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启新征程 智造新融合
第二十一届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
暨人力资源服务“两业”融合发展现场观摩研讨会
2026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最佳实践案例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立足“投资于人”的发展导向,更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稳就业、促发展、强产业、育人才中的强支撑作用,在第二十一届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暨人力资源服务“两业融合”发展现场观摩研讨会举办前夕,组委会特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最佳实践案例评选。
本次评选面向全行业征集创新实践与标杆成果,重点覆盖促进就业、数智技术应用、两业融合、企业经营、卓越管理、新媒体应用等核心方向,以可量化、可复制、可推广为标尺,挖掘一批理念先进、成效显著、示范引领的优秀案例,以总结推广行业最佳实践与成熟经验,树立行业新标杆。评选结果将在第二十一届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期间集中发布并颁证。现将有关评选和评比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最佳实践案例评选项目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和申报时间
【主办单位】亚太人才服务研究院
【协办单位】智通人才集团
【执行单位】深圳市人立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蕊通人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广东省管理创新和发展研究会、澳门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重庆市人才研究和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广州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甘肃省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宁夏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江西省人力资源发展协会、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青海省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新疆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宁波人力资源发展协会、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东莞市人力资源协会、东莞市劳务派遣行业协会、东莞市人力资源发展联合会、西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梅州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西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太原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日照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协会、香港优才及专才协会、澳门专才发展学会、(部分协会还在沟通中……)
【颁发单位】第二十一届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组委会
【申报截止时间】4月15日
第三部分
评选流程和申报要求
一、评选流程
单位(盖章)或个人申请/协会推荐/专家推荐→所在专业协会筛选推荐(盖章)→组委会评选工作组专家初审→网上公示和投票(网络投票、网络影响力和知名度等评估)→组委会评选工作组专家审定→表彰发证。
二、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如有虚假,将取消评选资格。如造成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2.参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经当地人力资源(人才)服务等专业协会组织审查、盖章(如当地没有专业协会的可由当地人力资源服务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查、盖章),视为无效申请;
3.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表彰或奖励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表格填写不全的,视为无效申请;
5.参选单位,3年内无政府处罚记录,无重大投诉、诉讼,无严重负面报道;个人项目参评者,无犯罪记录、违法行为和个人法律诉讼。
6.申报须知
(1)申报单位案例的必须加盖公章,申报个人案例的必须亲笔签名,以示证明所有数据和材料属实,并对提交的材料承担相应责任;
(2)同一单位(包括分子公司)限报一个单位案例、一个个人案例;
(3)不涉及保密的材料,尽可能提供原始材料或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申报截止时间4月15日;
(5)对获得“2026年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最佳实践案例”的单位或个人,应出席颁奖典礼并与全国同仁交流,不出席活动的,视为申报单位或个人自动放弃本次案例奖项。
三、评审专家组
由有关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组成。
第四部分
评选范围或标准
01
一、单位实践案例
(一)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就业实践案例”(拟评选20家)
【评选标准】: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5年,内部员工20人以上;
2.2025年为1000人次以上劳动者、100家次用人单位提供招聘、培训、测评、咨询、人事手续等专业服务;或就业安置服务(具有劳动关系的派遣或外包)超过1000人;或解决灵活就业超过3000人次,有效地帮助劳动者解决就业、职业发展及心理等问题;
3.2025年度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超过100人的,加分或优先评选;
4.开展促进就业过程中,重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出现重大劳动争议,得到用人或用工单位和就业者的认可;
5.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6.在促进就业方面获得省市一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或奖励的优先考虑;
7.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二)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数智技术应用实践案例”(拟评选20家)
【评选标准】: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2年,内部员工超过30人;
2.大胆探索大数据、SaaS、AI及智能体、RPA、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技术在人力资源服务中的应用,在产品开发、服务、数字营销、构建新商业模式等方面探索,取得一定的经验和成效,已有10家以上客户,服务人数超过1000人;
3.具有行业领先水平或独创技术的;开发的新技术取得3项以上专利技术或知识产权的,可以加分或优先评选;
4.省市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表彰的,可以加分或优先评选。
5.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6.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三)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两业融合”实践案例(拟评选20家)
【评选标准】:
1.机构成立时间超过2年,内部员工超过20人;
2.明确人力资源服务与主导产业(如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的融合切入点,构建“人力资源+产业”的协同发展模式,如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共享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联合开展技能培训等;融合举措具体、可落地,并非简单的业务叠加,符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的试点要求;
3.通过融合实践,有效解决产业发展中的人才短缺、技能不匹配、管理效率低等问题,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近3年内,带动相关产业产值提升、人才供给优化等成效显著,可提供产值数据、人才招聘或供给数据、人才培训数据、产业合作证明等佐证材料,体现对制造业高端人才引育、用工保障的支撑作用;
4.案例在区域内或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认可;融合经验可复制、可推广,能够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各类产业深度融合,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5.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四)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新媒体运营实践案例”(拟评选20家)
【评选标准】: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焦运用新媒体方式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运营实践(含招聘新媒体运营、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传播、HR数字化工具推广、人才培育新媒体运营等)取得实效进展,新媒体账户运营时间超过3年以上,新媒体运营及相关服务人员超过5人;
2.企业新媒体账号核心指标:
1)公司公众号,粉丝量超过1万人;2)公司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账户粉丝量超过2万人;3)公司招聘媒体数粉丝量超过10万人;4)公司培训媒体粉丝量超过5万人;5)申报的企业新媒体账号持续保持更新(不少于3次/周),有较多的原创文章或视频产出,有较大的活跃度(点赞、评论、转发等),以体现新媒体账号运营的稳定性和内容吸引力;
3. 建立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新媒体运营核心岗位(如招聘运营主管、HR内容策划、人才流量运营等)胜任力标准或人才发展模型的,同等条件下加分或优先评选;
4. 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新媒体运营工具应用(贴合人力资源场景,如招聘流量复盘、AI求职内容创作、HR品牌数据监测等)相关实践的,同等条件下加分或优先评选;
5. 积极参与新媒体运营、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新媒体运营实践经验、研究成果的,同等条件下加分或优先评选;
6. 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新媒体运营、新媒体人才培育等方面获得省市一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表彰或奖励的,同等条件下加分或优先评选;
7. 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聚焦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新媒体运营实践,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运营数据截图、案例成果视频等作为补充资料。
(五)亚太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产业园运营实践案例”(拟评选20家)
【评选标准】
1.开园3年以上的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且2025度入园机构的营业收入总和超过20亿元;
2.产业园聚集效应明显,园区面积超过15000平方米,使用面积超过90%,且入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超过30家;
3.推动产业园政策出台,2025参与制定或出台一项以上产业园创新政策;
4.已形成较完整的运营管理和服务体系(提供证明材料)
5.在省内、国内取得突出贡献,受到表彰或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2025度举办了10次以上、每次有50人以上线下参与的专题活动。
7.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8.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01
二、个人实践案例
(一)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优秀企业家经营实践案例”(拟评选20人)
【评选标准】:
1.参评者所在单位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需提供许可证明复印件(盖公章)。近3年,公司经营收入平均年增长率超过10%,机构和参评者在国内具有较大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
2.参评者担任申报单位董事长、总经理等经营管理职务超过5年,
3.案例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主动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大胆探索和创新经营方式,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和转型升级,并取得明显成效;
4.诚信经营、在服务和管理客户工作中,近2年内没有重大工作失误,没有损害客户和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5. 参评者的所在单位应该达到以下标准:营业额(流水)超过4亿元或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费)收入超过1500万元;内部员工人数超过50人;
6.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7.在经营上善于学习理论和总结实践经验,在行业刊物、媒体(包括公众号)发表研究、服务案例等原创性文章,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二)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卓越管理者实践案例”(拟评选20人)
【评选标准】:
1.参评者所在单位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5年,在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
2.参评者担任申报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监等相当管理职务超过5年;
3. 案例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重视管理和制度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动信息化、数字化、两业融合和转型升级,培训培养人才,建立专业化服务团队和服务体系,并取得明显成效;
4.诚信经营、在服务和管理客户工作中,近2年内没有重大工作失误,没有损害客户和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5. 参评者的所在单位应该达到以下标准:营业额(流水)超过3亿元或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费)收入超过1000万元;内部员工人数超过40人;
6. .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7.在管理上善于学习理论和总结实践经验,在行业刊物、媒体(包括公众号)发表研究、服务案例等原创性文章,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三)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创业英才成长实践案例”(拟评选20人)
【评选标准】
1.参评者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参评者是创业机构的发起人、核心人物,对本创业项目具有重要的作用;
3.创业机构是中国注册、成立时间超过2年、不满8年的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公司,且内部就业人数超过20人,服务费收入(不含工资和社保公积金福利等)达到超过500万元;
4.参评者及其创业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有一定的经营规模;
5.创业项目具有技术领先性、市场的前瞻性、服务和商业模式的新颖性,取得社会、行业的广泛认可和接受;
6.参评者极参加行业活动和交流,展示和分享创业成果和实践经验超过3次;
7.诚信经营、在服务和管理客户工作中,近2年内没有重大工作失误,没有损害客户和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8.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四)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新媒体达人实践案例”(拟评选20人)
【评选标准】
1. 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相关工作超过3年,个人打造的人力资源领域新媒体IP账号(个人主导运营)超过2年,累计粉丝总量≥3万;
2. 2025年个人或个人运营的机构IP账号累计发布人力资源相关内容≥150条;
3. 2025年个人或个人运营的机构IP账号发表原创文章或视频超过50篇/条;
4. 2025年度个人或个人运营的机构新媒体IP账号没有被政府或平台处罚或处分;
5.个人IP或个人运营的企业IP获得人力资源、新媒体领域权威奖项;或在IP打造及品牌塑造方面获得省市一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表彰的,同等条件下加分或优先评选;
6. 案例编写应层次清楚,行文规范,方便阅读,聚焦个人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通过新媒体打造个人及企业IP、塑造品牌形象的实践过程、个人贡献及成效,需附完整量化数据支撑(含粉丝数据、曝光数据、转化数据等);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也可以增加PPT、个人IP成果展示、品牌曝光数据截图、转化凭证等作为补充资料。
第五部分
联系方式
➢ 石老师,18038004797(微信同号)
➢ 孙老师,13510302733(微信同号)
➢ 马老师,13922865931(微信同号)
➢ 蒋老师,18129826910(微信jiangjsz)
第二十一届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
暨人力资源服务“两业”融合发展现场观摩研讨会
组委会
2026年3月23日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评选标准及申请表

