放的良性发展格局。一是推动评价标准从行政主导转向企业主导。突破传统评审中“四唯”束缚,将人才评价权交给企业,由其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自主制定标准,实现“需要什么人才就评价什么人才”,推动人才评价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让人才评价真正服务于产业发展、服务于企业成长。二是推动政府角色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服务。政府部门主动转变职能,建立“企业自主评价、行业自律管理、政府宏观指导”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咨询、资源对接、权益保障等服务,同步加强备案管理、随机抽查和动态退出等事中事后监管,既保障企业用人自主权,又守住评价质量底线,当好人才评价改革的“服务员”“监督员”。三是推动企业主体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认定。通过赋权赋能,推动企业依据发展战略自主开展人才评价、培养和使用。

案例点评:

福建龙岩以“破四唯、立新标”深化人才评价改革,下放企业评价自主权、实行分类精准评定,坚持实绩导向、健全监管服务机制,壮大人才队伍,有力赋能地方产业升级与老区振兴。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